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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文言文阅读训练(全国)(五)
2019届 一轮复习 文言文阅读 训练(全国) 高考真题 (2017·全国卷Ⅰ)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19分) 谢弘微,陈郡阳夏人也。父思,武昌太守。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遗财禄秩,一不关豫。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太祖镇江陵,弘微为文学。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兄曜历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十年,卒,时年四十二,上甚痛惜之,使二卫千人营毕葬事,追赠太常。 (节选自《宋书·谢弘微传》) 第一步:阅读 提纲挈领,理清文脉 1.提纲挈领,把握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谢弘微只爱读书,与子弟交往,受托为谢混家经营生计,尊敬家人,以私禄营葬东乡君等生平事迹,表现了他勤奋好学、清正廉洁等品质。 2.勾画时间节点,理清文章脉络 第1层:简介谢弘微其人。 第2层:童幼时,谢弘微风采飞扬,端庄谨慎;家境贫寒,只爱读书;乌衣之游,简言服众。 第3层:义熙八年,谢混被诛,弘微受托为其家经营生计,清正廉洁,义德感人。 第4层:母忧去职,居丧期间,弘微以孝道著称,事兄如父,不言人短长。 第5层:元嘉九年,弘微以私禄营葬东乡君。 第6层:元嘉十年,弘微死,追赠太常。 第二步:训练 理解剖析,运用提升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B.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C.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D.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析题文】答题时,首先要对比四个选项,通过对比,发现四个选项断句不同之处是:“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和“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然后分析这两处应如何断句。第一处“所继”为名词性结构,“混”是谢弘微的“叔父”,“名知人”应为“名于知人”的省略,“名”活用作动词,“有……之名”的意思,由此可以推断B、C两项把“叔父混”从中间断开不正确;第二处“深中夙敏”为形容词,不能做主语,“方”,可联想到《涉江》“余方高驰而不顾”中的“方”,是副词,表示时间,相当于“将”,“成佳器”是动宾结构,据此可推断A、C两项在“方成”后断开,就造成及物动词“成”没有宾语,“有子如此,足矣”明显是一个结构完整的句子。 答案:D。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以字行,是指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某人的字得以通行使用,他的名反而不常用。 B.姻亲,指由于婚姻关系结成的亲戚,它与血亲有同有异,只是血亲中的一部分。 C.母忧是指母亲的丧事,古代官员遭逢父母去世时,按照规定需要离职居家守丧。 D.私禄中的“禄”指俸禄,即古代官员的薪水,这里强调未用东乡君家钱财营葬。 【析题文】A项,揣摩“以字行”的含义,要联系上文语境。联系文中“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可知,对“以字行”的解释正确。B项,“姻亲”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由此可知“它与血亲有同有异,只是血亲中的一部分”说法错误。C项,揣摩“母忧” 的含义,要联系下文语境。联系文中“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可知,对“母忧”解释正确。D项,调动平时积累,联想到“高官厚禄”一词中的“禄”就是“俸禄”的意思;再进一步联系上文“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弘微一无所取”可知,D项解释正确。 答案:B。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弘微出继从叔,一心只爱读书。他是陈郡阳夏人,从叔谢峻将他作为后嗣。新家比原来家庭富有,但他只是接受数千卷书籍,其余财物全不留意。 B.弘微简言服众,此举受到重视。他参与集会,常与子弟们诗文唱和,住在乌衣巷,称为乌衣之游;又极有文才口才,受到叔父谢混赏识,称为微子。 C.弘微为人审慎,治业井井有条。谢混去世以后,他掌管产业,犹如替公家办事,账目分明;九年以后,多个方面得到很大发展,人们见后无不感叹。 D.弘微事兄如父,临财清正廉洁。他对谢曜感情极深,谢曜去世,他哀戚过礼,除孝后仍不食荤腥。东乡君死,留下巨万资财、园宅,他一无所取。 【析题文】与A项有关的内容:“从叔峻,司空琰第二子也,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书数千卷,遗财禄秩,一不关豫。” 与B项有关的内容:“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 B项,“弘微……住在乌衣巷”与文意不符。住在乌衣巷的不是谢弘微而是谢混。 与C项有关的内容:“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中外姻亲,道俗义旧,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 与D项有关的内容:“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弘微少孤,事兄如父,兄弟友穆之至,举世莫及也。弘微口不言人短长,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奴僮犹有数百人。弘微一无所取。 答案:B。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之党,恭谨过常。(5分) (2)而曜好臧否人物,曜每言论,弘微常以它语乱之。(5分) 【解题指导】本题考查翻译文言句子。首先要找出关键字或句式逐一解释。第一句中,循:遵守。事:侍奉。党:亲族、家人。过:超过。第二句中,臧否:褒贬、评议。以:用。乱:打乱。然后再整体翻译,做到文从句顺即可。 答案:(1)(谢弘微)生性严肃正直,行为必定遵守礼制法度,侍奉继父的亲族,恭敬小心,超过常人。 (2)而谢曜则喜欢评议人物,每当谢曜在言谈中涉及别人时,弘微就常用别的话题岔开。 附【译文】 谢弘微,陈郡阳夏人。父亲谢思,任武昌太守。堂叔谢峻是司空谢琰的第二个儿子,谢峻无子,就以谢弘微为继子。谢弘微本名密,因为触犯了继母的名讳,所以就用字代名。 谢弘微孩童时期,风采充溢,但却端庄谨慎,遇上适当的时机才说话,他继父的弟弟谢混有知人之名,见到谢弘微,认为他不同于寻常之人,对谢思说:“这个孩子深沉早慧,将成为才行出众之人,有这样的儿子,满足了。”谢弘微自己家里一向贫寒,而继父产业却很丰盈,他却只承继接受了继父的几千卷书而已,遗产俸禄,一概不加过问。谢混的风格高尚峻洁,很少同人交往,只同他的族子谢灵运、谢瞻、谢曜、谢弘微等人因赏析文义而聚会。曾经一同游宴歇息,居住在乌衣巷,所以称之为乌衣之游。谢瞻等人才气横溢,机智善辩,文辞流畅,谢弘微每每以简约的言语使众人信服,谢混特别敬重他这一点,称他为微子。义熙八年,谢混因为是刘毅的同党被诛,他的妻子晋陵公主便把谢混家事托付给谢弘微。谢弘微为谢混家经营生计,管理产业,办事如同在官府办公一般,一枚钱一尺帛的收入支出,都有账册记载。高祖登上帝位之后,晋陵公主降为东乡 君。自谢混去世,到这时已有九年,但谢混家屋宇整齐,仓廪充盈,仆人听从使唤,各有所业,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田地的开垦种植,比原来更有增加。本族外姓的亲戚,朋友故旧,进门没有谁不感慨叹息,甚至有人为之流泪,深为谢弘微的德义所感动。(谢弘微)生性严肃正直,行为必定遵守礼制法度,侍奉继父的亲族,恭敬小心,超过常人。太祖镇守江陵,以谢弘微为宜都王文学。谢弘微因为母亲去世离职。居丧期间以孝道著称,超过了服丧的期限还在吃蔬菜和素食。谢弘微的兄长谢曜历任御史中丞,元嘉四年去世。谢弘微为他长时间吃素食,哀戚超过常礼,虽然服丧期满,还是不吃鱼和肉。谢弘微从小失去父母,侍奉兄长如同侍奉父亲,兄弟之间非常友爱和睦,当代没有人能够赶得上。谢弘微口中从不说别人坏话,而谢曜则喜欢评议人物,每当谢曜在言谈中涉及别人时,弘微就常用别的话题岔开。元嘉九年,东乡君去世,留下资财非常多,园宅十余所,奴仆尚有数百人。而谢弘微一无所取,自己以私人官俸营办东乡君丧事。谢弘微说:“亲戚之间争夺财产,可算是最为鄙贱之事。现在财产多则分用,少则共用,不至于困乏就行了,身死之后,哪里还去管它。”元嘉十年去世,死时四十二岁,皇上十分痛惜他的死,派二卫千人营办丧事,一直到葬事完毕,朝廷追赠谢弘微为太常。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