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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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指导 意见》及《2019 年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 要求,为了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打造“枫桥经验” 样板,县司法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百姓说事点”是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产生的,是“枫 桥经验”在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的重要举措。“百姓说事点”是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 为百姓搭建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通过这个便捷的平台,畅通 百姓的诉求表达渠道,就地解决问题。通过“百姓说事点”的创建, 能够实现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践证明,“百姓说事点”的创建是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 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二、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 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百姓说事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坚持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 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百姓说事点”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传统和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在“百姓说事点”的 日常工作中要把中华传统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着力 预防、化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努力促进“百姓和顺、 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推进“百姓说事点”规范化建设 1、在巩固县原有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县局决定在每个乡镇打 造 2 个百姓说事点示范点,不断加强“百姓说事点”规范化、标准 化建设。统一制作上墙信息处理流程,制作统一规范的调解文书, 配备相应的电脑、卷柜、专业调解书籍、调解桌椅等办公设备,加 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全县“百姓说事点”软硬件建设,努力做到 建设一个、规范一个的要求。同时积极促进具备条件的“百姓说事 点”向个人调解室过度。 2、计划在加强对“百姓说事点”硬件设施投入的基础上,同时 加强对人员队伍的建设,注重选择乡贤社贤、特别是从党政机关尤 其是政法机关退休的人员中党性强、热心公益事业、热爱人民调解 工作的同志参与到“百姓说事点”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懂政 策懂法律的优势,既能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又能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加强对“百姓说事点”调解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础法 律素养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 响”的“调解员(信息员),为“百姓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室融合 发展创造条件。 (二)充分发挥“百姓说事点”的职能作用 “百姓说事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解决基层人民 群众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要重点通过以下 5 方面发挥职能 作用。 1、社情民意收集点。要注意收集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 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通 过“百姓说事点”反映出来,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 治理提供参考。 2、矛盾纠纷化解点。要注意通过"百姓说事点”积极搜集民情 信息、化解矛盾纠纷,以其更早掌握信息来源、更贴近群众、更让 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基层社会 和谐稳定。 3、公共法律服务点。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 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既要懂法守法,又会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4、致富信息传播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 这一平台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聘请专家 讲解种养殖以及外出务工、就业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为群众提供 生产生活所需帮助和服务。 5、干群关系联系点。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 作人员经常到点上走访,与群众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利益 诉求,不断提升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四、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方法 要积极探索及时、便捷、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科学方 法,强化为人民服务,着力在以下 5 个环节上下功夫。 1、事前问事。村(社区)调解员每周到“百姓说事点”排査走 访一次,及时掌握“点儿”上收集上来的村(社区)的重点人思想 动态、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排査梳理结果报告给司法 所,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2.随时说事。说事点要开通“说事电话”,设立"说事记录本", 信息员每天在点上现场倾听百姓说事,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到说事点 来,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3、及时调事。建立“百姓说事点”内容登记制度,根据不同情 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 员、村(社区)调解员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答复,使群众诉求得 到及时解决。 4、定期议事。对于群众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和事项,当场不能 解决答复的,司法所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其责成 综治、信访等部门或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明确办结时限, 由司法所负责定期向提出问题的群众进行反馈。 5、事后查事。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对各司法所“百姓说事点” 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办结事项要定期回访,对疑难复杂问题 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督导,防止 出现偏差。 要通过“百姓说事点”这个阵地,积极搜集民情信息,化解矛 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努力实现 “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引导群众通过说事、议事、调事,自 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丰富和提升“百姓 说事点”的文化内涵,使“百姓说事点”能够在平安、法治的建设 中发挥更大更好地作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