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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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思辨深_借鉴“时评文”学案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思辨深_借鉴“时评文” 学案 近几年的高考作文特别强调对社会生活中某些现象、问题的深入思考和认识评价,要求能具体、深入、辩证地分析问题,提出见解,而不是老生常谈、泛泛而论。要想使作文分析周密、说理透彻,就要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思维,尤其是审辨性思维。本部分内容推出针对同一新闻事件的不同时评,展示出时评文的独特魅力,意在引导大家对思辨能力的培养。 新闻焦点(一) “刻章救妻”暴露了什么? [事件回放] 十年前,廖丹的妻子被查出尿毒症,因没钱给妻子治病,廖丹找人私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以免去高额透析费。多年未被发现。事发时涉案金额高达17.2万余元。廖丹以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今年5月16日,廖丹的妻子杜金领去世了。廖丹表示感谢大家帮助:“不要像我一样做违法的事”。 [时文1] “刻章救妻”暴露的医疗短板补齐没有? 叶祝颐 “刻章救妻”的廖丹曾让无数人动容。我们也看到,廖丹最后收到了50万元捐款,解决了妻子治理的医疗费用难题。尽管身患尿毒症的妻子杜金领最终离他而去,但是捐助者的爱心令人感动,“刻章救妻”的悲壮之举留给我们太多思考。值得追问的是,廖丹“刻章救妻”暴露出的医疗短板、救助短板补齐没有?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不仅廖丹付不起尿毒症妻子的医疗费用,像农妇剖腹自救、农民自锯病腿这样的悲壮案例也不鲜见。与“刻章救妻”一样,媒体报道这些患者的遭遇以后,相关部门与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助之手。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帮助,也有一些不幸的家庭慢慢走出了困境。但是,个案救助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救助机制作支撑,即使刻章救妻、自锯病腿的患者个体得到了救助,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面对更多因病致贫的家庭,更多无钱治病的患者,又该怎么办呢? 因此,贫困患者付不起医疗费,实际上扯出了救助机制不完善,普通群众无钱看病的沉重话题。面对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面对身患重症的现实,困难群众力不从心。重大疾病患者需要好心人奉献爱心,更需要完善的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兜底。 众所周知,现有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农合医保是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互助救急模式,很难解决患者治疗重症的问题。正如一位基层医院院长所言“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司空见惯的生活困境背后,隐伏着不可忽视的社会危机,在我看来,无论是廖丹刻章救妻,还是农民自锯病腿,实际上羞辱了不完善的医疗体制、救助制度,说明大多数百姓家庭经济能力十分脆弱,根本没有抵御意外事件和疾病折腾的能力。 对此,不仅社会应该伸出爱心之手,政府拿出诚意与行动,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给公众提供低价优质的公共医疗产品,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补齐大病救助的医疗短板,显得十分重要。 来自国家卫计委的消息说:我国将逐步减少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将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逐步降至30%以下,力争达到国际水平。但是我认为,像农民刻章救妻,慈母跪爬为眼癌女儿筹药费,农妇剖腹自救,农民自锯病腿,外来工裸身下跪求助这样的案例就是一条条深刻的医改建言。国家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完善医改政策,地方政府对弱势群体医疗问题体现责任担当,给予更多财力支持,民众拭目以待。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早已生效。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按照法规的要求,前移社会救助窗口,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遇到特殊困难的低收入群众依法享有救助服务,帮助更多重病患者、苦难家庭渡过难关。让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病有所医、难有所帮,检验着政府的责任担当与民生温度。事实上,政府压缩形象工程与“三公”消费支出,国企拿出部分利润充实社会救助基金与医保基金,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针对“刻章救妻”事件,作者没有停留在对人间大爱歌颂上,也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廖丹做法的评判上,而是透过现象找出问题的症结,指出完善医疗体制、救助制度的必要性。文章结构严谨,论证缜密,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顺序进行写作,层层深入,找出解决问题的良方。本文立意精准,构思巧妙,选材新颖且极具时代感,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可读性。 [时文2] “刻章救妻”案中情与法的谦抑 邓海建 为救尿毒症妻子,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蒙混过关,四年间涉嫌骗取医院17万余元。12月7日,廖丹终于等来了法院的一纸判决。北京东城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廖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样的判决,让廖丹和妻子杜金领都长吁了一口气。 此前,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法庭在3年到10年间对其量刑。用法官的话说,廖丹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无法对其做出过轻的判决;但廖丹退赃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在基准的3到10年的量刑区间内,最多减少30%以下的刑期。今日看来,“判3缓4”的结果,可谓皆大欢喜:既周全了司法的威严,又彰显了人性的悲悯,情与法在对立统一中达成价值最大化的谐和。 一方面,法律是底线的规则,所谓“法不容情”,是强调司法的严肃与稳定。廖丹涉嫌诈骗犯罪,无疑应进入司法程序,接受法律的制裁;何况,此案涉案金额已高达17万余元,在刑事司法中已属“数额巨大”。尽管其有悔罪、退赃等情节,但违法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情感可以战胜社会的底线规则,那么,法制的刚性就难免会在各色“不得已”或“特殊情况”的考量中而成为“绕指柔”。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外开恩”的冲动,看似拯救了廖丹一家,戕害的却是整个社会的秩序与公平。 另一方面,“法不外乎情”,再严厉的律法也是人的意志的产物。即便是最为严肃的刑法,也有温和的本色,譬如“微罪不入刑”“微罪免刑罚”,以及关于缓刑、减刑、假释等规定。正如专家所言,“ 刑法是一个完整的理性体系,它在出台前就已经预见了千姿百态的社会现实并为其做了弹性设计——司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就是此弹性设计的结果。”换句话说,即便廖丹没有能力退赔赃款,法律也得特别注意到其“救妻”的特殊情节。再说,刑法第63条第二款还有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判3缓4”的结局,彰显了“刻章救妻”案中情与法的温情与谦抑。当被问到情与法哪个更重要时,廖丹称,“当然是法律重要,但是没办法,总不能看着她死”。是的,一个以契约和规则打底的公民社会,没有什么比恪守并敬畏法令更重要。心理学家丹尼尔巴特森(Daniel Batson)的研究发现,“当共情与公正原则或者集体利益相冲突时,人们不自觉地会选择偏心于共情的对象而违背公正的原则或者忽略公共利益”。难得的是,公众在“刻章救妻”案中,理性表达了人性良善的情感诉求,更不至于动辄就以践踏司法尊严为代价。 当然,“刻章救妻”案更大的价值,也许并不仅仅在于情与法的有序交融,更体现在另外两个层面:一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刻章救妻”事件经过媒体广泛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广东珠海市政协常委陈利浩以及微博名人薛蛮子等发起了捐助,其中用于廖丹妻子透析用的善款金额达到50万元,可维持其透析10年;而在警方调查取证的三个月的时间里,当事医院还是继续为廖丹的妻子进行治疗,并且这三个月的费用最后也没有计算到廖丹诈骗的金额当中;二是此案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推动了我国大病医保制度的全面施行。最近,大病医保政策落地——城乡居民因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可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报销50%。这一政策的社会价值在于,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减少下一个“廖丹”出现的可能。 当情、法、制度在“刻章救妻”事件中寻求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悲剧才有了柳暗花明的转身。祝福廖丹一家,更盼望“穷人”的基本社会保障能再少一些悲怆,再多一些温暖。 这是一篇典范的议论文。文章从引用材料入手,简明扼要地提出观点,接着从两个角度分析了“情与法”之间的关系,继而探讨“刻章救妻”案背后的价值,收尾处呼吁尽快建立并施行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老百姓能够“再多一些温暖”。作者行文从容,思维缜密,纡徐有度。文中多用长句,逻辑性较强,易于理性思维的表达,特别是对“情与法”辩证关系的分析,毫无偏颇之嫌,彰显出作者高超的行文驾驭能力。 新闻焦点(二) “网络打赏”打了谁的脸? [事件回放] 两个月内,熊孩子通过支付平台偷偷把父母缝了十年牛仔裤赚来的16万多元存款统统打赏给了直播平台女主播。处在“打赏门”事件漩涡中的彭家,就租住在新塘镇上的一处出租房内。 事情发生后,彭师傅用儿子的账号登录了触手TV,去看儿子到底在玩什么看什么。越看他越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游戏,这样的游戏直播有什么好看,为什么要花真金白银去送给一个连面都见不到的女主播。 在直播间里,各种弹幕都是在讥讽小彭,讥讽大人没有管好孩子,女主播还在主页上公布了小彭的个人信息,彭师傅大怒:“你骗了他的钱,还把这些信息发上去干嘛?” [时文1] “男孩打赏女主播”,拯救孩子别迷失 陈孝斌 有句话说得好,偶然背后总存着诸多必然。“男孩打赏主播16万”事件亦是如此。熊孩子小彭之所以能够“过五关斩六将”,将父母缝了十年牛仔裤赚来的16万多元积蓄,一笔一笔打赏给女主播绝非偶然。归根结底,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孩子管理教育迷失了方向。 首先,是家庭教育缺失开了第一道“门”。为了让小彭不当留守儿童,小彭父母将其接到了自己身边,但却双双忙于生计,经常半夜才能回家,让小彭基本成为了事实留守儿童。这让小彭长期缺乏基本认知教育,而难以明辨是非、欠缺自制能力,以致深陷网络世界的虚幻诱惑难以自拔。其次,是学校管教不力开了第二道“门”。小彭使用手机沉迷网络游戏,学校是知情的,也进行了管教,但总体看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没有和家庭形成合力,让小彭迷途知返、悬崖勒马。再次,是社会监管不完善开了第三道“门”。正如小彭父亲给记者发短信所说,“我衷心恳请各大直播平台完善视频实名登记,人脸识别,不能用QQ、微信直接登录直播等游戏平台,以免伤害到其他未成年人”。这说明社会在监管未成年人上网的制度不够完善、存在漏洞,导致了此类问题的发生。无独有偶,不只是小彭,光今年以来就出现过多起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事件。比如,内蒙古16岁男孩沉迷网络打赏主播,两个月花掉家里29万;12岁男孩疯狂打赏游戏主播 5秒钟甩出去6万元……毫无疑问,要防止此类令社会、家庭痛心的事件再次上演,就必须要紧紧关好家庭教育、学校管教和社会监管三道大门。 但孩子是铸错者,却也是受害者。纵观事件,最该反思的除了孩子之外,更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常说,知错能改依然是好孩子。事已至此,接下来最要做的,不仅是通过合法途径挽回16万多元的损失,更在于拯救这个走入迷途、处境艰难的孩子。显然,小彭父母在处理这一事件上是理智的,也是充满温度的。舆论洪水滔滔而来,但小彭父亲却对小彭讲道,“这十几万块钱就当买个教训,不管能不能拿回来,爸爸都不会怪你。是爸爸的责任,没有教你懂得更多的法律法规,没有在你青春期时帮你疏导……但是你要相信,只要爸爸妈妈在,只要爸爸还有一双手,我都会尽全力培养你,你只要好好读书”。 错误,有的时候会打垮一个人,但有的时候也能重铸一个人。舆论已经形成,重压就在头顶。如此境况下,小彭父亲这段话胜过了千句责骂,必然会给小彭带来心灵的洗礼。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不该像此前一样,在管教孩子上继续迷失、失守大门。而是要理性地做好后续工作,既要努力为孩子减压、施以保护,也要让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教育感化孩子的合力,鼓励孩子在跌倒处爬起、从迷途中返回,走上为自己美好明天刻苦努力、放手拼搏的光明正道。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快研究论证步伐,出台未成年人上网的相关细则,为他们网上成长撑起“保护伞” ,构筑坚固的社会防线。如此,才会在处置好这一事件、拯救出年轻心灵的同时,将此类事件的痛点改写成一个真正的句点。 本文开篇由材料引出观点,揭示出问题的根源,简要分析后,作者将文章重点转入如何拯救类似于小彭这类走入迷途、处境艰难的孩子,指出理性做好后续工作的重要性。整篇文章,作者安排了清晰的论证条理,表现出详略得当的剪裁效果,并能够以恰当的过渡性语句,使全文形成统一的整体。虽然篇幅短小,但针对性强,避免空洞地说教,接地气,有说服力,言简意赅,可读性较强。 [时文2] 网络打赏不能“变味” 陈 一 近年来,“网络打赏”成为网民之间表示支持与表达情感的新手段:网游玩家之间、原创作者和读者之间、网络红人与粉丝之间,往往靠“打赏”的方式互动。曾有报道说,某知名游戏主播凭玩家“打赏”,一个小时能挣到数千元;也有自媒体人仅靠网友“打赏”,月入十多万元。从互联网发展的角度说,“打赏”是一种支持原创、鼓励作者的好方法;然而,最近连续出现“网络打赏”引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也折射出不少社会问题,“打赏乱象”的情况时有发生。 青少年因为“打赏”而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类:一是发布虚假信息,博得网友同情,以接受“打赏”的方式获取不义之财;二是为了给别人“打赏”,相互比拼“烧钱”,从线上骂战到线下人身伤害;三是为了筹钱“打赏”,侵占他人财产,或是用网络借贷平台参与不法借贷。 “打赏乱象”反映出青少年沉溺网络以及背后的虚荣心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层出不穷的玩法对青少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从最早的网络冲浪,到后来的网络交友、网络游戏,互联网以青少年为“生产力”,制造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也不断把青少年的日常活动网络化。在这两年流行的网络直播中,最流行的莫过于给主播送虚拟的礼物,博得对方的好感,很多青少年因此欲罢不能。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通过“打赏”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是虚无缥缈的,更不会意识到“打赏”意味着正常的人际交往被降格为金钱关系。 当代青少年中,独生子女的比例非常高,他们中的不少人在网络上存在某些行为和心理上的偏向。独生子女大多在家庭的百般呵护下长大,一方面,他们上网的费用有一定的保证,这直接导致他们在“打赏”的时候有一种“花钱无所谓”的心态;另一方面,由于独生子女渴望有人陪伴,一旦有人和他说话,陪他唱歌,甚至表演节目给他看,他们会产生本能的亲近感。基于虚拟交往模式之上的“打赏”,让青少年“一掷千金”之后获得了满足感,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 “打赏乱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现代法律意识,但是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管理的缺位也是问题的一个诱因。 青少年喜欢参与“打赏”活动,但是板子不能都打在青少年身上,网络平台和某些媒体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诱饵”和“教唆”的角色。 某些网络媒体上充斥着“某富二代一次给网络主播打赏7万”“某流行音乐组合一小时直播获得30万”等新闻,直接给“打赏”风潮推波助澜。浏览各种网上直播平台,各种虚拟的“礼物和道具”明码标价:从几分钱的“一朵小花”到数千元人民币的“跑车”“邮轮”,先让你养成“打赏”的习惯,当“打赏”的额度不断加码,“力比多”与“荷尔蒙”的冲动战胜了平日的理智,网络平台圈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今年6月有媒体报道,浙江一个32岁公司职员,挪用公司30万元资金去“打赏”网络女主播,每次出手都是几千元,惨痛的案例让人扼腕。 美国的一些网站上也有类似的小额支付和送礼物功能,但是用的人并不多,中国网上“打赏”的兴盛,有其背后的文化和社会原因。从几元的“小意思”到几千元的“送大礼”,参与“打赏”的人数之多,金额也有很大悬殊,这与国人长期形成的“围观”“看客”的文化心态有关。我们既习惯于聚拢围观,又喜欢看到有人“玩票”“捧角”,各种网络上的评论、“打赏”,与当年北京天桥耍把式的艺人高喊的“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不也有些类似?时代不同了,当年那些乱哄哄的场面,怎该再出现在今天的网络环境中?“打赏乱象”反映出青少年缺乏现代法律意识,但是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管理的缺位也是问题的一个诱因。 “打赏乱象”也折射出新媒体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等“题外话”。 变味的“打赏”与近两年一哄而上的互联网金融也有一定关系,是互联网金融乱象在青少年领域的表现。为了追捧某个网红,赢得他的青睐,有人铤而走险,用违法的手段去获取金钱,也有人经不住诱惑,借助于各种风险极大的网络信贷产品。 由于没有稳定的劳动收入,青少年以前很少成为金融产品的营销对象,今年以来多地大学却曝出了大学生参与的民间借贷危机。大学生借款的目的多种多样,其中不乏用借款去参加网络“打赏”的。更可怕的是,在被大学生“打赏”的网络主播中,有的还在为各种大学生借贷平台做宣传推广,极力鼓动大学生去借钱消费。网络主播两头拿钱,最后受伤害的是普通大学生,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学生贷款——‘打赏’花钱——平台和放款人盈利”的链条已经形成。同时,这个链条是非常脆弱的,年轻人可能一时冲动完成了借贷,一旦他无法偿还高额的利息,则会给自己和借款平台带来无尽的烦恼。 文章写作角度新颖,立意深刻。开篇直指“打赏乱象”,高人一招。文中批评了青少年缺乏现代法律知识,只知沉溺网络,一味荒废青春,强调网络舆论监督和网络管理的重要性,警示新媒体金融领域要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本文立意高远,时代感强,结构严谨,论证缜密,层层深入,通篇语势充沛,激情昂扬,内容丰富,切中时弊,可圈可点。 新闻焦点(三) “无现金时代”来到你身边 [事件回放] 继杭州和武汉之后,近日,又有两个城市——天津和福州加入了“ 无现金城市”。昨日,天津市和福州市分别和蚂蚁金服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共同推进“无现金城市”建设。 今年内,天津市城市公交、高速等逐步实现支付宝购票、扫码乘车,医保移动支付等也将逐步开展试点。甚至还上线了支付宝电子校园卡,全国首个将校园卡装入手机。 数据显示,天津支付宝实名用户690万,目前已上线5大类44项支付宝城市服务,212.7万市民通过支付宝享受到政务、医疗、车务等领域的便民服务。,福州副市长杭东说,今年内,福州90%以上实体店有望全实现无现金。未来交通出行、民生服务、商业服务和政务服务4大领域扩大无现金范围。 据悉,福州有500万支付宝用户,80后、90后占比80%,95%的出租车、85%的超市便利店、80%的餐饮门店都支持移动支付。 [时文1] “拒收现金”,公共服务部门要有触动 朱昌俊 “无现金城市”概念,近年在各支付平台与商家的共同营销之下,愈发火爆。这里面当然首先是利益驱动,但移动电子支付是大势所趋无法否认。这一背景下,“无现金日”活动的开展其实很正常,只是一些商家囿于平台返现的利益激励而一概只认电子支付而拒收现金,显然就有点极端和操之过急了。 无现金社会,并不等于完全拒用现金,更准确的说法其实应该是支付方式多元化社会。所以,换个角度,看似极端的商家“拒收现金”,对于推进社会支付方式的多元化,特别是一些公共服务部门支付方式的与时俱进,未尝不是一种积极的敦促。 客观说,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相较于极个别商家拒收现金,多数人的支付烦恼,恐怕更多还是不少地方特别是公共服务部门“只收现金”而拒绝电子支付。典型如,目前全国多数城市的地铁站仍不支持手机支付购票,一些市政部门的服务性窗口,也只接受现金。不少人都有过通过电子支付在陌生人那里换现金的经历。就此,一些商店拒收现金,理应给那些仍然坚持只收现金的服务部门一些启发。 站在经营者的角度,不管是拒收现金,还是只收现金,都只能是极个别现象。毕竟,仅仅为了支付方式而牺牲顾客和生意的商家,不可能太多。这次一些商家拒收现金,也仅是在支付平台推出的“无现金日”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其初衷是为了拿到平台的返现。所以,消费者大可不必担心商家只收现金或只支持电子支付。 真正需要特别关注的,还是公共服务部门。它们往往对于服务方式有着习惯性的路径依赖,收惯了现金,或囿于电子收费可能额外产生的成本,往往会对支付方式的多元化改造动力不足。而这恐怕才是建设“无现金社会”的难点和痛点所在。 一般商家,为了跟上社会支付方式的变革,接受多元化的支付方式,不过是顺其自然的事,无需外部力量的特别干预和指导。但一些公共服务部门,适应不同的支付方式,却未必有那么自然。比如,现金、电子支付都支持,意味着服务时要随时切换方式。关键是,不同于商家有营收压力,公共服务部门欠缺这种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动力,更多时候仍是民众来适应和迁就它们的便利。 事实上,一些城市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如据媒体报道,武汉等打造“无现金城市”,就着重率先在社保、医院、机场、公交、地铁等领域推行移动支付。而最先提出打造“无现金城市”的杭州,该市副市长就曾指出,由于认识等方面的差异,政府部门的数据尚未完全开放,难以形成一张网。所以,建议把积极推进“无现金社会”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并以“互联网+政务”为切入点,让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深入每个民众身边,率先实现无现金。 因此,打造“无现金社会”,不管是支付平台还是管理部门,都不妨把推动公共服务部门的支付方式多元化作为重点。在这点上,一些商家的拒收现金,与其说是一种任性,不如说是一种明喻:多元化支付时代已经来临,一些部门仍停留在只支持现金支付的时代,已经越来越过时了。 从表面看作者是在批评那些只认电子支付而拒收现金的商家,认真分析后不难发现,其实文章的用意是在提醒政府公共服务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支付体系,否则必然会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文章就事说理,解剖现象,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清晰,首尾照应,结构严谨,语言蕴藉,耐人寻味。 [时文2] “无现金日”商业雄心,不能无视法律 欧阳晨雨 在信息新时代的摧枯拉朽下,现金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无现金”大概是今后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前出门,兜里总要装上好几百元,以防万一。如今,只要带上自己的手机,基本的购物、餐饮、娱乐消费都能“无现金支付”,既安全也方便了不少。 不过,因为“无现金支付”的随处可见,就认为无现金社会已经到来,显然还是一种超脱实际的幻想。毕竟,在社会大机器的某个“小旮旯角”上,或者是哪个“零件”上,可能使用的还是“老产品”。比如,在公共交通方面,如果没有带公交卡,就还得备上点零钱,否则就只好望地铁兴叹。 其实,如果真的是“无现金城市”了,倒也是好事。但现实却是,在大街小巷的商铺,尽是“无现金城市”“无现金周”“无现金日”等移动支付营销战,这反而说明了,现实距离“无现金”还有不少的差距。在这种“不完美”客观情势下,商家以“无现金日”为由,强迫接受移动支付方式,无形中增加了顾客的消费困难。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商家拒收现金,实质是在“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已有违法之嫌。 况且,《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在《人民币管理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否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拒收权”,当然也包括了所有商家。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有关商家接受现金交易。 一种社会类型的出现,总是社会需求与社会进步的结合体,而不是某种商业活动的“副产品”。虽说,一种迎合了社会发展趋势的新锐商业模式,通过大量的宣传和刺激,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社会的发展有所助益,但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决定性的力量。审视“无现金日”的实质,并非政府强制性命令,而是一种商业推广活动。在商业雄心的布局下,推动“无现金日”,引导大众消费,固然是一件好事,如果无视法律、揠苗助长,则很可能会沦为刺激违法的“温床”。 是以,对于充满现代气息的“无现金日”,不仅应对线下商家的拒收现金行为给予负面评价和行政干预,还应针对愈演愈烈的移动支付营销战,尽快弥补法律的“真空地带”,依法引导和制约,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迎接无现金时代的到来。 文章立意高远,指出“无现金社会”实际上“是一种超脱实际的幻想”,而“无现金日”也只不过是一种商业推广活动,这种活动背后的推手无视法律,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者态度鲜明,质疑线下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同时呼吁政府尽快弥补法律的“真空地带”,对商家依法引导和制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篇文章高屋建瓴,论证有力,引用的事实论据独特而典型,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堪称时评中的精品。 新闻焦点(四) 阜阳男孩戒网瘾死亡的背后 [事件回放] 阜阳市临泉县一名18岁男孩因为上网成瘾,家长把他送到了庐江县的一家戒网瘾的封闭式特训学校。校方承诺用心理疏导、体能训练等方式帮男孩戒除网瘾,绝不会体罚。男孩来到学校不到48小时,校方通知家长称男孩不行了,已经被送到医院。当家长赶到时,男孩已经死亡。据家长反映,男孩的遗体上遍布伤痕,鼻子、嘴里还有血。目前,该特训学校因非法办学已经被查处,而学校的负责人也被警方控制。 [时文1] 男孩戒网瘾身亡,特训学校岂止是非法办学 王钟的 安徽省阜阳市一名18岁男孩因为上网成瘾,家长把他送到了一家戒网瘾的封闭式特训学校。校方承诺用心理疏导、体能训练等方式帮男孩戒除网瘾,绝不会体罚。男孩来到学校不到48小时,校方通知家长称男孩不行了,已经被送到医院。当家长赶到时,男孩已经死亡。除了身上20多处外伤外,还有一些内伤。 据报道,这所戒网瘾的封闭式特训学校属于非法办学,曾多次收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停止办学通知。事发以后,该校已经被当地镇政府查封。 以杨永信开创的网瘾电击疗法为代表,一些声称对治疗未成年人的网瘾有奇效的机构,获得了家长的信任。他们有没有治好未成年人的网瘾不说,使用残酷手段折磨和虐待未成年人,恐怕比网瘾造成了更严重的身心伤害。很多从这种机构出来的未成年人,都留下了不堪回首、痛至骨髓的记忆。 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弱,过度沉迷网络的确会影响其健康成长。但是,一些家长在发现问题后,不反思自身的教育责任,总想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解决问题。其实,治疗网瘾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良好的家庭教育,沉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往往生活在一个成员之间沟通难言顺畅、关系并不和睦的家庭之中。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让未成年人寻求在虚幻网络解脱的土壤依然存在。 即使父母想要委托专业教育机构矫正孩子的网瘾,首先要具备甄别教育机构水平的能力。然而,一些家长在焦虑之中,一看到某些机构对戒网瘾功效的夸大宣传就信以为真,把它们当成救命稻草一样,无条件地把孩子送过去。这样的做法破坏了家长和子女之间的信任,给家庭关系造成了更长期的损害。 这些戒网瘾机构对外宣称是教育特训学校,有关部门在查处时,也是从非法办学角度开展执法的。但是,使用暴力、非人道手段“矫治网瘾”,显然不是教育方法是否妥当的问题了。他们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已涉嫌违反刑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主导开展调查。 现在看来,这些非法特训机构,是有组织、有策划地对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不管是在言语上侮辱未成年人,还是在肉体上折磨未成年人,其行为实施都有一定套路。非法特训机构有组织者,有执行者,如果其行为真的触犯刑法,说他们是违法犯罪团伙,并不为过。 在此之前,还发生过“孩子在戒网瘾学校坠楼”“高墙铁丝网,每天都要擦厕所”等负面新闻。恐怕没有哪家正常的教育机构会这么做,仅仅指责这些机构非法办学显得太轻飘飘了。一旦有哪家机构涉嫌虐待未成年人,就应该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开展整治。如此,才能给非法特训机构以震慑。 因为戒网瘾导致的悲剧大多发生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反倒是在互联网普及更早、程度更高的大城市,很少有家长把孩子送到这种封闭式的机构戒网瘾。这跟家庭教育水平更高的家长,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孩子使用网络的习惯和目的有关。生活在乡镇的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容易空虚,没有那么多的课外娱乐活动,才让网络占领了他们的大脑。 公立学校、政府管理机构、社会组织有必要为家长们做好服务,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以及对孩子所谓“网瘾”表现的甄别能力,阻止他们亲手把孩子送进非法机构的陷阱。 本文不是脱离材料空谈道理,也并非生搬硬套堆砌事例,而是结合“男孩戒网瘾身亡”这一新闻事实,层层深入地展开议论。作者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封闭式特训学校属于非法办学”,他们“使用残酷手段折磨和虐待未成年人” 已经涉嫌违反刑法,公安机关理应对其开展调查。文章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切实负责,给那些陷入网瘾的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此文构思独具特色,层层剥茧抽丝,最终水到渠成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足见作者的逻辑思辨能力之强。 [时文2] 戒除网瘾还应从教育上寻找正解 王友进 网瘾少年在戒网瘾学校非正常死亡的悲剧再次上演,除了让人难过外,留给人们更多的是反省和思考:谁该对网瘾少年的死负责? 网瘾少年、青春期叛逆的少年通常都被称作“问题少年”,出了问题总要解决,不能放任不管。一些家长在该管教的时候没有管教,等到管不了的时候就想通过一个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特殊治疗学校”的出现给了家长希望,他们希望将孩子送到学校去,能够起到包治百病的疗效,可是又有多少家长没想到,这样的方式也可能是将孩子送上了一条不归路。 近年来,在“特殊治疗学校”发生事故被曝光的事件不在少数,这些学校游走在法制的边缘,大多数不符合标准,没有严密的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的体系,多数是采取强制约束甚至是禁闭体罚的方式,强力地 对孩子进行矫正。笔者以为,叛逆、网瘾少年的出现归根结底还要从教育上面找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外力的作用矫正。家庭教育是每个孩子成长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想让问题少年“改邪归正”还应从正规教育入手。 其实,青少年网瘾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形成之初家长为何没能引起重视,何以会到了孩子网瘾大到戒不掉了,出现厌学情绪了再来想办法?学校老师负责“传道、授业、解惑”,而且每天与学生接触时间最多,为何没能及时纠正? 让从传统教育中脱轨的孩子回归正途,一方面主流教育机制要完善健全教育理念,加强对校园中出现问题苗头的学生的教育管理,而不是放任自流,让其进入泥沙俱下的“社会教育”中。另一方面,工商、教育、卫生部门都应该承担起各自的责任。目前这些“矫正机构”都是盈利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表面上来看是正规的教育机构,但其教育方式并不是非常合理,还需有关部门对其加强监管。 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缺失会引起诸多的问题,错误的家庭教育有时也会让孩子进入歧途。还希望家长们能够正视对孩子的教育,将管口前移,不要等出了问题再追悔莫及。 文章辩证分析,有思路,有深度。无论是从开篇的导入,还是中间的议论分析,抑或是结尾的深入剖析,读来都令人感到深入内心。作者行文简洁有力,一针见血地将“叛逆、网瘾少年” 的出现归结到教育上来,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分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失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结构完整,开合有度,内容丰富,说服力较强,值得一读。 新闻焦点(五) “住院先考试”,你怎么看? [事件回放] 近日,一篇“看病前先考试,考试不及格不给住院”的文章把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银屑病科的张英栋医生推上了舆论的漩涡。据病患介绍,入院考试确实存在,考试的内容全部出自张英栋医生出的四本书,在张英栋医生处看病的患者很多人都被他推荐购买过书。张英栋医生告诉记者,考试只要求住院的病人参加,从未强迫患者去购买自己的书,而考试、推荐购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治病。 [时文1] 病人住院先考试,谁病了? 乔志峰 病人住院先考试,闻所未闻。这年头,要没点文化,难道连看病的资格都没有?可是,那些不识字的老年病人怎么办?并且,如果考试不及格就不给看病,万一病人耽误了治疗,涉事医生和医院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想考试及格,就得买书,医院的医生会发给患者一个微店地址,张英栋著的四本书捆绑销售价为130元。这推销技术那是相当的高明,虽然没明说是强制购买,可将买书跟看病结合起来,患者怎么敢不买呢?大老远跑来了,总不会为了省这100多块买书钱就回去吧。于是乎,看病花多少钱先放一边,看病之前就先要给医生奉上一笔买书款。一个患者100多,患者多了,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或许,医生这也算是“多种经营”呢。 别拿“考试、推荐购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治病”来做借口。如果真是为了让患者对疗法有更多的了解,完全可以安排医护人员详细讲解嘛,效果应该比患者直接看书要好得多。即便医护人员人手有限只能通过患者看书自学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由医院提供免费书籍,患者学习后再归还医院。这样循环利用书籍,既能收到同样的效果,同时还节约了不少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病人住院先考试,谁病了?归根结底是医生的医德出了问题——只顾自己方便、赚钱,而罔顾患者的利益和感受。据涉事医院官网介绍,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铁路中心医院)成立于1939年,是山西省目前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服务为一体的三甲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直管,是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重点建设单位。如果属实,应该是规模不小的公立医院,而非备受诟病的“××系”。正规医院出了这种奇葩事儿,怎么就没人批评、没人叫停?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针对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并进行年度考评,以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据中央电视台消息,《指导意见》规定,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都将参加考评。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等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不知道涉事医院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医德考评,涉事医生的考评结果如何?事实证明,对医德的考评除了医院的内部考评,还必须依靠广大患者和群众来评价、来监督。唯有如此,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才能真正起到“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的作用。对要求“病人住院先考试”的医生和医院,不妨请患者先打打分! 这篇文章立足新闻事件,行文中先提出观点,再分析事件的实质,指出其危害,提出改进措施,有理有据,思辨性强,扣题精准。作者没有停留在对事件本身的浅层次分析上,而是抓住“先考试”背后的利害关系,指出这种做法给患者带来的负面影响,再联系国家的政策法规,强调这种做法就是违反“医德”,理应给予严厉的批评。结尾处颇具警醒意义,彰显作者思想的深刻。 [时文2] “住院先考试”非健康教育正途 胡印斌 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要视病情是否严重到必须住院治疗而定,患者向来不需要过考试这一道门槛。所以,张英栋医生的“要住院,先考试”之要求,乍一看确实挺奇葩。 不过,张英栋医生称,考试是为了让病人认识到治病不能只治表面问题,还得让病人知道怎么才能不得病、得了病怎么办。这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医疗界有个说法,“西医治病,中医治人”。而中医治病则有一个“三分治、七分养”的指导思想,不主张完全依赖药物。故而,以所谓的考试,倒逼住院患者了解自己所患疾病的成因、症状、治疗与养护要注意的事项等,才能更好地配合治疗。何况,这种考试零散进行,有时两三个患者一起考试,有时七八个患者一起考试,随来随考。而急性发病的患者则都会先被救治,等病情稳定后再参加考试。这与其说是考试,不如说是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在很多时候,我们的医院一般不会对住院患者专门进行健康教育,让患者达到“知(知道所患疾病的一般知识、治疗目的及护理要点)、信(信任医生与护士的医疗能力)、行(将健康知识付诸行动,配合治疗)”,这一课亟待补上。要补上这一课,就需要医院及医护人员进行多方探索,科学的探索也值得鼓励。 而张英栋医生的另类探索,为何惹来无数网友“拍砖”?主要问题就在于,他用来考患者的内容全部出自其四本著作,许多患者也都被他推荐购买过书。这就具有变相卖书之嫌,这是不明智的。用网友的戏谑之言来说,四本书捆绑销售的价格为130元,“医生随便多开个药,多开个检查的提成就够了,何必为了130元钱搞这些小动作?”我们既要反对医生过度开药、过度开检查,也要反对医生利用职务之便将谋财手段发挥到极致。你要搞“住院考试”那一套,就要有避嫌意识,出一些有代表性的医学知识试题;你要推广自己的独特疗法,可以引导患者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学术论文,或者摆相关书籍在门诊或住院部,让患者随手翻翻。这些都未尝不可。 所以说,尽管张英栋医生的初衷良善,但手段使用得不当。这就容易被人质疑目的不纯粹,甚至被人指责医德有问题。如何既搞好住院前的健康教育,又让医生远离利益牵绊、患者减轻经济负担,是所有医院都要思考的问题。比如将相关疾病的预防与保健知识、医生相关专著中的重要内容,扩印张贴于科室门诊和住院病房。当然,也可以就这些知识点组织住院前的健康教育与考试。相信这样的做法更受欢迎,能够促进患者更早康复。 这篇文章独辟蹊径,从正面立意,指出张英栋医生的这种“住院先考试”做法的合理性,然后话锋一转,分析这种做法遭到非议和指责的原因,由此提出“既要搞好住院前的健康教育,又让医生远离利益牵绊、患者减轻经济负担”的看法。文章的论证既体现出层次感,也彰显出逻辑的严密性,彰显出作者的思辨能力。就论证语言来看,文章既不排斥形象性,更不回避强烈的主观感情,因此,在严密的说理之外,极富感染力。 新闻焦点(六) 驾车疯狂追逐藏羚羊 [事件回放]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安部门6日审理涉嫌“追赶、碾压藏羚羊”的7名涉事人和两辆涉事车,根据调查,涉事人存在追赶藏羚羊行为,但无碾压藏羚羊,也尚无藏羚羊因此伤亡的情况。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包括视频和图片,以及当地专业管护队员的核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安部门认为,网上流传的“越野车追赶藏羚羊”的视频和图片是10月4日拍摄的,拍摄地点位于那曲错鄂湖附近。 据了解,事发时7名涉事人分乘两辆越野车,想近距离拍摄藏羚羊,整个追赶过程持续约一分钟多。当时,目击者正在当地拍风光,看到两辆越野车追逐行为后拍摄下相关视频和图片,并在6日早上发布。 [时文1] 驱车追逐藏羚羊,即便拍照也不行 刘保生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6日下午有微博网友发布图片称“越野车追逐碾压藏羚羊”,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络热议。拉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拉萨”当晚通报,6日下午5点,拉萨市公安局联合森林公安已成功将两辆涉案车的7名游客控制。经初步核实,游客只是在追赶拍照,并没有进行碾压和碰撞。 还好,这些疯狂的游客只是在追逐藏羚羊,而追逐也只是为了拍照,并没有网传的碾压、碰撞情节,也没有因此导致藏羚羊死亡。有意思的是,拉萨警方在向外界表述时,将“追逐碾压藏羚羊”置换为“追赶拍照”。尽管追逐者确实有“拍照”的可能,但警方这种温和表述本身也透露出某种微妙的态度,这一事件的性质也因之陡然改变——非但不再具有此前嗜血、冷酷、愚顽等诸般属性,反而变得“情有可原”起来。似乎是在说,不知者无罪,游客只是好奇心太盛。 驱车追逐就是驱车追逐,即便非要说成“追赶拍照”,也并不能改变其野蛮干预动物生活的性质。警方办案当然要秉持公正原则,但似乎也没有必要在“追逐”与“追赶”之间抠字眼。若那7个人果真是徒步追赶藏羚羊的话,网友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愤怒。 目前还不知道这两辆涉案车的7名游客究竟是什么身份,以及他们为什么能够顺利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区域。但无论是什么人、以何种原因进入保护区,只要其驱车追逐藏羚羊的行为属实,则无论是不是有碾压、碰撞的后果,都是不可原谅的。 一则,藏羚羊有着相对稳定的种群聚落,外力的野蛮追逐、粗暴干预,将会对这些群落产生破坏,进而影响到其繁衍生息。这种追逐行为虽然不同于猎捕、杀害,但同样是对野生动物正常生存的强力惊扰。我国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的角度看,追逐已经对其构成了生活的惊扰和身体的虐待。 再则,涉案车7名游客对于其不当的追逐行为是有清醒认知的,这一点可以从其入住拉萨圣地天堂洲际大酒店时卸掉车牌并将车身藏匿一事中看出——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心虚,担心被人发现;再就是看到了微博上的汹涌民意,害怕了。而无论哪种情况,均表明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是知情的。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近年来,随着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知名度的提升,藏羚羊也广为人知。尽管偷捕滥杀及走私现象迄今未能杜绝,但至少公众层面的保护意识有了极大的提升。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这起“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事件才会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说到底,这些游客并不是没有正常理性,也不是不晓得追逐野生动物的危害。他们的行为不过是一种恣意而为的任性罢了——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一脚油门下去,看着那些野兽们惊惶的神情、翻飞的蹄子,快意无与伦比。 藏羚羊的栖息地面积已经在不断缩小,这些“高原精灵”们已经很难安静地繁衍生息了。如果再听任豪客们追逐取乐、驱车寻欢,而地方政府又习惯性地将之“轻描淡写”,那它们可真是躲无可躲、藏无可藏了。 这篇文章是针对“越野车追逐碾压藏羚羊”事件有感而发,作者避开只对涉案者进行指责的常规写法,而是将笔触深入到事件背后,找出其危害,揭示其本质,提出深刻独到的见解,抨击豪客们的恣意妄为,批评地方政府的“轻描淡写”。整篇文章思路畅达,大气磅礴,非同凡响,语言雄健,针对性较强,是一篇文质兼美的时评文。 [时文2] “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不可原谅 张诗茹 据报道,10月6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两辆白色越野车追逐、辗轧藏羚羊,致使数只藏羚羊受伤、死亡。对此,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回应称,事件发生在5日下午的保护区内,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死亡,已对涉事司机进行了处理,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据越野车司机事后解释,看到藏羚羊群出于好奇便将车辆驶离公路进入保护区,以便更近距离观察。 从工作人员的回应来看,此前网传的“越野车追逐、碾轧藏羚羊,致使数只藏羚羊受伤、死亡” 说法,显然并不属实。而从越野车司机事后的解释来看,当时的追逐行为,恐怕也并非故意“碾轧伤害”藏羚羊。 但即便如此,上述行为仍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只是出于“好奇心”,这种做法仍是十分危险的。不仅可能威胁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藏羚羊的生命安全,而且就算“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死亡”,事实上也会对藏羚羊原本自然和谐的生存状态造成惊扰,甚至构成某种“动物福利”意义上的虐待。 因为,众所周知,被誉为“高原精灵”的藏羚羊,虽然在高寒缺氧高原环境下具有十分顽强的生存能力,但与此同时,藏羚羊又是一种天性非常胆小、非常害怕惊扰的动物。仅仅为了满足“好奇心”,两辆越野车便在高原上开足马力疯狂追逐藏羚羊,将会对这些“高原精灵”带来怎样的惊扰,可想而知。 而站在动物福利角度,将这种惊扰和创伤,称之为“动物虐待”,也并不为过。而我国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明确,“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就此而言,上述“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事件,即使“并未造成藏羚羊受伤或死亡”,实际上也同样可能涉嫌违法。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其实不只是在肉体上不伤害像藏羚羊这样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同样也包括在动物福利层面不打扰这些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当然,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样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效预防、进而减少避免这种可能严重损害野生动物福利现象的发生。 此外,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虽然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但仅限于“人工繁育”过程中,而且也没有相应配套的惩罚条款。 作者先提出观点,再引述有关新闻材料,接着剖析问题的实质,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文章观点鲜明,逻辑严密,结构完整。对游客错误做法的分析独辟蹊径,告诫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只是“在肉体上不伤害”,更重要的是要“不打扰这些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这种看法新颖别致,具有独创意识,这也成为了本文的一大亮点。 新闻焦点(七) 农民放电影触痛了谁的神经? [事件回放] 十年前,广西钦州农民罗衍宗花500元买了台二手放映机,开始走村串巷,为十里八乡的村民义务放映电影,一放就是10年。近日,他因无经营许可证被取消放映资格,2017年起不能再为村民放电影。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文广局对此做出回应,罗衍宗无证放映电影不能缺失监管,做公益事业也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取得放映许可证、明确放映范围、明确影片来源。回应同时表示,不存在其他领取放映补贴的同行举报或恶意竞争。 [时文1] 农民放电影,叫停不应是结束 胡印斌 “为何做好事,也会有人阻止?”罗衍宗的这个疑问,相信也会盘旋在很多人的心头。既然当地官员也承认“罗衍宗干了件好事” ,那么,为什么不能够遵循正常的认知准则与行为逻辑,帮助他把好事办得更好,反而要叫停?甚至,不惜引发舆论波澜也要坚持将“叫停”进行到底,这未免失之武断。 罗衍宗不过是一个热心点的农民。他之所以起意放电影,无非是希望乡亲们的日常生活多点色彩、多点热闹、多点快活。这与政府活跃基层群众文化、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的宏大主旨并不冲突,恰恰还是一种有益、必要的补充。 就算如回应指出的那样,当地村村建有文艺队,经常自发组织开展活动,也不存在没有电影看的现象,但这与罗衍宗放电影是两码事。既然老百姓喜闻乐见,愿意凑在罗衍宗张罗起的银幕下,说说笑笑娱乐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政府也承认并鼓励群众“自发组织开展活动”,那到了罗衍宗这里就不应变成双重标准。 据媒体报道,“热心人”罗衍宗除了义务放电影,也义务帮助村民“平事”,据说,他是当地颇有影响力的“民间话事人”,附近村民遇到困难都希望罗衍宗能帮忙反映,他也乐此不疲。诸如修路、装路灯等公共事务,他都是冲在前面的那个人……这些行为尽管得到了政府认可,但也可能招致侧目,当地回应的“不存在其他领取放映补贴的同行举报或恶意竞争”,恰也说明这当中存在引来嫉妒的疑问空间。这也就是说,不排除罗衍宗的“热心”触动了一些人的敏感与利益。 但话说回来,有这样一个民间“热心人”,义务放映、调解矛盾、处置麻烦、推动各方面做事情,有什么不好?罗衍宗的行为,恰应该得到当地的引导与帮助,形成良性的官民互动模式。 各级政府应该习惯并支持这种来自民间、来自体制外的助力,这样的个体善举也是积极、健康的正能量。无论是从培育社会的层面,还是从激活民间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来看,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与价值,政府应该多一些包容和帮助。 放电影当然需要监管,但也切忌选择性执法,要解释好其中的疑问。事实上,从目前的回应看,当地已经着手与其沟通协商。简单的叫停不应是这件事的结束,而应当在解决好法律与监管的障碍,与保护当事人积极性、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尽可能地予以协助,让这件事能有更加完满的结局。 罗衍宗的努力所在,某种意义上看,恰恰可以填补政府力有不逮的地方。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罗衍宗的存在,是对政府如何更好地服务民众的一个提醒。如何从其身上汲取更多有益于补充文化服务短板的启示,这也是值得政府思考的。 罗衍宗义务放电影被叫停,这则新闻事件本身就颇耐人寻味。作者抓住这个由头,条分缕析,从不同角度探讨“义务放电影”的价值和意义,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认为“简单的叫停不应是这件事的结束”,提醒各级政府要从“罗衍宗的存在”上多做反思,找出解决该类问题的途径。文章思想厚重,字里行间充满着激情,论据使用重点突出,有些语句富有哲理意味,读来令人感悟深刻。 [时文2] 规范义务电影放映,不能漠视精神价值 刘 朝 乡村电影放映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文娱活动,其带来的还有人与人之间、人与地方之间的紧密相连。像全村聚会一样的露天观影场景中,蕴含着乡村日常生活中淳朴的社群底色。试想:放映员下午带着设备进村,孩子们蜂拥而来,或帮忙,或捣乱,乡亲们晚饭后呼朋唤友、扶老携幼地出门,是一幅美好的乡村生活图景。多年来的坚守和支持,让放映员和村民们彼此熟识、形成友谊,而观影情景,也成为很多人的美好回忆。围绕电影,乡亲们不仅多了一个有趣的谈资,为单调重复的生活带来活力,更重要的是,它是乡村社群情感中的一个重要纽带。 然而,随着我国农村劳动人口的不断流失,农村观影人数逐年减少,大多数为留守的老人和孩子。一些乡镇为减少额外负担,砍掉了部分原有的农村电影放映队。如此情况下,年近60岁的罗衍宗,10年间走村串巷义务放映1 200多场电影,在为不少留守村民带去轻松和欢乐的同时,也客观上填补了某些政府服务的缺失。 取消罗衍宗的露天电影放映资格,钦北区文体广电局于1月5日给出了叫停原因:“一是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规定;二是其公开放映行为不在监管范畴,因罗某某不服从统一的放映管理,曾经与我们正规放映队在同一村庄、同一时间播放电影,造成资源浪费;三是电影公开放映必须在广电局和电影公司的许可及组织下进行,因为里面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涉黄涉暴涉政等播放安全问题的隐患,不能缺失监管。” 上述理由的确合理,但如此板板正正地叫停,未免无情。像罗衍宗这样十年如一日的义务乡村电影放映员,为守住乡村电影放映土地所付出的热爱和热血,是值得鼓励和认可的。他放映10年电影的风雨和艰苦不能被漠视,而这些年通过放映电影系下的情感纽带更不能被漠视。用“资源浪费”等字眼描述其奔走上百里的放映工作,扑灭的不仅仅是公众的公益热情。 规范义务乡村电影放映工作确有需要,但逐步规范的过程中,要能看到人情的暖意。五年前,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身体健康、未满60周岁,尚有工作能力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经培训取得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证后,应优先上岗。”综合义务乡村电影放映员年龄较大、经济状况较差的现实,建议实行标准适当放宽,如为其调高年龄限制、加大农村电影数字放映资格证考试的实操比例、减免部分手续费用、提供相关扶持补助资金等,让这份通过电影熟悉的乡情,维系更久。 舆论关注之下,钦北区文体广电局局长表示,罗衍宗近期将到区文体广电局和钦州第二电影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接受业务培训。义务放电影10年的罗衍宗,向放映正规化迈出了第一步。期望罗衍宗的乡村电影放映之路走得顺利,期望拥有搬小板凳围观露天电影记忆的人不会消失。 乡村电影放映,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项简单的文娱活动,但实质上更是乡村社群情感中的一个重要纽带。取消罗衍宗的露天电影放映资格,扑灭的不仅仅是公众的公益热情,这种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理应得到改变。文章叙议精当,思路清晰,文笔流畅,意蕴丰富,颇有新意。 新闻焦点(八)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事件回放]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纵火以及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设立每年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了首个公祭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 [时文1] 祭奠,以国家的名义! 今天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937.12.13”,血泪书写的日期清晰如昨,伤痛如昨;“300000”,白骨堆起的数字,标识着一个民族最深重的苦难,记录着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页。 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祭奠,以国家的名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在中华民族最深重的苦难中,在那望枯双眼也望不到尽头的长夜里,他们怀揣着无法实现的家国梦想,倒在日寇的枪炮下、刺刀下、毒气里、战火里……成为一个民族永远抚不平的伤、永远忘不掉的痛。 “祖国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强大起来?!”在那血火交织的年月里,在那血流成河的战场上,这是亿万中国人念念不忘的梦想。他们梦想不再兵荒马乱、不再山河破碎,他们梦想耕读工商、安居乐业。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就有最顽强的梦想。 今天,我们以历史性发展告慰死难同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今天,我们以国家的名义祭奠死难英灵。在曾经血火交织的南京中华门,在重庆较场口大轰炸惨案遗址,在“三光政策”蹂躏的华北平原……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我们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以“铭记”坚守历史的真相,以“仪式”延续爱国的情感,绝不允许历史悲剧重演。 我们奋斗在他们的梦想里! 他们安息在我们的誓言里! 全文激情澎湃,在思辨中显示出哲理。开头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由来写起,引发读者的思考;接着以深沉的笔调反复陈述我们为什么要祭奠死难者同胞,字里行间表达出对中华民族遭受苦难的深刻反思,对日本法西斯罪行的极大愤慨;继而指出我们今天应怎样祭奠死难者英灵,提出牢记历史,延续爱国情感,绝不允许历史悲剧重演的主张。作者立意高屋建瓴,紧扣主题,铿锵有力的语言恰到好处,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文章的抒情风格。 [时文2] 不忘历史 矢志复兴 ——写在第四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侵华日寇,毁吾南京。劫掠黎庶,屠戮苍生。卅万亡灵,饮恨江城。日月惨淡,寰宇震惊。兽行暴虐,旷世未闻。” 今天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0周年,也是第四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这个沉痛的日子里,让我们深切缅怀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者,深切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深切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 3年前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上发表讲话,表达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愿望,宣示中国人民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3年来,我们以国家之名祭奠死难者,以尊崇之心珍视和平,以民族之力矢志复兴。今天,中华民族的发展前景无比光明,中国人民维护和平的决心坚定不移。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灾难。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制造了灭绝人性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万同胞惨遭杀戮。这一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行,是人类历史上十分黑暗的一页,是中华民族永远的伤痛。面对极其野蛮、极其残暴的日本侵略者,具有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中国人民没有屈服,在中国共产党号召和引领下,全民族各种积极力量同仇敌忾、共御外敌,最终赢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谁忘记历史,谁就会在灵魂上生病。”80年过去了,侵略者的枪声淹没在历史尘埃里,但中华门城墙上的弹孔依然清晰可见;南京城的不绝哀号已随风逝去,但“万人坑” 的累累白骨还在。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否认。任何倒行逆施妄图篡改历史、否认暴行,为南京大屠杀惨案和侵略战争翻案的丑恶行径,不仅13亿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也将受到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的谴责和唾弃。“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年复一年的国家公祭向世人宣示,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反对篡改历史的立场坚定不移,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实现民族复兴的决心坚定不移,中国人民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意志坚定不移。 以国之名,我们呼唤中华儿女勠力同心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四万万人齐蹈厉,同心同德一戎衣”,从中国人民赢得抗日战争伟大胜利,开启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崛起之功业,民族复兴之愿景,因为一代代中华儿女接续奋斗而曙光在前。在铭记历史中砥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在缅怀同胞和先烈中凝聚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一定能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在新征程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以国之名,我们呼吁世界各国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努力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中华民族经历了同胞惨遭屠戮、山河喋血的痛苦,更懂得和平“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更坚定“坚持和平发展,共同开创世界和平充满希望的未来”的决心。从“一带一路”成为各国共同发展的合作平台,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付诸实践,中国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同各国一道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 不忘历史,矢志复兴。今天的中国,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全体中华儿女携手同心凝聚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正是对死难同胞和革命先烈的最好告慰。 (新华社北京2017年12月12日电) 这篇时评标题醒目,内蕴深厚,凸显出文章的观点。开头引南京大屠杀碑文正面切入,先表达深切的缅怀之情,再回顾民族深重的灾难,继而指出“以国之名”公祭死难者的意义,最后情感真切地再次强调“不忘历史,矢志复兴”的论点。全文情感充沛,层次清晰,逻辑思辨性强,既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也有对未来的深沉思考,使文章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读来振聋发聩,催人奋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