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思考文章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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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思考文章二篇

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思考文章二篇关于干部管理工作的思考文章二篇【篇一】**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充分发挥考核对选人用人的基础性作用,以量才适用、末位淘汰和干部召回为抓手,将正向激励与负面考核有效结合,进一步发挥考核作用,助力工作开展。量才适用,强化考察结果,激活“一池水”。注重考用结合,根据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全面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上的政治表现、担当作为、工作实绩,最大限度的用考核的“尺子”,把干部实绩量准标实。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在干部调整时,优先提拔重用;在评优树先时,优先表彰奖励;在职级晋升时,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晋升职级。在对窗口一线工作人员的专项考评中,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工作人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在干部选拔、表彰奖励、外出培训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 末位淘汰,明确考察标准,树立“风向标”。对在考核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坚决作出组织调整。对专项考核评价为一般和较差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在年度实绩目标考核中,在九类部门的综合排名中,每类排名后两位的党政领导班子,第一年,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约谈,取消评优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二年,仍处于末位的,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免去领导职务。对于相关责任副职也同样进行岗位调整或免去领导职务。对因年龄大想当太平官的干部,通过组织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称职、不胜任工作的予以组织调整。对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第一年,由政务中心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二年,视情节轻重,直接退回派出单位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窗口,后方单位在全**年终实绩考核排名时不得评为优秀。召回管理,优化考察方式,舞好“指挥棒”。年度考核中存在政治信仰不正、工作作风不实、缺乏责任担当、律己之心不严等情形之一的,经组织认定后,将被实施召回管理。被召回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集中学习、跟踪考察、组织处理三种方式进行管理。通过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封闭式集中教育,并安排召回对象参与为期1至2个月的重点项目建设或中心工作,作为对召回干部工作态度是否转变的跟踪观察期;如效果不佳,将严格转入组织处理程序。如一年内被召回一次的人员,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励工资,延缓晋档晋级,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被召回两次及以上的人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不服从召回管理的,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召回形成的相关材料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职务变动等的重要依据。【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源头上防范识人不准、用人不当等问题,******前移干部识别关口,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把干部的提拔、调配初始提名权真正交给干部群众、交给基层党组织,使选才渠道进一步拓宽、识才程序进一步规范、用才导向进一步树牢,打造了“清亮甜”的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拓宽渠道选才,开门纳贤,让队伍建设“清”在选任源头。明确了推荐原则、条件、主体以及工作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有效压实推荐者的责任,亮明被推者的条件,确立选任干部的规矩,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分类细化实名推荐方式,扩大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在干部使用中的话语权,采取“三结合”即:党组织推荐、他人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定向推荐与非定向推荐相结合,集中推荐与平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推荐主体上,确定各级党组织、各级干部及干部本人均可负责地向**委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改变了过去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单靠组织部门进行的传统模式,使选人视野更加开阔、程序更加清晰,切实提升了选人用人工作透明度和各方参与积极性,切实把能力突出、敢于担当、纪律过硬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规范程序识才,阳光晾晒,让队伍建设“亮”在群众眼中。进一步规范推荐程序,揭开干部选拔初始提名的“神秘面纱”。公开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需具备的学历资格、身体条件、任职经历等进行了明确。公开推荐职位,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布职位空缺情况、任职条件、资格要求和接受提名推荐的时间界限等。公开推荐程序,党组织推荐人选需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只进行口头推荐,不做书面推荐的,视作无效推荐。公开结果运用,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予以备案,建立实名推荐干部信息库,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作为参考,不符合推荐要求的视为无效推荐,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推荐主体。公开纪律要求,对推荐中隐瞒真实情况,搞拉票、贿票、串票等非组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有疑点、有反映但不认真核实仍然推荐的;对不实事求是介绍被推荐对象情况,明知有问题,仍然推荐的;搞非组织活动,拉帮结派,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人出现人情推荐、照顾推荐或“带病提拔”的;存在其他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取消推荐主体推荐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树牢导向用才,崇尚实干,让队伍建设“甜”在干部心中。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作为干部选用的首要原则。明确了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及其他原因不宜推荐的七类不得推荐情形,同时畅通了干部进行个人自荐的渠道,树立了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为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的优秀干部提供了推荐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进一步激发了全**广大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干劲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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