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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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调度管理制度
调度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 号文等文件,加强对我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我矿研究决定成立**煤矿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潘存杰任办公室主任,张旭明任办公室副主任,矿井监测监控工作由调度室管理,全面负责实施我矿的安全监控工作。 调度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在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安全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制止违章作业。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而后进行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第四条 向领导汇报生产情况时,必须汇报安全情况,遇到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第五条 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开好生产调度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时,必须督促检查安全问题处理情况。 第七条 经常检查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确保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以便于在发生灾变时,监控数据准确,通讯畅通。 第八条 调度室内必须按《规程》要求,备齐各种更新的图纸、资料,以便随时查阅。 第九条 组织掘进工作面的开工验收和回采工作面的安装、回撤的验收及移交工作。 第十条 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抢救中要做好上传下达、准确无误,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度指挥与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和调度值班指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调度指挥与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 1、监测监控中心(机房)要尽量与矿调度值班室靠近。因条件限制不能靠近,要将监测监控显示结果同时传到调度室,使调度值班人员随时了解掌握矿井安全监控情况。 2、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担任。坚持24小时不间断的有人值班制度。 3、监测监控值班,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时刻观察、了解监测监控结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 4、矿调度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发现监测监控异常或接到监控中心汇报后,要根据存在问题和监测到的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通知井下撤人。 5、矿调度值班人员(领导)必须熟知井下各生产环节、灾害防治、避灾路线等情况。 6、监测监控值班与调度值班必须是有分工合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共同把关;不准相互代替,严禁脱离岗位。 7、监控中心与调度,调度与井上、下各采掘工作面、机房、硐室、矿领导、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保持畅通的通讯。 8、矿监测监控必须有备用电源,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测监控中心联网。 9、矿监测监控的各种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矿级相关人员要按时审核签字,形成制度。 10、安全监测监控因故中断,要立即通知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不准拖延,及时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