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树新风除陋习工作的实施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社区树新风除陋习工作的实施方案

社区树新风除陋习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市民政局“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重点1.破除“大操大办”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典仪事项廉办或不办,倡导低彩礼、零彩礼,党员干部和群众客宴分别不超过10桌、15桌,随礼钱不超过200元;禁止盲目攀比、借机敛财。2.破除不文明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化仪式、只放哀乐、不请吹鼓手;鼓励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禁止散埋散葬、骨灰装棺再葬;禁止建设和销售超标墓、家族墓、豪华墓;禁止在耕地、水源保护区、铁路和公路两侧建墓。3.破除不文明祭祀陋习。倡导节俭追思、文明祭祀;禁止在居民区、集镇社区、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和逝者遗物等物品;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纸扎等迷信用品。4.打击借教敛财恶习。禁止算命打卦、装神弄鬼,打击假僧假道等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借教敛财、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二、实施路径 (一)移风易俗宣传行动1.发文明祭扫倡议书。清明前夕发一份《关于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緬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和网上祭祀等方式文明祭拜,树立文明祭祀观念,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播散新时代文明新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美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推广“云祭祀”平台。清明前夕推出“云祭祀”网上免费祭祀平台,让广大群众通过关注“云祭祀”微信公众号,为逝去的亲人创建网上祈福馆,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纪念逝者、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3.开展免费代祭活动。清明期间,以社区办公墓为单位,由殡葬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免费为群众擦拭墓碑、清理杂草、摆放鲜花等代祭服务,防止因人员集中聚集祭扫带来的安全风险。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清明安全文明祭祀、弘扬移风易俗新风尚和生态绿色殡葬等宣传主题,大力营造清明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三是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进行宣传;四是充分利用乡村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服务设施对基层进行文化生活宣传;五是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六是利用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二)自治组织提升行动1.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100%。2.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移风易俗劝导队,以村为单位组建3人以上劝导组,构成是辖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乡贤为主体的移风易俗文明劝导、婚丧喜庆事宜队伍,开展常态化劝导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规,普及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的好处,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喜庆事宜做好服务,监督违反移风易俗工作要求的陈规陋习。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推进作用,做到有人管事、规范办事,有效遏制陈规陋习。3.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社区所有村居设立面积不少1.5平方米的“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月公示一次红白事办理和家庭子女赡养老人等情况。 4.各村居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建立“移风易俗红黑榜”制度,利用“移风易俗红黑榜”等平台,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红榜主要内容包括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黑榜主要内容包括婚丧喜庆事宜中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三)生态环境改善行动1.开展不文明丧葬陋习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沿铁路、公路沿线两侧散坟整治,通过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拆除硬质构筑物、将骨灰迁移等方法处理,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两沿”可视范围内散坟整治任务。2.开展不文明祭祀陋习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在居民区、集镇社区、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在集镇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对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等治丧祭祀陋习的整治,通过发布政府禁止令和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各类祭祀陋习得到有效遏制。3.开展殡葬管理服务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殡葬服务机构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不到位,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虚假宣传、诱导或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进行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殡葬管理服务规范运行。4.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年12月底前完成邬桥村高集公墓建设任务,2021年12月底前提升刘庄村镇级公益性长安公墓道路、绿化等任务。禁止公益性公墓分等分级。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严格价格监管,打击价外收费。二、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1.各村(社区)成立“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红白理事会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推动工作落实。2.社区制定《移风易俗责任单位职责清单》,推动各村(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机制。3.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和“一方受理、多方联动”机制,“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纳入各村(居)网格化,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调度机制发挥显著作用。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责任清单的要求,社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5.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二)强化法治保障社区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开展工作,共同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综合执法,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出台政府禁止令,禁止在居民区、集镇社区、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集镇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3、加强信息线索摸排,设立网络曝光台和举报电话,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3月上旬,印发《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议书。3月中、下旬,开展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政策等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一9月)4月初,对各村(社区)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散坟整治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工作。4月上旬,适时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和《移风易俗告知书》。5月中旬,出台《社区“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村(社区)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和“移风易俗红黑榜”。 5月下旬,组建一支不少于17人的移风易俗劝导队。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编,发放2021年版全县《村规民约》指导手册。6月份,指导督促民间演出班子、各村(社区)对红白喜事帮办队伍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培训,全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遇有红白喜事及时将演出时间、内容、地点及演员名单、承办红白喜事等事项向村级组织申请报备。6月下旬-7月,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社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虚假宣传、诱导或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月下旬-8月上旬,禁止在居民区、集镇社区、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8月中、下旬,开展市、县政府禁令宣传工作。9月,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政府禁令执行情况、散坟整治情况、殡葬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指导工作。(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一12月)10月份,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11月份,对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 12月份,迎接市、县专项督导组检查。(四)常态长效阶段(2021年12月之后)建立健全移风易俗常态长效推进工作机制,把移风易俗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入开展“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将有关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常态化落实、长效化管理。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