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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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2020学年新教材高中语文第五单元乡土中国学案新人教版必修上册
乡土中国 必备知识梳理 费孝通,中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曾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中国民主同盟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荣誉奖,并成为该会会员。1981年接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该年度的赫胥黎(Huxley)奖章。1988年在美国纽约获不列颠百科全书奖。1993年在日本福冈获该年度亚洲文化大奖。主要作品有《江村经济》《禄村农田》《乡土中国》《民族与社会》《从事社会学五十年》《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査》《行行重行行》等著作,影响深远。 该书是由费孝通先生于20世纪40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这对当今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乡土中国》用“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为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提供了重要思路。 ——刘志琴 (2)《乡土中国》提出的“乡土”概念,高度概括了广大农民的生存和生活状态。不了解这样的乡土社会,就不了解中国。 ——刘群鸣 (3)只要中国尚未充分现代化,《乡土中国》的很多思路就不会过时。 ——刘志琴 (4)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本了解社会生命的著作。费先生认为自己是将村子的“五脏六腑”进行解剖,把村子看成一种生命的运作体系。读者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袁雨晴 阅读任务探究 5 阅读任务一:什么是乡土社会?为什么说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示例) 乡土社会是在自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以家族为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社会大结构。 作者从中国社会的基层入手,一语道破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所谓乡土就是指在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着中国绝大多数农民,他们黏着土地,与土地相依为命,在辛勤劳作的耕耘下,靠大自然的风调雨顺来获得生存的基本手段,古谚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典型地描述了乡土社会对大自然和客观环境的依赖。 阅读任务二:概述乡土社会的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示例) 1.等级性:差序格局 作者通过比较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就好像捆柴一样,而中国的社会格局犹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即在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自己在做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一样,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具有伸缩性。 2.血缘性:乡土社会以血缘为基础构造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严格地说只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 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稳定的力量。 3.严格性:男女有别 氏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这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了。感情从心理方面说是一种体内的行为,导致外表的行为。“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要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社会秩序规范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 阅读任务三:请对乡土社会的内容加以概括整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示例) 1.乡土地缘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含义。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意义。血缘和地缘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中国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聚了,那是因为社群需要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距离太远,阻碍着工作效率时,这个社群就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是,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逼着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人口另外到别的地方去耕地。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地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那么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看作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 2.家族本位 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可以等于家庭。因为亲属的结构大的基础是亲子关系(亲子指结构,是双系的兼职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生的孩子)父母子的三角。家族是从家庭的基础上推出来的。形态上的差异,也引起性质的差异,家族虽则包括生育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予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织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靠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俩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父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可以更甚。 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 3.乡土秩序的维持——礼治秩序 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中国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 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4.私人道德的维系 5 道德观念是在社会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地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人和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像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一样,它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阅读任务四:乡土社会对法律运转有什么意义?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示例) 现在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的范围里,它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很多时间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循的规则。所以个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以获取可以遵守的判例,在这种情形下自然不发生道德问题了。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的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民间,也因之使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现行法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旧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在乡间,普通人还是害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从此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从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事实上,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是并不能建立起法治秩序。重要的还得看人们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说,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课外自主作业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就所述内容进行评论。 在“无讼”章节,作者提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简直就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留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对此,你怎么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5 在乡村,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被认为是“丢人”的,不管你有理还是无理。但时过境迁,当今这个时代,随着人口大规模的流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已经远远跳出了家庭的范围。人与人之间、人与团体之间、人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愈发密切。随之,矛盾和问题也更加突出。我们需要按照既有的法律、法规来行事,有了矛盾和纠纷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以此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打官司已不再是丢人的事,这已是解决矛盾和纠纷的重要途径。而“无为而治”只能是作为一种理想社会来存在。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就所述内容进行评论。 在最后一节“从欲望到需要”中,作者认为“欲望并非生物事实,而是文化事实”,还举了北方人爱吃大蒜为例,这不是遗传的,而是从小养成的。文化对欲望有着筛选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对此,你怎么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从某个角度来看,人的欲望的确是受一定文化习惯的影响,即有一定的“文化事实”。“生于斯,长于斯”,生活环境对人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这种观点在乡土社会中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那种社会形态下,相对固定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会沿袭传统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但在当今“地球村”的大背景下,人的欲望有很多的共性,这些共性的欲望与文化的关联性要弱很多。例如,“发展、合作、共赢”这个主题,是全世界的共同欲望,即使是不同的文化背景也不例外。所以说,文中的观点要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中去辩证看待。 5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