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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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 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 (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 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 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 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 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 1 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 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 人 ) 发 出 关 于 代 表 其 签 署 本 合 同 等 事 宜 的 “ 授 权 委 托 书 ” 的 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 2 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 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 3 条 许可   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 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 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 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 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 4 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 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 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 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 5 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 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 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 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 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 6 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 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 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 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 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 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 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 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 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 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 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 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 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 7 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 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 8 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 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 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 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 8.1 和 8.2 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 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 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 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 5 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 9 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 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 10 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 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 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 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 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 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 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 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 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 定。   第 11 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 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 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 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 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 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 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 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 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 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 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 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 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 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 8.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 12 条 其他规定   1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 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 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 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 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 权的行使。   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 13 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 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 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 7 天 (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 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 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 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 另一方。   第 14 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解释。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 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 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 15 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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