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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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为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处置,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订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本着科任教师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原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组织负责的原则实行“初次报告”制度。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2小时内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县教委基教科,电话;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 三、按照县政府、县教委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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