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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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2021 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共 5 则) (篇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 民”的工作理念,充分表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于 2021 年元旦、春节期 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农村“三老”人员、特困人员、困难群众。 二、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慰问组,深入到户进行走访慰问,切实安 排好慰问对象的过冬和元旦、春节的生活,尽可能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前,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摸准慰问对象,拟出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适当赠送慰 问金或慰问品。 三、市民政局将组成慰问组,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19 日(即农历 2020 年 12 月初六、 初七)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及敬老院开展走访慰问(详见附表)。 四、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 干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为民政对象攻难关、解民忧、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活动, 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及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 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户和基层 一线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贫困户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给基层一线扶贫干部 送去党的温情关怀,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 通知》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文件 精神,决定春节前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走访慰问的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为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贫困户和因公受伤的基层一线扶贫干部,以 及驻村工作队。 二、走访慰问时间 即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前结束。 三、走访慰问经费 走访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因公受伤的扶贫干部以及驻村工作队,慰问经费由所在 单位安排解决,其中:走访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严杰平的家属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走访贫困户以物品走访为主,慰问经费由帮扶责任人所在的单位安排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向贫困户、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和基层一线扶贫干部、驻村工 作队表示慰问的同时,重点关心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生活情况,做好相关优抚工作;关 心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情况;关心贫困户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相关政 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二)各地各单位参加走访慰问的同志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 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三)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因公去世的帮扶干部家属、贫困户和基层一线 扶贫干部及驻村工作队的关心和关爱,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共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 各单位走访慰问情况,请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三) 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慰问准备工作的通知》(平民发〔2020〕127 号)文件精神, 在 2021 年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帮助我镇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群众 感受到镇党委、政府的温暖,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 2021 年春节期间, 对我镇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确保我镇困难群 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 二、慰问原则 1.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优亲厚友。 2.掌握实情,坚决避免重复慰问。 三、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所需资金 1.慰问对象:本镇困难职工,各村(居)优抚对象、老党员、卸任村(居)干部、低保户、特 困人员、孤儿、残疾人、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劳务移民,共 68 名。 2.慰问标准:每人发放价值 300 元的米、面、油。 3.所需资金:20400 元。 四、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活动从 2021 年 1 月 25 日开始至 1 月 30 日结束。由各包村领导负责,包村站所配 合各村,依据各村上报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或集中慰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为让真正需要慰问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温暖和关怀,各村(居)高度重视, 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避免与市、县领导集中慰问人员重复,做好慰问公示,增强发放工作 透明度,各村(居)接收慰问品时要验好数量和质量,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调拨的粮油,防止发 生鼠害、变质及失窃现象。 2.严格要求。慰问物品的发放必须由救助对象本人或家属亲自领取并签字摁手印,不得 代领,防止出现冒领现象,确保把慰问物品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发放慰问品领取单经领取者 签字、摁手印后,由发放人员签字确认,报镇民生服务中心备案。 3.认真核实。各村(居)要认真核实各村贫困家庭情况,上报《崇岗镇 2021 年春节慰问人 员登记表》,于 12 月 30 日前将具体慰问名单上报镇民生服务中心。 (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关于“春节期间各地要组织人员全覆盖走访慰问返乡农民工及农 民工家庭”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走访慰问农民工工作 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此次走访慰问活动以“牵手农民工、共圆振兴梦”为主题。 二、时间安排 **年 1 月中旬到 2 月底。 三、慰问对象 全镇返乡和未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 四、慰问形式 坚持镇村(社区)联动,主要采取镇上主要领导重点走访、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走访、第 一书记、村干部全覆盖走访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走访慰问。 五、工作安排 (一)做好调查摸底。村干部引导已返乡农民工通过报到登记、扫码入群、老乡找老乡 等方式,全覆盖摸清辖区农民工人数和基本情况,准确建立农民工信息台账,做到工作流向、 从业情况、技术专长、政治面貌、入党意愿、返乡创业意愿、担任村干部意愿“七个清楚”。 (二)包装产业项目。各地要强化要素保障、财政支持、金融信贷、人才支撑等方面支 持,通过搭建“招商引资、招财引智、招贤引能”三大干事创业平台,因地制宜包装推出一 批特色产业、集体经济项目,大力推进优势产业进农村、创新项目进农村、工商资本进农村、 带富能人进农村。 (三)分层组织座谈。镇党委组织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并结合村干部年度述职考核、 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冬训,解读好农民工保障服务和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优惠政策。村(社 区)党组织利用自设“村庆日”或者迎春活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召开座谈会,加强互动交流。 (四)分级走访慰问。 1.镇主要领导结合年底走访慰问活动,将带头深入村(社区),通过召开院坝会、民情 恳谈会等方式,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2.镇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赠送“政策礼包”、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帮助村上指导 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效,提出乡村振兴新思路。 3.镇党委牵头,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力量对本地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进行全覆 盖走访,通过入户探访、电话联系、建立 QQ 群、微信群(通讯录)、举办文娱活动、提供 志愿服务等方式,掌握基本情况,完善信息台账。特别困难的农民工或农民工家庭可适当发 放慰问品、慰问金。 4.村(社区)要通过送慰问信、联系走访、谈心谈话、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广泛走访 慰问未返乡农民工,引导他们关注家乡变化、投身家乡发展。 (五)做好对接服务。镇村(社区)分类梳理,对有返乡意向的农民工,要组织镇村干 部与其结对子,通过双向洽谈、组织考察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接服务;对有潜力的重点 人员,要由镇村干部定向“一对一”联系和培养;对暂无返乡意愿的,各村(社区)落实好 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三留守”关爱服务政策;对已返乡创业的,要加强政策扶持和 服务指导,培育塑造一批创业典型,示范引领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切实增强农村党组织的 凝聚力、号召力。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走访慰问工作,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具 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化解矛盾。坚持把走访慰问与落实镇党委“一线党委会”、坚持发展“枫桥 经验”和听取农民工诉求结合起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建设,积极促进社会 和谐稳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取得实效。 (篇五) 各村(社居)党(总)支部、村(社居)委会: 在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年春节慰问工作,实施精准慰问,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镇党委、 镇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确保他们能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年。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 年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迎新年、送温暖、解困忧、办实事”为主要内容的慰问活 动。现就我镇春节慰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标准 本次活动从镇财政拨出:75000 元;走访慰问 250 户,每户 300 元。(附走访慰问贫困 户名额分配表)。 二、慰问范围 主要为特困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户、残疾人和特困的党员、“计 生三户”等三大类型的特困户(即:社会特困户、特困党员、“计生三户”特困户)和因灾 因病返贫的特殊群体。 三 、对象核定 各村(社居)要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各驻村(社居)工作队要参与慰问对象评定及 把关,结合日常掌握的困难人员情况,遴选出慰问对象,登记造册。并要将拟慰问对象在所 在村(社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审核。对慰问款项不得截留、不得挪作 他用;不作为人情款慰问,要确实落实到弱势群体中。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春节慰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村(社 居)要将慰问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居) 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好慰问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慰问活动有序有 效开展。 二是要紧扣时点,过细组织。各村(社居)要在**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慰问对象的评议 遴选,通过镇民政办审核慰问对象后再到镇财政所办理慰问款相关手续。具体慰问工作和时 间安排各工作片以片为单位组织慰问,务必在春节前按安排的对象、户数全部走访慰问完毕, 要将慰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被慰问对象手中,各驻村(社居)工作队要全程参与慰问活 动。 三是要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要求,管好、用好慰问资金。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操作,将慰问范围、标准和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向广大群众 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统筹安排,关注特困群体。因春节期间各项事务繁多,要统筹安排慰问时间;要 关注特困群体,使他们同样也能过好节日,因此春节期间慰问项目较多,在评议慰问对象时, 要统筹安排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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