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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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 况总结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现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新制发的规范性 文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 争等条款,确保民营经济“法无禁止即可进入”,从源头上保护民 营经济跟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二是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 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对存在限制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为民 营企业提供平等法治环境。三是制发政策规范性文件认真听取民营 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新制发的规范文件,起草单位一律征求企业行 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今年以来, 为县政府常务会合法性审查 218 件,其中招商引资协议 91 件,督促 催办备案规范性文件 7 件,继续有效的 59 件,拟修改的 2 件,失效 的 43 件,没有出现与上级政策法规相违背及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 文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 完成行政执法“两主体”清理。开设法律大讲堂,组织各级领导干 部 200 余人集体学法,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与 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县 245 执法人员证件办理。8 月 14 日,在县 中学举办 2020 年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县考点),全县乡镇部 门共 234 人参加,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强化执法实务培训, 邀请专家集中开展执法实务培训 2 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 平。加大对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17 件。二是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 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县级部门开展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 网上运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避免过多扰企。三是持续开 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日常检查、接收举报、 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整治市场监督管理行 业乱点乱象,规范 217 家企业、商户经营活动。及时办理涉及民营 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整合法律服务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完善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提升担任民营企业法 律顾问工作律师的专业素养。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作用,积极掌 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民营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推动 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体 系,引进绵阳 3 家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二是组建涉企 专业服务组织。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涉企重大项目洽谈, 起草、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及合同协议。组织律师、法律工作 者深入民营企业靠前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过程中的法律 风险,以“法律政策八进”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进工 地”“法治体检”等活动,在宜居县城、漳扎魅力小镇、九绵高速 (LJ3、LJ6 标段)、川九路等重点建设工地,组织律师为工地项目 部提供“点对点”的一站式法治体检服务,审查劳动合同 120 余份, 提出法律意见 20 余条。三是健全公证法援服务机制。创新民营企业 法律援助机制,为民营企业涉及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 等法律服务。加大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协调沟通力度,推动构 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公证机构服务市场功能,主动为民营企业技 术创新和投资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 展和转型升级,今年办理涉企公证 6 件,法律咨询 150 人次。四是 防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打造“调解进企业”矛盾纠纷机制,拓展 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行 政复议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多元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开展涉企矛盾纠 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化解涉企特别是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今 年各级调解组织受理涉企纠纷 8 件,调处成功 8 件。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一是深化 “法律进企业”活动。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与推进“七五”普法规 划实施有机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发布服务民 营企业典型法治案例,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 法用法,营造浓厚的民营企业营商法治氛围。二是开展企业法治体 检活动。扎实推进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政 策解读和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民营企业的政策解读,构建风险防范 和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开展“法律大讲堂” 法治宣讲活动。邀请知名律师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劳资纠纷等 涉企案件深入剖析解读,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今年开展法治进工 地 13 次,发放宣传资料 1800 份,解答法律咨询 72 人次。 (四)主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严格按 照“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必检”的要求, 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此 外,专管民警还深入各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律知识、安全管理常识教育培训,并与施工 单位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治安管理责任书,全面落 实治安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稳定。二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和特殊人群管控,切实过滤危险因素。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切实增 强风险理念,结合灾后重建治安维稳工作实际,主动进攻,以“一 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主线,牢牢抓住“管人”这个关键点, 坚持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规范实名制采集和特种行业管控工作, 全面掌握流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全力防范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和 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营商法治氛围不足。当前我县 依有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导致缠 访、闹访现象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权威和营商环境。部分企业依 法经营、诚信守约意识还不够强,导致有不依法经营现象出现。 (二)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较少。经不完全统计,目前我 县县域内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的企业仅 6 家,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主 要集中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事务等方面,极少参与企业决策 论证,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甚少。 (三)调解员素质不平衡,影响工作效率。随着人民群众法律 意识的提高,涉企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人民调解员的 依法调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县仅有 85 名兼职人民调解 员,素质能力存在参差不齐,导致有的调解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 理想。 (四)执法人员素质不齐,营商环境还需优化。部分执法人员 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是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最后一 公里”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营商环境大打折扣。 (五)部门服务欠优。职能部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职能部门 在服务意识、质量方面还有所欠缺,存在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等现 象,办理手续过长,甚至还出现某部门的股室遗失企业相关资料的 情况。政务中心未完全发挥职能。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将各职能部 门的部分窗口单位整合到一起办公,仅实现了办公地点的整合,还 未能搭建能够沟通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部门之间办理情况等信 息共享无法实现,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仍然步骤多、时间长,无法做 到多证合一、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等目标。 三、下一阶段工作举措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分析我县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 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整改 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壮大我县民营经济发展。 (二)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涉企产 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窗多办事”。推 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的有机衔接。 推进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 会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并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调解联系点。 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 咨询,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 工作并发挥作用。坚决查处影响行政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各 类行为。 (三)要扎实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枫 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 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县、 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民商事纠纷预防和化解能 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促进民商事纠纷解决组织的发 展。鼓励社会力量为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建设法治 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服务。 (四)要深入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为有效保护民营业合法 权益,需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反垄断执法。大力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增加公开 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相关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 范围等,严防执法扰企,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 规范公安执法,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彻查措施,最大 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五)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职能,在创业指 导、信息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更好服务;全面推行行政许可 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 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整合优化现有执法机构和办事流 程,对相关事项尽可能实现“一站式”受理、“并联”式审批、 “全流程”服务,进一步压缩流程耗时;要加强政策落地督查,开 辟企业投诉渠道,并定期开展惠企政策“精准督查”,对于政策落 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帮 扶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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