猪场安全生产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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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安全生产制度3篇

猪场安全生产制度 3 篇 猪场安全生产制度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 应空置 2 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 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 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坚持自繁自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 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 2 周以上,健康者 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 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 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 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 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 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 器械的消毒工作。 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 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 加强终末消毒。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 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 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 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严格消毒程序。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 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除杂草,填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 播媒介。 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 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 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 等。 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 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体弱、有病、没到免疫年龄的猪,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牲畜 W 病免疫,孕猪 2 个月不宜免疫,但应在孕畜产后 7 天,仔猪满 45 日龄后及时 进行免疫补针,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W 病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 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 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冷冻使用,油 剂或水剂严防冻结,应在 4℃-8℃条件保存。冻干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 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 和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感染。 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 期对生猪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生猪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 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相关猪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 冷藏的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猪场检疫与疫病监测处置制度 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猪必须经过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 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猪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 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入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 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生猪群进行系统检查,观察生猪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 录。如有疫病发生,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 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禁迟报、瞒 报动物疫情。 定期对猪群主要传染性疾病进行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 序制定,及时发现猪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开展 的监测工作。 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 告。 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 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猪场安全生产制度 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 应空置 2 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 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 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坚持自繁自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 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 2 周以上,健康者 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 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 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 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 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做好日常消毒。 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 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 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 加强终末消毒。 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 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 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 彻底清洗和消毒。 严格消毒程序。 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 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除杂草,填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 播媒介。 猪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猪只出场与调运 1、猪只出售前应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检疫,并按《动物免疫标识 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免疫标识方准出场。 2、运输车辆在猪装车前、后应进行消毒。 3、猪只在运输途中,不得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饲喂。 二、废弃物处理与环境 1、猪场废弃物应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 2、猪粪宜集中堆放,经生物发酵消毒后利用。 3、猪场的污水应经生物处理并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规定排放。 4、猪场宜绿化,形成防护林带,减少猪场生产的有害气体对空气的污染。 三、档案记录 1、猪场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档案。 ⑴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⑵种猪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⑶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⑷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⑸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2、主管档案人员应审查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档案资料最少保留二年,有长远价值的资料应 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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