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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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高考作文素材集锦9月
2019年高考作文素材集锦:“光明时评” 2018年9月号 1. 期待反杀案成为出台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契机 2.高校开学第一课应融入财商教育 3.“划拳式”处理多一些,“反杀”事件或就能少一点 4.对“天价理发”问题,监管部门不能熟视无睹 5.抑郁症不是猥亵丑行的挡箭牌 6.单田芳去世,但评书艺术不会衰亡 7.起诉讹人者,了断个人恩怨也是捍卫公道人心 8. 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总是盯着孩子们的饭碗不放 9. “招募万元香客”,景区光道歉就能解决吗 10. 大学生活的起点不能从攀比开始 11.不能让“出身论”损伤社会流动 12. 挑战“21天不生气”应该怎么做 13. 强迫别人做好事的样子,有点可恶 1. 期待反杀案成为出台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契机 2018-09-02 10:41作者:周筱赟 2018年9月1日,有人说,这是注定被人们铭记的一天;也有人说,这一天必将载入中国司法的史册,成为未来的标杆。 在舆论的焦急期待中,昆山市公安局对昆山“反杀案”发布通报: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 昆山市检察院的通报中称:“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昆山警方顺应民意,作出反杀者于海明无罪的结论,真是大快人心!这不是舆论干预司法,而是舆论促使司法更加尊重事实和法律。 这当然是正义的胜利、法治的进步,但却并非法律的进步。因为,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一直都在,只是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把《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正当防卫(尤其是《刑法》第20条第3款的无限防卫),变成了僵尸条款。如果这次没有舆论的高度关注,结果还会是这样吗? 警方通报认为:“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但是,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只要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就认为超过了防卫限度,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办案人员经常会说:对方没有打伤你,你都把人打成这样(或打死了),这怎么还是正当防卫? 本案中,我们不能用最终于海明没有生命危险、刘海龙死亡这一结果来反推责任,当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时,尚未达到“行凶”这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但当刘海明手持管制刀具挥砍,当然就已是现实的、急迫的、严重的危险性,严重危及于海明的人身安全。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刘海龙被于海明抢刀后,起身逃跑,刘海龙拿刀追砍。有人据此认为,当时的危险性已经消除,此时追砍,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故意伤害罪。但警方通报认为: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被于海明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 从案件的整体性和连贯性而言,刘海龙行凶在先,第一次回车中取出长刀攻击,当刘海龙第二次跑向宝马车时,于海明怎知刘海龙是逃跑,还是回车(后备箱)取杀伤力更强的凶器,甚至开车撞人呢?因此,后半部分急迫的危险性并未消除,于海明追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法律应当维护基本的社会正义,“正当防卫”是一个态度鲜明的制度,它是人身安全受侵犯者的护盾,应当鼓励公民积极、勇敢地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不能偏向于保护恶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保守倾向,只会使得恶人愈加嚣张跋扈,而普通人在受侵犯时则畏首畏尾。这与法律“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作用完全背道而驰。 2.高校开学第一课应融入财商教育 2018-09-05 16:49作者:王石川 又是一年开学季,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摆上了醒目的宣传广告,新一轮的“开学经济”升温。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片火热的市场,试图利用校园贷诱骗学生。据媒体近日报道,不少读者来信反映这一问题,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对学生的理财教育和防骗宣传,别让校园贷成为“校园害”。 披着回租贷、培训贷等“新马甲”,校园贷借尸还魂丝毫不让人诧异。在一本万利的畸形利益刺激下,一些不法之徒不愿乖乖舍弃这一敛财工具,总有人铤而走险。如今,大学新生步入校门,涉世不深,往往对校园贷缺乏基本认知,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沦为新的受害者。 “诛一恶则众恶惧”,对臭名昭著的变种校园贷应依法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校园贷的危害已无需赘言,防范大学新生被坑,无非两种途径,一是让校园贷远离大学生,这需要依法严惩以身试法者;二是让大学生远离校园贷,这需要普及财商教育,特别是给大学新生上的开学第一课中融入财商元素。 一说到财商教育,不少人就会想到赚钱,这其实是对财商教育的误读或窄化理解。完整意义上的财商教育,既包括正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包括如何支配财富,既包括如何挣钱也包括如何防止被骗,像提醒孩子别成为校园贷的围猎的对象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财商教育,应从早从小抓起。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在幼儿园时期,家长和学校就对孩子进行有意识的财富观培养,而不是等到孩子长大成人才忙不迭补课。据报道,“股神”巴菲特年仅6岁时,就以每箱25美分的价钱在爷爷的杂货店购买一箱可乐,然后加价在附近兜售。这与家庭熏陶有关,恐怕也与社会氛围有关。 对于大学新生来说,短期内受到系统的财商教育并不现实,但这不妨碍学校通过提醒来强化他们的防骗意识。比如,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去年就联合印发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类似这种信息,高校就应该及时告知大学新生。如果大学新生确有贷款所需怎么办?相关部门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在市场经济方兴未艾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更懂得何为真正有意义的义利观,也有责任通过财商教育来涵养正确的财富观,以更好地利己利人。把财商教育当成终身教育,是时候了。 3.“划拳式”处理多一些,“反杀”事件或就能少一点 2018-09-06 12:00作者:任然 四川省成都市“划拳哥”的佛系交通事故处理方式,火到了大江南北,让不少网友感受到成都人优哉游哉的性格。9月5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上,这样的佛系处理方式再次上演:一辆转弯车与直行车发生剐蹭事故,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但转眼,两人的火气立马降了下来,最终商量决定,用微信丢骰子的方式,决定该赔多少钱,无形中更成了微信好友。 划拳、丢骰子,本是娱乐助兴的游戏。当这样的游戏被运用到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好像不无违和之感。但先后发生的两起事件,却都赢得了舆论的好评。有网友评价这种交通事故定责的方式“很成都”,而这背后所蕴藏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佛系”心态,或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交通事故处理,当然是件严肃的事,要充分考虑事故的影响、法律、当事人意愿等等因素。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在未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达成意愿,完全可以进行私了。事实上,根据目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轻微事故处理,在不涉及违法行为、安全问题的前提下,应该遵循快速处理的原则。并且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可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驾驶人还可能被处罚。 “划拳式”处理事故责任争议,更多示范的是一种豁达、文明的处事方式与心态。它的实现有两个主要前提:双方都认同此种处理方式,处理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所以,我们未必要呼吁每起事故的双方,都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裁决”争议,但是碰到寻常的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像这样多一点谅解,少一点冲动,心平气和处理事故的方式,值得学习。要知道,最近引发全民关注的“反杀”事件,说到底其实也是肇始于轻微事故,若有点“划拳”的精神,断不至于闹出人命悲剧。 中国的汽车普及率已经不算低,在事故处置上的态度是该更成熟了。符合法律的“划拳”式处理,未尝不是汽车文明进化的一种必然表现。 4.对“天价理发”问题,监管部门不能熟视无睹 2018-09-10 13:00 作者:史洪举 陕西省的小云近日去理发,本应理发20元一次的理发店却收了小云1500元。无独有偶,近日红遍网络的“发际线男孩”,在浙江省杭州市其单位附近理发时,被要价三万九千多元,报警后,依然支付了2500元才得以离开。 近日两起超高收费的“天价理发”事件,天价的背后,是暗含着各种陷阱、各种套路的商家欺诈现象,甚至是强买强卖现象。作为监管部门,应及时强势介入调查,依法追究无良商家的法律责任,避免无辜者再次掉入陷阱。 市场经济法则,强调交易主体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其中包含着明码标价、不欺不诈、自愿有偿等几个核心内容。回到“天价理发”事件中,纵观报道可知,消费者只是冲着20元的理发去的,结果被收费1500元。收理发费用前,商家要在提供服务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且不能诱导消费者。 对于这种天价收费现象,监管部门绝不能以市场经济,自主经营为由熟视无睹。要知道,如果查实商家存在模糊定价、诱导消费等欺诈行为,其不仅应赔偿消费者损失,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如果在消费者提出异议时,商家不仅不妥善解决,反而凭借“主场地位”等优势,以辱骂、殴打等威胁方式强迫收费的,可能构成治安违法,可处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强迫交易罪。 必须强调,就算是理发这种民众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就算是再不起眼的消费项目,任何经营行为,都关乎消费者的权益,都有着诚实信用以及社会规则的严肃性。如果一个地方接二连三地暴露出“天价理发”这种宰客乱象,恰恰说明地方相关部门疏于监管。相关部门理当深入反思,强化监管力度,依法惩戒这种在民生小事上宰割消费者的无良经营行为,还公众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5.抑郁症不是猥亵丑行的挡箭牌 2018-09-12 13:12 作者:陈广江 近日,一则名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学,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没了》的网帖引发热议。据称,今年5月,广东省江门市某大学的学生黄某,偷进女生宿舍实施猥亵后,被校方勒令退学。之后,他写下上述网帖称:“我读了十几年书,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摸了女生一下就没了?我不能接受……”并称自己抑郁,有自杀倾向。9月10日,记者致电该大学党委宣传部,得知目前校方正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此事属实,将会对黄某严肃处理。 随着网帖的发布,黄某的渣男形象呼之欲出:猥亵女生的丑行,不仅践踏道德底线,更涉嫌违法犯罪,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岂料他非但不认错、反省,反而以“患抑郁症欲自杀”为由,博取舆论同情。有网友称,这是抑郁症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黄某是否患抑郁症并有自杀倾向目前无法确认,但即使情况属实,也不能成为猥亵女生的遮羞布和挡箭牌。拿抑郁症为丑行辩护,法律也不答应。精神健康状况和个人品行是两码事,有病就要治,不能拿此为自己的品行问题开脱。而假如所谓的抑郁和自杀纯属借口,黄某此举更显荒唐,徒增笑耳。 读了十几年书,考上了大学,却毫无廉耻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大学校园本应是一个安全、干净的地方,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大学校园更是一个洋溢阳光的地方,容不得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现在警方还没有对黄某此事作出处理决定,学校也尚未定性,但无需讳言,无论是校外人士还是校内师生,谁打猥亵的歪主意,必然都要受到社会谴责和法律惩罚。 此事引发争议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建议校方和相关部门直面问题、站稳立场,依法依规处置,别被所谓的“患抑郁症欲自杀”说法所困扰。期待校园里,再无如此恶劣之事。 6.单田芳去世,但评书艺术不会衰亡 2018-09-12 13:16 作者:黄帅 9月11日下午3点30分,一代评书艺术家单田芳与世长辞,享年84岁。听单田芳评书的人,上到胡须尽白的老人,下到牙牙学语的孩童,囊括几代人。大家集体怀念这位逝去老人,也足以证明单田芳的评书影响力之大。古人讲,“凡有井水处,皆有歌柳词”,化用此句说“凡有华人处,皆听单田芳”,并不夸张。 通过自传和采访,可以知道单田芳的人生经历,充满跌宕起伏与苦难往昔。单田芳1934年出生于曲艺世家,“从日本人、国民党那年代过来”,灾难频发。1954年他得以登台表演评书,之后定居辽宁省鞍山市,却紧接着遇上文革。单田芳因为说错了话,成为现行反革命分子,被下放到农村。可他不论经历何种现实磨难,都能淡然处之,并始终保持对艺术的追求和人生的平常心。听单田芳的评书,几乎听不到他在评书表演里直接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但他说书时刚勇而不失淡然的语言风格,已经在向听众们传达自己的人生哲学。 在曲艺文化中,单田芳已经成为一种符号。他的去世,容易被解读为评书艺术大势已去的标志,甚至是评书艺术走向衰亡的分水岭。对于此种类似“大师之后再无大师”的说法,笔者不赞同。何况很多放在老艺术家身上的“大师”光环,都是他人安上的。出色的艺术家,谦虚和低调的姿态是其一贯的风格。 关键在于,我们要从逝去的艺术家身上汲取他们的优秀精神,比如单田芳在评书艺术中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一生只做好一件事的专注,以及不慕名利的人生观念等。 评书这类依托于传统平台的艺术形式,真实处境如何?很多年轻人对此兴趣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用“后继无人”来形容评书艺术,确实有些夸张。评书如同相声表演一样,原本是街头和茶楼之间的表演形式,后来随着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的发展,得到更多的普及。但是,现代休闲娱乐方式愈发多样化,评书、相声已不再是很多人的唯一娱乐选择,听众喜欢评书的程度被稀释了。可艺术形式和艺术载体的关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在一些知名的音频APP上,单田芳评书的下载量依然惊人。这说明,若利用好网络媒介,评书会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只不过,评书“新人”们和今天的听众们,很难再找回单田芳那代评书艺术家,一个人、一套桌椅、一把扇子、一块醒木就能畅谈古今中外,历史风云的快感了。这种相对静态的艺术形式,虽不如今天诸多娱乐方式那么多彩、热闹,却拥有独到的质朴美感和透彻的生命强度。 我们怀念单田芳,正是因为明白这样的艺术感染力很难被复刻,好在他的表演和音容,已经存于我们的记忆当中,也因为影音记录,永远不会消失。或许,这也是后人对逝去的老艺术家们的唯一慰藉吧。 7.起诉讹人者,了断个人恩怨也是捍卫公道人心 2018-09-13 13:28 作者:然玉 近日,一篇名为“越觉得幸运,越感到生气(扶老人被讹的网友准备起诉了)”的网帖在网上引发关注。发帖人是浙江金华32岁的滕先生,他在帖中讲述了自己出于好心扶起一名骑车摔倒的老人,被路人指责,被对方报警称其为肇事者,由此陷入一起双方交通事故调查。最终,交警找到事发地点附近的民用监控拍下的事发经过,确认老人的摔倒与滕先生无关。滕先生称,自己终于清白了,并决定起诉老人及指责他的路人。 滕先生不无后怕地表示,“讹人的成本太低,扶人的成本太高了。”其实,非但是亲历者有此痛彻体悟,就连普通民众、专业人士等也都有此共识。既有的行政、司法体系,无法给被讹者提供便利的救济和补偿,无法向讹人者施以必要的追责与惩戒。尽管“好人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力挺好人的作用,但“惩罚坏人”的解决方案,却一直未能成型。现实中,社会更多诉诸于舆论动员甚至网络暴力来给讹人者施压,这显然并非合理的解决路径。 被讹者起诉讹人者,过分吗?尊老爱老是一回事,是非对错则是另一回事。让作恶者付出足够代价,这是捍卫公序良俗的最好方式。滕先生之所以选择起诉,很大一部分乃是因为“气不过”,这实则表明其诉讼初衷还很朴素。尽管滕先生无意被塑造成某种类型化诉讼的先行者,但我们客观上的确应该看到此事的标杆意义。本案最终如何判决很重要,而与之同样重要的是案件审理中举证陈述、诉辩交锋等一系列程序流程。这些都具有关键性的范例价值。 若是恶人得不到惩罚,则好人终将变成冷漠的一群人。通过一场诉讼让个体间的是非恩怨得到了结,以一个有说服力的判决来打捞公道人心——让“家里没矿”的年轻人也敢扶老人,没有什么比这个来得更有效。 8.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总是盯着孩子们的饭碗不放 2018-09-14 17:08 作者:土土绒 河南一小学“营养餐”只有半碗面条,与食谱严重不符的事有了回应。事发地商水县多名相关责任人被严重警告、停职、撤职处理,食品药检部门对郑州华康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点经营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事情似乎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但看到孩子们碗里干巴巴的半碗面条,仍然令人心疼和愤怒。这种几乎没菜的面条,连成年人都吃不下去吧?而孩子们却要想尽办法、兑点水咽下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2011年就启动的项目,由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60多亿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4年,这一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天4元。但是,就连这3元、4元钱都到不了学生的饭碗,真可说是“雁过拔毛”了。遗憾的是,这并不是学生营养餐第一次出问题。 这让人痛心,更让人疑惑,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总是盯着孩子们的饭碗不放,想方设法地从中捞好处呢?“营养餐”是要吃到孩子肚子里的,吃不饱、吃不好都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而健康是影响孩子一生的事,更是影响整个社会未来的事。连营养餐都要动手脚的人,是不是太丧心病狂了? 当然,社会的运行不能仅仅靠讲道德、讲良心,更要依靠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为什么营养餐容易出问题?就是因为一些学校的管理运作不透明,一些校领导的权力不受约束;而另一方面,孩子无论在智力还是体力上都是处于弱势的群体,面对处于权威地位的师长,他们不敢、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给了一些人“鹭鸶腿上劈精肉”的胆量,和权力寻租的空间。 所以,要保质保量地让孩子们吃上饭,就要建立起全程透明的资金使用制度。从配餐企业的招投标,到每一天的买菜、做饭、洗碗,包括水、电、煤气等开支,全都建立起清晰的账目,供家长和社会监督。此外,还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这不光包括相关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监督,更包括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应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接受来自家委会或热心志愿者的监督,以公开透明换取家长的信任,从而消灭问题产生的土壤,重建健康的家校合作关系。 无论如何,公众都不想再听到学生的营养餐出问题了。 9.“招募万元香客”,景区光道歉就能解决吗 2018-09-17 16:34 作者:聂夫 9月15日,河北涉县5A景区娲皇宫管理处在公众号上发布了《2018年女娲祭典即将开幕 敬香招募……》的通告,称“女娲祭典活动现全面招募敬香宾客,只要您捐款万元以上,即可成为景区VIP,待遇优厚。”通告中列明的待遇包括“捐款的多少决定您上香的次序”、“全年免费供养”、游景区“由领导陪同,提供免门票、免导游、免观光车、免会议室等服务”。尽管通告发布后原文随即被删除,但“5A景区招万元香客”一事还是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17日凌晨,涉县娲皇宫管理处就此事向公众发表《致歉信》,表示将取消活动、立即整改,而涉县旅发委相关领导也向媒体证实,已对娲皇宫管理处作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停止招募香客行为并进行整改。女娲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相关祭典活动本应纯粹,以示尊崇。孰料“娲皇宫”景区却打着祭祀女娲的旗号,行敛财之举,而且不止一次。今年2月,其就曾搞过“万元敬头香”的VIP招募活动,新怨旧怒加起来,也难怪引起公众愤怒。 应该看到,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现象。事实上,不论是旅游景区,还是本应是“清静之地”的佛门寺院,都皆有向钱看的趋势,如捐钱多的给上功德墙、除夕夜敲钟上头香等。相比之下,不设功德箱的辽宁海城大悲寺、不收门票的西湖景区,便被认为是有远见、大智慧的例证。 相比较而言,国内大多数景区则并不具备这样的远见。最近这些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地纷纷投入巨资兴建景区,但因旅游业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所以许多景区开发方往往背负着沉重的资金负担。其次,许多位于郊区的景区,比如“娲皇宫”就位于涉县索堡镇中皇山中,距离最近的县城都有6公里,无法完全依靠本地市场的支撑,同时囿于知名度、接待能力等限制,游客人数亦有限,因此不得不通过举办节庆活动等方式来增收,难免出现一些吃相难看的情况。但即便景区的收益面临这种各样的困难,也不能成为其圈钱行径的理由。 如此看来,娲皇宫这次挨骂并非坏事,而应该成为各景区的一剂清醒药,令其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管理思路和运营策略。景区作为满足游客旅游需求,并提供旅游服务的场所,其首要任务应是完善配套服务,给游客更好的体验,并借此获取利益,提高知名度,而不是想方设法以见不得光的手段赚钱。 10.大学生活的起点不能从攀比开始 2018-09-19 16:01 作者:堂吉伟德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0名大一新生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5.6%的受访大一新生坦言周围新生中攀比“行头”“装备”的现象多,衣服鞋帽、电子设备方面表现得最严重。其中,54.4%的受访大一新生认为学生要树立刻苦务实的心态,不盲目跟风。 从高中到大学,人生实现了一次华丽的转身,并被大多数人视为质的飞跃。大学生在衣帽、电子设备等方面有所追求,本来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受家庭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本就相对严重的青少年攀比之风,到了大学阶段则因为各种因素的推波助澜,使得其本已存在的攀比心态,变得更加膨胀。互相影响之下,高校的攀比之风就愈演愈烈而难以控制。 但对现代大学生而言,崇尚刻苦务实,不搞盲目攀比,属于人格塑造的应有之义。大学新生的起点,对整个大学生活包括今后的人生具有开端意义,让每个大学新生从步入校园起就不攀比,需要从家庭、学校、个人和社会多个方面努力,形成“四位一体”的防治格局。比如,除了个人要提高对攀比之风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的消费行为外,家长也要适当限制孩子的消费需求,做到量力而行不追求高端奢侈,扮好家庭教育的重要角色;学校则应列出必备或不建议电子产品清单,对配备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限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人格塑造中的主体功能。 近朱得赤,近墨者黑,环境因素对人的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从这个维度上看,校园攀比风也是社会拜金风气的一个浓缩,青少年的攀比劣习是成人的提前化。“天价彩礼”的标准越来越高,丧葬3天宴席吃掉16万元……尽管每个人都为攀比之风带来的沉重负担而深恶痛绝,然而受大环境的影响,又不得不迎合这种趋势,让认识与行为之间出现了两张面孔的反差。 少年强则中国强。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如果开学的第一课是从“行头装备攀比开始”,这无疑是一堂失败的人生教育课。大学生活的起点不能从攀比开始,这既是对被教育者而言,也是对教育者的基本要求。坚决向校园攀比之风说“不”,离不开教育者们的引导、规范与管理,把其作为人格塑造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体系中,逐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如此方能有效遏制校园攀比之风,达到“反向教育”的目的。 11.不能让“出身论”损伤社会流动 2018-09-20 14:29 作者:杨朝清 近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布《2018年度拟接收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情况公示》。绍兴文理学院一位外语系的王同学,因与清华北大人大的10名硕博研究生同在“拟聘用名单”之列,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其中不乏有质疑声称,此次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招聘涉嫌“萝卜招聘”。 王同学被质疑无非是因为她的“出身”:绍兴文理学院只是一个地方小院校,不是“985”和“211”。一个非重点非名牌的本科生,并非不能去中投这样的大企业,但当拟录取名单中除了北清硕博学历外,仅有王同学一个学历特殊,这样的反差,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中,很容易让人先入为主地产生怀疑。根据学校的反馈,王同学读书时做人做事获得了师生的认可,希望人们可以别只关注她来自哪里、背景如何,为“英雄不问出处”留点空间。 的确,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好学校往往和好工作关联。不同的求职者在市场中有不同的机会,不同的企业在求职者建构的职场金字塔中占据不同的位置。从过往的经验来看,越受求职者青睐的企业,招聘的门槛就越高。一些用人单位将“985”和“211”作为标准,对学校进行分层,不同的学历出身,意味着求职者将来拥有不同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 一个令求职者趋之若鹜的好工作,自然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那些有底气的好单位,难免会对一些求职者存在“傲慢与偏见”。在简历筛选环节,企业适婚年龄的女性不要,非名校不要,存在很多职场应聘潜规则。在教育分层中处于较低位置的绍兴文理学院,其毕业生却在求职一事上实现了逆袭,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关注与争议。 当“出身越好,上的学校越好,将来找的工作越好”成为一种尴尬的现实,许多人已经对在资源配置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双非”地方院校失去了想象力。在他们看来,那些在教育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者,在职场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被“血统论”“出身论”浸润的人们,信奉和认同“一考定终身”,只要在高考中失利,哪怕后面再努力,也永远不能翻身。 著名作家方方曾说,一个良好的社会,不能让少数精英和天才一枝独秀 ,而应该让大多数普通人只要努力付出,就可以生活得更好。名校毕业生,并不见得人人都出色;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也不见得人人都没有亮点。 少一些“以学历论英雄”,多一些“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就是他自己”,非名校生求职逆袭的事件,才不会成为不可思议的传奇。当然,一切的前提,还是要调查清楚此次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招聘是否涉嫌“萝卜招聘”。事件有关的调查结果,亟待向公众交代清楚。 千姿百态的社会流动,让这个世界更有生机与活力。名校毕业生也好,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也罢,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文化资本,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在职场中脱颖而出。而用人单位改变用人评价标准,让更多人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说到底也是一件互利共赢的事情,何乐不为。 11.挑战“21天不生气”应该怎么做 2018-09-20 14:31 作者:然玉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一群小学生的作业突然在网络上走红。这份作业并不要求孩子们做习题,而是和家长一起完成“21天不生气”的挑战。据活动的发起者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小学三年级1班班主任程老师介绍,看似不长的21天,却难倒了全班大部分家庭,仅有一对双胞胎和父母挑战成功。据程老师统计,家长的生气原因超过八成是因为孩子的作业,而家长生气的比例比孩子要高25%。 挑战“21天不生气”,全班只有一个家庭成功,这样一个近乎全部失败的结果,丝毫不让人意外。在我国的家庭相处模式中,家长们动辄咆哮,可谓家常便饭,陪孩子做作业而气出“内伤”者,更是大有人在。置于如此背景下,所谓“21天不生气”几乎是一种不可攀的梦想。当然,诚如发起者所说的,无论挑战成功与否,本次的“21天不生气”作业,是为了让家长和孩子能够从中意识到情绪管理的重要性。 情绪管理对于许多中国家庭来说都比较陌生,它是心理学、管理学的一个复合分支,和公众常常挂在嘴边的所谓“情绪管理”,实则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前者,是指某种自成一体的专门学科;后者,则仅是劝人莫生气、少动怒的行为引导。 那么,在家长和孩子沟通环节中出现的负面情绪,应当如何应对和破解? 谈论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家长生气的缘由。家长生气的比例高于孩子,恨铁不成钢的责任感在发挥支配作用,孩子的表现与自己的预期之间存在差距,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达到家长心中明确的要求,就可能让家长内心积压的怒火瞬间爆发。 而家长的负面情绪具有影响性和传导力,如果家长很难控制自身情绪,孩子也会受到负面情绪的感染,生气是具有互动效应的。正在青春期的孩子,情绪受到影响容易出现波动。如果情绪控制不好或者交流不通畅,小误会往往会引发大冲突,如有的孩子因父母的一句气话而负气离家出走或者自杀,或者采取暴力等。 综上所述,家长控制好自身情绪,并注意孩子情绪的变化,才能让生气的情绪平复下来,让沟通回归到原本的样子。单方主导式的家长作风,固然可以体现权威,却很难获得孩子的尊重与信服。合理引导孩子的情绪宣泄,多交流,勤沟通,才能增进彼此的信任并促进家庭的和谐,而孩子不受到负面情绪影响,在学习生活中也会有积极表现。 13. 强迫别人做好事的样子,有点可恶 2018-09-26 16:37 作者:丁远郭 前天的江苏南京地铁上,一名中年男子用脚猛踹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声称是因为小伙跷二郎腿,用脚尖对着他了。在同车乘客的谴责下,男子又说是因为看不惯小伙子不让座,自己比他年龄大,所以要“教训”一下他。 这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在周围人的压力下,这个暴躁的中年人向小伙子道了歉。但是南京地铁公安民警表示,该男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以行政拘留。 这是发生在公共空间的一起治安事件,因为警方没接到报警,所以目前还没上升为治安案件。但事件被现场拍客的手机记录了下来,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引发关注,因此和高铁霸座男(女)一样,具有了公共讨论的价值。 从法律上来讲,地铁踹人男子的行为,和高铁霸座一样,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就性质来说,踹人者的行为还要更恶劣一些,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与高铁霸座者的胡搅蛮缠和不守规则相比,地铁踹人者似乎有“良好”的动机,至少自以为在“教育”年轻人要学会礼让、要有公德。只不过他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的底线,挑战了法律这个更加刚性的规则。 抛开法律责任不谈,这些事件都涉及一个公共道德问题。无论是高铁还是地铁,都是公共场所,个人的行为都会对公共秩序和他人安全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参与人遵守规则,讲究礼让。前者是底线要求,后者是更高的道德要求。 其实在中国传统智慧中,也不乏建设公共道德思想资源。整个儒家思想体系,主要就是讲如何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忠恕之道,推己及人,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具体到这一事件,其实旁观的乘客已经把道理说得很明白,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只要坐者没有违反法规和公序良俗,就不能强制人家站起来。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不能用来要求别人。不能因为自己让过座,就要求别人也都这么做。 公共道德的准则,不是要求所有人都毫不利己,而是不损害他人和公众的利益。随时愿意为了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和方便,这是道德水平比较高的人,甚至是圣人。自己可以超这个方向努力,但无法要求别人都变成圣人。 有经济学者用古代智慧解释市场机制下的社会合作理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后面还可以加一句,己所欲,也勿施于人,这样可能更符合现代意义上的群己界限和自由本意:哪怕是你认为好的事,也不要强迫别人接受。同样,自己做了好事,也不等于就站上了道德高地,可以要求别人也这么做。很多坏事,都是借着这样的名义干出来的。 非常在意社会化身份的中国人,仍要从传统智慧和现代文明中汲取营养,塑造更好的公共道德。这样才能少一些容易暴躁和令人生厌的规则破坏者,每个人也能生活得更加体面从容。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