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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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4

股权转让意向书 ‎ 【文件说明】 ‎ ‎ 股权转让意向书用于收购现有 (企业类型)。转让意向书除了其保密和诚信谈判规定外并无约束力,草拟它是为了允许收购方有更多时间对要收购的公司进行适当的评估。 【风险提示】 ‎ ‎ 本文件只应用于一般的参照,读者在任何时候,拟议任何法律协议均应独立创作,自我独立完成详细的专业意见,不应过分依赖本文件或其他专业意见。 【正文】 ‎ ‎ 股权转让意向书 ‎ ‎ 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签订: ‎ ‎ ?______(甲方名称)(“甲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和 ‎ ‎ ?______(乙方名称)(“乙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 ‎ ‎ 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 ‎ 鉴于: ‎ ‎ 1. [ ](“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 企业(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 ]; 2. 乙方拥有公司[ ]%的股份;及 ‎ ‎ 3. 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其在公司拥有的[ ]%(所有、部分)股份。 ‎ ‎ 因此,双方表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对[ ](“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 ‎ 一、 期限 ‎ ‎ 除非由双方书面同意延长本意向书的期限,本意向书及其内容和条件将自签署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 二、 主要意向 ‎ ‎ 双方在该期限内的主要意向是为了确定、跟进、解决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该等正式协议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并由双方完全自行决定接受的。 三、 初步协议 3.1 股权转让 ‎ ‎ 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3.2条规定的价格,购买乙方在______(目标公司的名称)(“公司”)中拥有的所有股权的百分之____( %)。 3.2 购买价格 ‎ ‎ 双方初步同意,股权转让的购买价格约为_____。最终价格将根据甲方依照第3.5条作出的审慎调查的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3.3 竞业禁止 ‎ ‎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制造、销售和分销______,也不得从事任何与______竞争的活动。 3.4 商标 ‎ ‎ ______ ‎ ‎ 3.5 审慎调查 ‎ ‎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意向书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完整税务、财务和法律的审慎调查。乙方应该为该完整的审慎调查提供所有必要的帮助,特别是(但不仅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 ‎ 3.6 批准 ‎ ‎ 乙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 四、 独家性 ‎ ‎ 双方在此同意,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双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与任何对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第三方联系、谈判或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 五、 保留权利 ‎ ‎ 双方保留各自独立和绝对的权利,拒绝任何或全部的提议,并且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与另一方就股权转让的讨论和谈判。 六、 保密 ‎ ‎ 双方应接收并对本意向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保留信息所有权或机密信息的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公布或披露该信息。 七、 实施本意向书的时间安排 7.1 ‎ ‎ 本意向书签署之后,双方或各方应立即采取行动,按以下时间安排实施本意向书: ‎ ‎ 7.2 ‎ ‎ 本意向书应该分别经双方的董事会批准。 ‎ ‎ 八、 最大努力 ‎ ‎ 双方在此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本意向书的目标和达成有关股权转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九、 索赔 ‎ ‎ 无论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如何规定,若在第1条所述的期限到期时,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和具法律效力的协议来完成股权转让,或者本意向书根据第5条而终止,则本意向书将被视为终止。意向书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补偿、成本或其他费用。但第6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条款影响。 十、 其他 ‎ ‎ 本意向书中英文各两(2)份,中文版和英文版具有同等效力。各方应保存中英文各一(1)份。 ‎ ‎ (以下无正文) 篇二: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 ‎ ‎ 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 ‎ ‎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 护照号码: ‎ ‎ 受让方: ‎ ‎ 身份证号: ‎ ‎ 地址: ‎ ‎ 甲乙双方经充分磋商一致,就甲方出让其在永定高吉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中的股权事宜,达成以下意向条款: ‎ ‎ 一、甲方同意出让其持有的水泥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同意购买,但鉴于水泥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指定一家公司或成立一家国内法人,来受让甲方股权,并将水泥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采用其他合法方式受让; ‎ ‎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提议召开水泥公司股东会,讨论甲方转让股权和公司性质变更(若有)之事宜,以获得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水泥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案。 ‎ ‎ 三、乙方选择指定一家公司或成立一家国内法人的,应在甲方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 日内,成立一家符合收购甲方股权条件的国内法人;并应获得指定公司或其新组公司依公司章程和协议作出的同意收购的股东会决议作为乙方的先决条件。 ‎ ‎ 若乙方选择用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受让的,应于甲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的日内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 ‎ 四、双方确认股权以水泥公司和甲方股权现状进行股权转让(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股权转让合同为准)即乙方同意不以转让股权项下所涉的相关资产负债和水泥公司表面文件等为依据,并放弃相应的实体或程 ‎ ‎ 序上的请求、抗辩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元及以乙方直接支付甲方水泥公司对甲方的应偿债务人民币4837561.77元双方合意折价款人民币350万元整两项义务作为对价。 ‎ ‎ 五、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并于甲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 日内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如未签订,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如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时,该笔保证金直接转为股权转让款。 ‎ ‎ 六、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相互配合办理相关外资股权转让和性质变更审批手续和登记手续。 ‎ ‎ 七、如甲方的股权转让提案和提议无法获得水泥公司股东会的合乎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决议案,即甲方的先决条件不能成就,则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甲方在通知乙方后一天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 ‎ 八、双方指定如下龙卡为保证金支付和返还(若有)的指定帐号: 甲方: ‎ ‎ 乙方: ‎ ‎ 九、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由厦门法院管辖。 ‎ ‎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 甲方: 乙方: ‎ ‎ 全权代表人: ‎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双方身份证明有效影印件篇三: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 ‎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 ‎ 日期: 年 月 日 ‎ ‎ 签订地点: ‎ ‎ 甲方: ‎ ‎ 乙方: ‎ ‎ 鉴于:xxxxxxxxx公司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 ‎ 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即日达成如下投资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 ‎ 甲方与乙方已就乙方持有的xx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转 ‎ ‎ 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 ‎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 ‎ 1.1 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 ‎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 ‎ ‎ 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 ‎ ‎ 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 ‎ 第二条 股权转让 ‎ ‎ 2.1 目标股权数量:xxxxxxxxx公司%股权。 ‎ ‎ 2.2 目标股权收购价格确定:以2014 年 月 日经具有审计从业资格的 ‎ ‎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中,由甲方来承担 ‎ ‎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 ‎ 第三条 尽职调查 ‎ ‎ 3.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乙方公司的资产、负债、或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 ‎ 3.2 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 ‎ ‎ 面通知发出满十个工作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 ‎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 ‎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 工作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1)甲方已完成对乙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 ‎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 ‎ (3)甲方公司内部股东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 ‎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 ‎ 第五条 本协议终止 ‎ ‎ 5.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 ‎ 5.2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 ‎ 5.3 自动终止:本协议签署后,得依第3.2款之规定自动终止。 ‎ ‎ 第六条 批准、授权和生效 ‎ ‎ 6.1 本协议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 ‎ 6.2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 ‎ 第七条 保密 ‎ ‎ 7.1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惟如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 ‎ ‎ 7.2 本协议各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惟在该等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 ‎ 第八条 其他 ‎ ‎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 兹此为证,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 ‎ 甲方: ‎ ‎ 法人代表: 盖章: ‎ ‎ (签字): ‎ ‎ 乙方: ‎ ‎ 法人代表: 盖章: ‎ ‎ (签字):篇四:股权收购意向书(标准样本) ‎ ‎ 股权收购意向书 ‎ ‎ 收购方: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玛纳斯澳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鉴于, ‎ ‎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玛纳斯澳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 ‎ 一、 收购标的 ‎ ‎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1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 ‎ 二、 收购方式 ‎ ‎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 ‎ 三、 保障条款 ‎ ‎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 ‎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 ‎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 ‎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 ‎ ‎ 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 ‎ 四、 保密条款 ‎ ‎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 ‎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 ‎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 ‎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 ‎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 ‎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 ‎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 ‎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 ‎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 ‎ 五、 生效、变更或终止 ‎ ‎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 ‎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 ‎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 ‎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转让方: (盖章) ‎ ‎ 授权代表: (签字) ‎ ‎ 受让方: (盖章) ‎ ‎ 授权代表: (签字) ‎ ‎ 签订日期:篇五:股权转让意向书 ‎ ‎ 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与 ‎ ‎ 北京******公司 ‎ ‎ 关于北京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 ‎ ‎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 ‎ 中国?鞍山 ‎ ‎ 目 录 ‎ ‎ 当事人 ......................................................................................................... 3 ‎ ‎ 鉴于 ............................................................................................................. 3 ‎ ‎ 定义 ............................................................................................................. 5 ‎ ‎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 5 ‎ ‎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支付 ...................................................................... 6 ‎ ‎ 第三条 保障条款 ...................................................................................... 7 ‎ ‎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 8 ‎ ‎ 五、保密条款 ............................................................................................ 9 ‎ ‎ 第六条 本协议终止 ................................................................................ 10 ‎ ‎ 第七条 生效 ............................................................................................ 11 ‎ ‎ 第八条 其他 ............................................................................................ 11 ‎ ‎ 签署页 ....................................................................................................... 12 ‎ ‎ 本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于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由以下双方在中国鞍山市铁东区签署: ‎ ‎ 当事人 ‎ ‎ 甲方(转让方):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鞍山的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地: ‎ ‎ 法定代表人: ‎ ‎ 乙方(受让方):北京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北京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 ‎ 法定代表人: ‎ ‎ 鉴于 ‎ ‎ 1.北京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经全部缴足,甲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标的公司100% ‎ ‎ 2.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酒店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全部缴足,标的公司是酒店公司的股东并持有酒店公司100%股权。 ‎ ‎ 3. 甲方同意在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包括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认可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并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 ‎ 4.就本协议附件《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待本协议条件成就后,双方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草案)》内容与格式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 ‎ 5.甲乙双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已表决通过转(受)让目标股权议案。 ‎ ‎ 各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 ‎ 1. 股权转让 是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目前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事项。 ‎ ‎ 2. 标的股权 是指甲方持有并拟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 ‎ 3. 转让完成日 是指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 ‎ ‎ 4.工作日 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 ‎ ‎ 5.日 是指日历日。 ‎ ‎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 ‎ 1.1 本协议旨在于,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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