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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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水利局防汛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水利系统防汛救灾等应急工作,使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灾害和重要水利工程发生的险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县水利局防汛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千阳县防汛预案》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水利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洪水防御、内涝排除及水库、淤地坝、供水站、电站、千丰渠、在建水利工程等突发险情、灾情,可能对我局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 编制原则 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部署,确保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局部服从全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调动全系统力量参与抗洪抢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使全县水利系统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局实际,成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志政任组长,副局长余宏伟、倪银高和纪委书记张炜为副组长,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技术组、物资组、后勤组和应急抢险队(具体成员及职责见“千阳县水利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机构及职责”),各工作组和抢险队统一听从领导小组指令。 2.2 水利局防汛抢险成员单位 我局防汛抢险成员单位由县灌溉站、水保站、渔政站、河道站、人饮站、水利工作队、自来水公司、南寨供水站、张家塬供水站、水沟供水站、崔家头供水站、草碧供水站、寇家河电站、红卫公司和兴农维修养护队等组成。 2.3 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对防汛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职责:负责灾情监测并及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事件动态,组织协调本单位人员上岗到位,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4 防汛抢险成员单位职责 县灌溉站:负责编制水库、千丰渠及在建灌溉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水保站:负责编制淤地坝及在建水保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人饮站:负责编制在建人饮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河道站:负责编制橡胶坝及在建防洪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渔政站:负责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水利工作队:负责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编制县城供水工程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南寨供水站:负责编制供水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张家塬供水站:负责编制供水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水沟供水站:负责编制供水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崔家头供水站:负责编制供水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草碧供水站:负责编制供水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寇家河电站:负责编制电站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红卫公司:负责编制公司管理的电站抢险应急预案,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县兴农维修养护队:负责组建一支抗洪抢险队,随时准备执行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做到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第三章 预报预警 3.1 预报 局办公室根据省、市、县气象局发布的暴雨预报信息,以及县防办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发布我局相应的暴雨防御预报。 3.2 预警 根据气象预报或水文预报以及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指令要求,由局办公室采用会议、文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相应汛情防御预警。 3.2.1 各单位可依据历年来监测的降雨和洪水情况,参照气象、水文等单位提供的雨情水情变化信息编制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制定避险措施,并启动预案,一旦有险情发生,按本单位应急预案实施。 3.2.2 当接到防御暴雨天气预警信息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报告暴雨预警信息。当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洪涝灾害时,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当发现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3.2.3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预警程序和落实启用预警措施。 3.2.4 如遇紧急情况,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报告,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3.3 预警及级别划分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防汛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大防汛突发事件、重大防汛突发事件、较大防汛突发事件、一般防汛突发事件四种预警级别。 3.3.1 特大防汛突发事件(红色:I级) 日降雨量达150mm以上,全县大面积出现内涝,积水深度在100 cm以上时,或千阳水文站测报流量达1000m3/s时,区域内部分涵洞雍水超过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3.3.2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橙色 Ⅱ级) 日降雨量达120-150mm,各村镇均出现内涝,积水深度在80 cm以上时,或千阳水文站测报流量达800m3/s时,千河流量超过警戒水位,达到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3.3.3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黄色 Ⅲ级) 日降雨量达80-120mm,部分地区出现内涝,积水深度在50 cm以上时;或千阳水文站测报流量达600m3/s时,千河流量已达到警戒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3.3.4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蓝色 Ⅳ级) 日降雨量达50-80mm,且持续时间较短,局部地区出现内涝,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时或千阳水文站测报流量达400m3/s以上时,千河流量已超过正常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3.4 预警实施 防汛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作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并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如果灾情即将或已经发生,须立即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赴现场抢险,以控制灾情发展或次生灾害发生。 3.5 预警级别的变更 防汛预警级别的升、降和终止由局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报经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批准后作出变更。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①汛期(6月1日至10月15日),局机关、各供水站、电站、橡胶坝管理处和信息电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汛情、工情、灾情,并根据当前的情况启动响应行动。 ②各组按照职责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度汛安全和防汛日常与应急管理工作。 ③工程出现险情时,按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④凡涉及水库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技术性等问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请局主要领导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下达。 ⑤对水库的防洪情况和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总指挥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从技术上提出应对方案。 4.2 应急响应的启动 当发生较大、重大汛情,县防汛办立即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局长召集局机关股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召开防汛应急工作会议,防汛办主任通报当前汛情或水利工程险情,由局长宣布启动千阳县水利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本预案启动后,全局要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中心,所有人员均按本预案,听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安排上岗到位。 4.3 应急响应行动 ①局指挥中心:由防汛办负责指挥中心及会商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汛情、险情、灾情和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等各种信息,及时报告各相关领导,凡接到水库防洪调度的信息必须同时报告局领导小组组长;按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督促局属各单位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好各项防灾抗灾救灾措施;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督促处于高水位运行的水库管理单位,在确保下游安全的前提下,提前泄流,腾出足够的防洪库容。 ②技术组:由余宏伟副局长负责根据汛情提出防汛抢险工作的具体意见,审定抢险技术方案,并督促防汛措施及抢险方案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③物资组:由县防汛办主任寇宏杰负责安排防汛物资的运输、供应回收等工作。 ④抢险队:由倪银高副局长负责组建8个抢险分队,进行防汛应急抢险工作。 ⑤后勤组:由张炜书记负责安排做好防汛各种会议的会务与车辆调度、防汛工作人员的饮食和接待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4.4 抢险流程 4.5 防汛要求 ①防汛期间全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汛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等各种信息,及时报告各相关领导。电话或手机铃响5声以内必须接听,微信工作圈内发布的通知指令收到后必须回复。 ②全体干部职工的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执行各种指令。 ③当汛情发生后,全体干部职工要迅速回到单位就地待命。 4.6 应急状态的结束 防汛办根据当前的汛情提请局领导同意,局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解除应急状态后,防汛值班仍按原值班计划执行。 4.7 救灾工作 当防汛等抢险应急状态结束后,如需要即转入救灾核实工作。按防汛包抓责任区迅速转入查灾阶段,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具体分工见《防汛救灾区域包抓责任表》) 第五章 会商制度 针对实时汛情或出现的险情、灾情,由技术组根据汛情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方案,报请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决策。 5.1 会商的启动与结束:由防汛办公室或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汛情或险情、灾情提出请求,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会商启动,会商商定的应对方案提交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后,会商结束。 5.2 会商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分析实时汛情或险情、灾情变化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确定防御方案或水库防洪调度方案、险情抢撤方案、灾情救护方案等。 5.3 会商方式:由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领导技术组集中会商。 5.4 会商指令传递:统一由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下达,局办公室传递。 第六章 应急保障 6.1 通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手机在汛期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后所有参加应急救援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待命。 6.2 物资保障 6.2.1 县中心储备库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管理,水利局应急抢险物资由监控中心专人管理;灌溉站物资储备库由王晓发同志管理;南寨供水站物资储备库由冯国柱同志管理;崔家头供水站物资储备库由王海利同志管理;草碧供水站物资储备库由熊海平同志管理;张家塬供水站物资储备库由陈国强同志管理;水沟供水站物资库由寇维刚同志管理。运输车辆由各物资库负责人落实,统一听从物资组组长安排组织调运。 6.2.2 沿千河主河道的采砂企业各储备200立方砂石料,专场堆放、管理(设立标志牌),由县河道站负责落实,统一听从局领导小组组长安排调运。 6.3 工作保障 6.3.1 局属各单位必须把防汛应急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靠实人员职责,保证汛期及时上岗到位。 6.3.2 防汛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应急任务的完成。 6.3.3 各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险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6.3.4 各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章 奖励与责任追究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