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执法检查2020年实施方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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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执法检查2020年实施方案供参考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 2020 年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继续细化落实《市 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切实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进一 步加强我县防雷安全工作,消除雷电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雷电事故发 生,现制定 2020 年县气象局防雷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 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 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问题 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 制贯彻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彻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 与细化实化措施贯彻全过程。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 大整治,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管理, 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坚决遏制雷电造成较大 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 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防雷中心,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地 区的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0 年 3 月至 12 月底。 (二)检查范围: 1.全县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安全监管,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 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在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 位; 2.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 3.在地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中介服务机构。 四、检查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1、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明确防雷安 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防雷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编制雷电灾害 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防雷安全档案管理,并开展防雷安全人员教育培 训。 2、完善防雷设施建设。生产经营场所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雷 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及其设计技术评价应经过法定部门审核, 并验收合格。 3、规范雷电防护安全检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聘请具有雷电 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防雷安全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和隐 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4、加强防雷安全行政检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配合气象主管 机构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并申请复检。 5、提高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质量。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对雷 电装置检测单位开展的检测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避免检测点位缩水, 检测数据失真,不得串通检测单位弄虚作假、伪造记录。 6、加强检测单位相关信息登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要求检测 人员现场出示身份和归属机构证明,并将相关信息记入检测报告和防 雷安全台账。 (二)防雷检测单位 1、加强登记、资质核查 在开展防雷检测单位应主动向县气象局上报资质、人员、生产经 营情况等信息,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查出问题 后逾期不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以及有其他违反《雷电 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检测单位,将纳入信用 档案,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2、加强检测报告及整改意见书的收集评价和规范化管理 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应使用省气象局统 一要求的防雷检测报告格式,检测报告不得存在缺项、漏项和不符合 检测规范等情况。防雷检测单位应在完成检测工作后 15 个工作日内 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抄送给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不按时抄送相关 材料的,将纳入防雷检测单位“经营异常”名录。 3、加强行政检查和重点检查 对有举报、投诉、失信行为或质量评估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开展 重点检查。 五、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即日起至 2020 年 3 月中旬)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 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0 年 3 月下旬至 10 月) 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企业和防雷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并对防雷重 点监管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保 护单位,应积极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广旅等主管部门对接,采取“双 随机”的方式,共同做好防雷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 建立清单,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 不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检查人员应 加强卫生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3.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 对检查出的防雷安全隐患组织回头看,督查企业对隐患自主整改 到位情况。将对全县防雷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问题和隐 患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市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 (二)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认真开展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督促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对学校、 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和“双随机”抽查, 加强对防雷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 (三)推广使用省局统一的防雷行政检查规范文书格式,加强立 卷归档,做到“一企一档”。 (四)加强防雷安全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设备配备及 人员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五)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要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由此引 发雷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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