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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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任教协议书格式
任教协议书格式 受校长 ( 甲方 ) 委托与出国人员 ( 乙方) 就出国留学、 任教事宜, 签 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 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 ( 姓名 ,性别 , 工作单位 ,住址 ) 赴 ( 国) 进修、留学、讲学 (任教 ) ,期限 年 月到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 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 未经甲方批准, 不得改变身 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 30 天内向甲方报到, 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 《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乙方回 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 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 助额超过 1xx 美元 / 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15000 美元 / 年,其超出部分的 20%上交学校 ; 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 者年薪超过 1xx 美元 / 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15000 美元 / 年,其超 出部分的 30%上交学校 ; 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 议书》 。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 6 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 通知后, 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 ( 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 。校际交流人员需 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 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 (每月 20 元 ) 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 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 ( 工资总额 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 由所在单位决定, 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 。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 由 (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 职务 ) 为乙方国内保证人 ( 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 ) ,如乙方违约, 保 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 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 签字 ) 公章 乙方保证人 ( 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