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2020年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20 年全市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 治方案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梳理的民政 领域问题清单和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 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 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 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 落实,切实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将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中是否存在搞形式、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各县(市、区)低保经 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 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 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 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漏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 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落实支出型贫 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或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 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 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救助工作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 应救尽救。 (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简单化问题。开展社会救助政 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执行政策 简单化问题,如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在 县城买房的一律不能吃低保”等各种排除性指标开展低保集中调整 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精神一致,坚决制止低保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 (四)严肃查处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问题。检查各县(市、区) 是否全面实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是否在乡镇、 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急难对象 24 小时 先行救助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并落实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 应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以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救急难”工 作机制。 (五)严肃查处低保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查处近 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各县 (市、区)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 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人 情保”“关系保”问题。二是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各 县(市、区)是否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低保对 象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形式是否规范。三是纠正低保行政 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是否运用统一规范的低保行政 文书,是否在低保纳入、变更、退出等环节全面应用低保行政文书, 是否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 (六)严肃查处救助养老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低保、 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残疾 人两项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 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社会救助、养老等资 金以及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各县(市、区)社会救助预算执 行情况,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余大的问题,是否充分发 挥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严肃查处社会事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涉及群众利 益项目逐一审核筛查,是否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符合 政策收费的项目、超标准收费的项目和该公开未公开的收费项目,是 否存在与其他服务机构挂钩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刁难 群众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情况严重将依法依规追究有 关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9 年 x 月中旬起至 2019 年 x 月底,分三个阶 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全市专项整 治方案,全面梳理本辖区本部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 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推进 措施等,迅速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前面 x 个专项整治重 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市局将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整 治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查 看整治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成效。要及时总结典 型案例、经验做法,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 整治,是全面贯彻 xxxxx 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党中央、中央纪委重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实践。 各县(市、区)民政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 性、紧迫性、严肃性,坚决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要建 立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细化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 责任。各县(市、区)要每月 8 日前更新工作台账并报市民政局社会 救助科,市局将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市局将收集 各县(市、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报送省厅,省民政厅按季度 定期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 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县(市、区),市民政局将进行通报并派出 工作组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 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公布受理群众监督 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电话和邮箱,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投诉举报,收集问 题线索,适时进行通报。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省市 两级将直接督办,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