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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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是推进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发〔2015〕18号文件对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当前,我省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基本结束,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在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是当前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代表联络部门理应带头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实践。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作为市一级人大代表联络部门,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着眼工作实际,根据群众的呼声、代表的期望和工作的需要,找准定位,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当前,人大代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同时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 (一)代表工作在推进民主法治新常态中“三对矛盾”关系有待厘清。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好制度。当前,社会上还存在对人大制度的不理解,对人大代表在民主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发挥出的作用实效还心存疑问,尤其是代表们在具体履职过程中展现出的三种不同认识和表现,需要加以理顺和解决。一是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依法对政府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现实中大多数代表们没有正确认识理解监督的真正内涵,合理把握与支持之间的关系,思想上仍走不出“监督就是唱对台戏”的误区,总担心监督多了,会对工作造成干扰,对发展形成阻力;更担心监督实了,会被认为不是在“摘刺”而是故意在“栽刺”,束缚破题发展的“手脚”。因此,在参与人大组织的各种调查、视察、检查和审议等监督工作中,代表们不敢大胆开展监督,以致一些监督工作看上去“和风细雨”,缺乏力度,缺少“辣味”,久而久之,监督容易成为法定的“过场”程序。二是积极参会与有效履职的关系。 人大代表是推动本地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民主决策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各地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越来越重视,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其中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少数代表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无论应邀参加和列席相关会议,还是参加人代会审议表决,虽然都能做到积极参加会议,但仅满足于在大会表决时举举手,选举投票时画画圈,审议讨论时表表态,列席会议时凑凑数,提交建议时签签名,参加活动看看景,把参加人代会和应邀参会列会看作是“奉命行事”、“例行公事”,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缺乏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代表区域与立足全局的关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各级代表都是经过各选区或选举单位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并联系相关选民或群众,为其代言发声、行使权力。基于此,不少代表会更多地站在选举他的行政区域思考问题,并为争取区域局部利益而不遗余力地进行鼓与呼,致使建言献策、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行为存在一定短视性和局限性。相比之下,不少履职优秀的代表和一些威望较高的老代表,无论是参加会议发言审议,还是提出意见建议,都能围绕中心、着眼全局,提出问题切中要害,分析原因深刻准确,建议措施切合实际,深受各方认可和欢迎。(二)代表工作在推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中“三个不相适应”问题依然存在。人大代表的多元化、兼职化是基本的政治现实,这为代表的依法有效履职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代表个体素质与履职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 。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都来自各政党、各民族、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这也直接导致了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不同等问题,尤其是此次换届代表提名推荐审核把关严格,有的地方在代表履职水平上出现“降格以求”的现象。有的代表虽然有认真履职、积极为民代言的良好愿望,但由于缺乏履行代表职务应有的理论、法律和科学素养,缺少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的能力,在履职时力不从心,难有所作为。二是代表履职状态与选民期望要求还不相适应。代表兼职化使代表优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将履职排在了第二位,有的代表作用发挥不明显,“开会不发言、闭会不活动”,履职状态不佳,成了“挂名代表”。有的既不走访联系群众、也不提建议和意见,存在代而不表的问题;还有的虽发了言,但由于没有做深入调研,问题说不准,情况讲不透,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缺乏针对性,出现表而不代的问题。三是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与主体作用发挥要求还不相适应。虽然近来年各级在代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努力,但总的看,还没有达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目的。比如在代表的监督和约束方面,由于缺少法律和制度依据,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缓慢,成效不佳,对代表的考核和监督也没有细化量化的指标,形成科学合理的履职评价制度体系。同时,现有的一些制度措施在执行落实上也较为乏力,只要代表不触纲碰线,大多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代表工作在推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中“三个有利”机遇前所未有。近年来,代表工作受到各级普遍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项工作不断得到优化提升,与之紧密关联的内外环境和区域领域,也都有新的变化和发展,将为推动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一是政治生态环境得到净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高度,自上而下坚定不移、动真碰硬抓纪律建设,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换届过程中,各地坚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引导敢担当肯作为、能干事会干事的人参选当选,使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逐步成为思想共识、行动自觉,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导向。二是群众工作氛围日益浓厚。随着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全社会各行各业再次掀起了“走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的工作热潮。这种氛围和热潮的形成,有利于人大代表工作各项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根植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三是各方沟通联络更加便利。为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各地进一步重视代表联络部门建设和工作力量配备,扎实推进“两站一平台” 建设使用,完善门户网站平台建设,有力提升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尤其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通过开设电视专栏、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大大提高了联络工作实效。二、坚持实效导向,努力为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创造更好条件代表工作重在实效,贵在创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当前人大代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弊端,最大程度地推动人大代表依法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主体作用。重点要从抓实四个方面工作:(一)以提高代表素质为基础,整体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此次换届选举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都经过严格把关、层层推荐选举产生的,普遍具有较好的基本素质。但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需针对性地提升履职能力和素质。一是要着力提高政治素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负有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增强制度自信,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自觉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落实,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要着力提高法律素养。人大代表行使职权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 代表职权的性质要求人大代表应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人大代表只有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全面准确地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严格地依法行使国家事务的管理。要加强人大代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养的提高,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要在抓好人大代表常规性履职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专项业务培训。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思路,大胆创新,推动代表培训从“大而全”向“小而专”转变,积极探索依托代表专业小组开设专题班、选派代表到高校开设代表履职提升班等办班形式,推行“代表学习日”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实践经验交流,促进代表提升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二)以优化服务保障为重点,不断推动代表积极履职。要巩固和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工作条件,为代表履职提供更有力的服务保障。一要发挥好代表联络站平台作用。代表联络站全覆盖,为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加强工作交流、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良好平台和渠道,尤其是网上代表联络站的推广和建设,进一步拓宽和延伸了代表在基层一线的触角。当前,最关键是要在推进代表联络站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使之真正成为代表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桥头堡”。 二要打造代表联络服务综合网络平台。积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认真总结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经验,探索开发既具有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履职登记、工作交流等功能,又可以让代表进行实地监督、现场履职的APP移动终端平台,通过运用移动网络技术突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方便代表“移动履职”、“自助履职”,提升履职实效。三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在加强代表培训提高议案建议撰写质量、强化督办提升办理成效的同时,要总结“面对面答复、背靠背评价”经验做法,探索代表建议办理综合评议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业特长,邀请社会业界专家参与,组成联合评审团,对重点督办建议和部分普通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三堂会审”,力求方法更科学、评价更客观。(三)以增强工作实效为根本,积极开创代表工作崭新局面。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改革不断深化所带来的新情况,必须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一要体现服务发展新成效。 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显现出无穷的生机活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此,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问题和瓶颈问题,组织开展代表主题监督活动,提出有分量、有见地的代表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二要探索活动组织新方式。要着眼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积极探索一套组织方便、实在管用的代表活动形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富有成果的代表活动。比如,每年确定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专题调研,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组建由有专业特长或工作经验的代表并邀请业内专家参加的代表专业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再如,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还可以跨层级、跨区域组织人大代表以联组形式开展,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增强活动实效。三要构建代表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干部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代表工作从部门工作提升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局工作,构建由人大常委会统一负责,代表联络部门综合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基层人大为工作基础的代表工作新格局,从而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合力。(四)以促进依法履职为目标,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是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已经基本形成了以代表联系联络、履职监督和激励约束等为主要内容、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具体到工作实际,还需要从两个方面予以强化:一要打破局限性 。现有的代表工作制度局限于人大自身,偏重于服务保障,难以适应代表工作的现实需要。要积极适应群众日益强化的民主监督意识,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中止代表资格;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更加规范、高效;要探索完善代表退出工作机制,畅通代表新陈代谢渠道。二要增强操作性。要重视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建立、健全、补充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时,避免号召性、鼓励性的语言和抽象化、弹性化的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要充分体现严实要求,比如,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和代表履职量化考评等,有关条款和内容须权责清晰、条理清楚、利于实施,以保证制度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得到良好体现,收到实际效果。三要强化执行刚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不抓执行,就会流于形式;不抓落实,就会形同虚设。代表工作的制度规定并不少,但在一定范围存在执行偏软、偏宽、偏虚的现象,尤其是代表参与闭会期间活动、履职登记和监督约束等方面。要努力在强化刚性执行下功夫,强化代表的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入心入脑、指导行动、推动工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