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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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通知
2021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通知(5篇)(篇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户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贫困户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给基层一线扶贫干部送去党的温情关怀,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和抚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春节前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走访慰问的对象走访慰问对象为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贫困户和因公受伤的基层一线扶贫干部,以及驻村工作队。二、走访慰问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前结束。三、走访慰问经费走访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因公受伤的扶贫干部以及驻村工作队,慰问经费由所在单位安排解决,其中:走访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严杰平的家属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走访贫困户以物品走访为主,慰问经费由帮扶责任人所在的单位安排解决。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向贫困户、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表示慰问的同时,重点关心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生活情况,做好相关优抚工作;关心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情况;关心贫困户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二)各地各单位参加走访慰问的同志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三)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贫困户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的关心和关爱,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共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篇二)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心爱护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日,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绍兴市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走访慰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走访慰问工作的思想认识。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心坎上,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记使命继续奋斗,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使走访慰问活动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 二、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逐户开展走访摸排,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更新完善已有工作台账。要突出重点群体,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要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做好村(社区)老骨干、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以纳入走访慰问范围。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三、严格落实相关慰问政策。民政局、老干部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离退休干部待遇和老党员生活补贴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4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于春节前将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手中。慰问资金先由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直属党(工)委从本单位党员关爱基金中列支,慰问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统一从代管党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下拨。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包乡走村、深化“三服务”等工作,带头深入困难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慰问帮扶,确保走访慰问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走访慰问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注意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杜绝作秀。慰问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款项到人、人账对应,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建全党内关爱机制,加强媒体宣传,切实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尊重爱护老党员、老骨干的良好社会氛围。(篇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文化教育,局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深化市委市政府“品质生活”战略、“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和“三走、三送、三增”活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从1月15日开始到1月30日结束。二、慰问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为低保家庭。三、工作任务1.贫困家庭的走访慰问。在规定走访慰问的时间段,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各界的关爱,做好以下工作:(1)送上新春祝福及慰问金。将福字日历及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手中。慰问品和慰问金与1月15日到教育局领取。(2)提出帮扶措施。由各帮扶小组负责提出**年结对困难家庭需要跟进的就业创业帮扶、大病救助帮扶、精神关爱帮扶、子女成长新希望帮扶等帮扶措施,并将相关内容填入《海宁市“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帮扶小组统计表》(见附件1)。(3)征集微心愿。要征集贫困家庭(单独施保的精障、智障病人除外)微心愿,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实现其在物质、精神方面的微心愿,物质方面的微心愿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由结对党员干部自行落实。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夕,组织党员志愿者、团员青年志愿者等为有特殊需要的困难家庭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清扫等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结对帮扶干部要共同做好帮扶家庭保洁迎新活动。四、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是贯彻省委“三服务”活动,市委“三走三送三增”活动、深化“两富同行”温暖工程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春节前的走访慰问活动。每次走访要认真记好《暖心手记》。《暖心手记》请于**年1月15日到教育局领取。2.落实信息报送。走访慰问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海宁市“两富同行”温暖工程帮扶小组统计表》,并及时上报组宣人事科。联系人:崔清兰,电话:87223891。 3.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报道走群众、送温暖、增感情活动,要宣传市委市政府在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果,报道好结对单位帮扶特色,讲好温暖帮扶故事,展现“1+X”结对帮扶活动实施以来困难群体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明显变化,挖掘和宣传一批结对帮扶的典型事例。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帮扶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篇四)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心爱护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近日,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绍兴市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走访慰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走访慰问工作的思想认识。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心坎上,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记使命继续奋斗,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使走访慰问活动成为凝心聚力的暖心工程。二、加大走访慰问工作力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逐户开展走访摸排,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更新完善已有工作台账。要突出重点群体,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要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做好村(社区)老骨干、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以纳入走访慰问范围。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相关慰问政策。民政局、老干部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离退休干部待遇和老党员生活补贴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4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于春节前将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手中。慰问资金先由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直属党(工)委从本单位党员关爱基金中列支,慰问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统一从代管党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下拨。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包乡走村、深化“三服务”等工作,带头深入困难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慰问帮扶,确保走访慰问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走访慰问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注意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杜绝作秀。慰问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款项到人、人账对应,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要建全党内关爱机制,加强媒体宣传,切实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尊重爱护老党员、老骨干的良好社会氛围。(篇五)开发区、各镇(街),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省市驻溧各单位、各国资集团:**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加强结对帮扶等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欠发达)村摘帽的任务,根据十三五期间“脱贫脱帽不脱政策”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脱贫成果,结合纪委“阳光扶贫”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年第一季度阳光扶贫暨春节慰问走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机关部门结对村(社区)、党员干部结对低收入农户工作的通知》(溧委办发〔**〕20号)和“万名党员进万家”活动要求,于2月3日前完成**年第一季度阳光扶贫暨春节慰问走访工作。2.有“阳光扶贫”结对帮扶任务的党员干部,在走访慰问的同时,要在阳光扶贫APP系统中完成**年第一季度新增走访记录、定位签到、上传现场图片、填写相关信息等操作。3.开发区、各镇(街)要统一组织走访其他低收入农户,确保低收入农户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4.其他事项:因党员干部工作调动、退职、退休或因低收入农户户主去世、退出等各种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开展结对帮扶的要进行人员调整,区级部门(单位)要将相关调整情况提供给区扶贫办,由扶贫办在系统中进行调整;开发区、各镇(街)要将调整情况提供给各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在系统中进行调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