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高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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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高考真题

‎2016年高考真题:散文 一、【2016年高考北京卷】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6题。‎ 白鹿原上奏响一支老腔 我第一次看老腔演出,是前两三年的事。朋友跟我说老腔如何如何,我却很难产生惊诧之类的反应。因为尽管我在关中地区生活了几十年,却从来没听说过老腔这个剧种,可见其影响的宽窄了。开幕演出前的等待中,作曲家赵季平也来了,打过招呼握过手,他在我旁边落座。屁股刚挨着椅子,他忽然站起,匆匆离席赶到舞台左侧的台下,和蹲在那儿的一位白头发白眉毛的老汉握手拍肩,异常热乎,又与白发白眉老汉周围的一群人逐个握手问好,想必是打过交道的熟人了。我在入座时也看见了白发白眉老汉和他跟前的十多个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都是地道的关中乡村人,也就能想到他们是某个剧种的民间演出班社,也未太注意。赵季平重新归位坐定,便很郑重地对我介绍说,这是华阴县的老腔演出班社,老腔是很了不得的一种唱法,尤其是那个白眉老汉……老腔能得到赵季平的赏识,我对老腔便刮目相看了,再看白发白眉老汉,安静地在台角下坐着,我突然生出神秘感来。‎ 轮到老腔登台了。大约八九个演员刚一从舞台左边走出来,台下观众便响起一阵哄笑声。我也忍不住笑了。笑声是由他们上台的举动引发的。他们一只手抱着各自的乐器,另一只手提着一只小木凳,木凳有方形有条形的,还有一位肩头架着一条可以坐两三个人的长条板凳。这些家什在关中乡村每一家农户的院子里、锅灶间都是常见的必备之物,却被他们提着扛着登上了西安的大戏台。他们没有任何舞台动作,用如同在村巷或自家院子里随意走动的脚步,走到戏台中心,各自选一个位置,放下条凳或方凳坐下来,开始调试各自的琴弦。‎ 锣鼓敲响,间以两声喇叭嘶鸣,板胡、二胡和月琴便合奏起来,似无太多特点。而当另一位抱着月琴的中年汉子开口刚唱了两句,台下观众便爆出掌声;白毛老汉也是刚刚接唱了两声,那掌声又骤然爆响,有人接连用关中土语高声喝彩,“美得很!”“太斩劲了!”我也是这种感受,也拍着手,只是没喊出来。他们遵照事先的演出安排,唱了两段折子戏,几乎掌声连着掌声,喝彩连着喝彩,无疑成为演出的一个高潮。然而,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站在最后的一位穿着粗布对门襟的半大老汉扛着长条板凳走到台前,左手拎起长凳一头,另一头支在舞台上,用右手握着的一块木砖,随着乐器的节奏和演员的合唱连续敲击长条板凳,任谁也意料不及的这种举动,竟然把台下的掌声和叫好声震哑了,出现了鸦雀无声的静场。短暂的静默之后,掌声和欢呼声骤然爆响,经久不息……‎ 我在这腔调里沉迷且陷入遐想,这是发自雄浑的关中大地深处的声响,抑或是渭水波浪的涛声,也像是骤雨拍击无边秋禾的啸响,亦不无知时节的好雨润泽秦川初春返青麦苗的细近于无的柔声,甚至让我想到柴烟弥漫的村巷里牛哞马叫的声音……‎ 我能想到的这些语言,似乎还是难以表述老腔撼人胸腑的神韵;听来酣畅淋漓,久久难以平复,我却生出相见恨晚的不无懊丧自责的心绪。这样富于艺术魅力的老腔,此前却从未听说过,也就缺失了老腔旋律的熏陶,设想心底如若有老腔的旋律不进响动,肯定会影响到我对关中乡村生活的感受和体味,也会影响到笔下文字的色调和质地。后来,有作家朋友看过老腔的演出,不无遗憾地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你的小说《白鹿原》是写关中大地的,要是有一笔老腔的画面就好了。我却想到,不单是一笔或几笔画面,而是在整个叙述的文字里如果有老腔的气韵弥漫……‎ 直到后来小说《白鹿原》改编成话剧,导演林兆华在其中加入了老腔的演唱,让我有了一种释然的感觉。从此老腔借助话剧《白鹿原》登上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舞台。‎ 后来还想再听老腔,却难得如愿。不过两年之后,我竟然在中山音乐堂再次过足了老腔的瘾。那天,无论白毛老汉,还是其他演员,都是尽兴尽情完全投入地演唱,把老腔的独特魅力发挥到最好的程度,台下观众一阵强过一阵的掌声,当属一种心灵的应和。纯正的关中东府地方的发音,观众能听懂多少内容可想而知,何以会有如此强力的呼应和感染力?我想到的是旋律,一种发自久远时空的绝响,又饱含着关中大地深厚的神韵,把当代人潜存在心灵底层的那一根尚未被各种或高雅或通俗的音律所淹没的神经撞响了,这几乎是本能地呼应着这种堪为大美的民间原生形态的心灵旋律。‎ 我在那一刻颇为感慨,他们——无论秦腔或老腔——原本就这么唱着,也许从宋代就唱着,无论元、明、清,以至民国到解放,直到现在,一直在乡野在村舍在庙会就这么唱着,直到今晚,在中山音乐堂演唱。我想和台上的乡党拉开更大的距离,便从前排座位离开,在剧场最后找到一个空位,远距离欣赏这些乡党的演唱,企图排除因乡党乡情而生出的难以避免的偏爱。这似乎还有一定的效应,确凿是那腔自身所产生的震撼人的心灵的艺术魅力……在我陷入那种拉开间距的纯粹品赏的意境时,节目主持人濮存昕却作出了一个令全场哗然的非常举动,他由台角的主持人位置快步走到台前,从正在吼唱的演员手中夺下长条板凳,又从他高举着的右手中夺取木砖,自己在长条板凳上猛砸起来,接着扬起木砖,高声吼唱。观众席顿时沸腾起来。这位声名显赫的濮存昕已经和老腔融合了,我顿然意识到自己拉开间距,寻求客观欣赏的举措是多余的。‎ ‎(取材于陈忠实的同名散文)‎ ‎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太斩劲了:非常给力 B.气韵弥漫:韵味充满(作品)‎ C.乡党:志同道合的同乡 D.哗然:因惊讶和赞赏而沸腾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 A.作者产生神秘感的原因是看见演唱老腔的是白发白眉老汉等一群关中农民。‎ B.演员以木砖连续敲击长条板凳发出的响声经常掩盖了观众的掌声与叫好声。‎ C.朋友为小说《白鹿原》没有写老腔的笔墨而感到遗憾,作者对此深有同感。‎ D.老腔从宋代唱到现在,从乡野唱到音乐厅,说明这种表演形式一直很流行。‎ ‎3.作者对老腔的认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请结合全文作简要说明。(4分)‎ ‎4.文中运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来表现老腔的艺术魅力。请举两例并加以分析。(4分)‎ ‎5.作者在小说《白鹿原》中并没有写到老腔,为什么本文题目却是“白鹿原上奏响一支老腔”?(5分)‎ ‎6.文章第四段运用了多种手法,表达了作者对老腔的感受。请结合具体语句加以赏析。(6分)‎ 二、【2016年高考江苏卷】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7~9题。‎ 成人不自在 郭英德 ‎《西游记》记录了孙悟空从出生、成长、奋斗,直到成为“斗战胜佛”的曲折过程,揭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成人不自在。‎ 孙悟空的出生,和普通人大不一样,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摆脱了人与生俱有的社会关系。用小说的话,就是“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拘束”。那么,作为一个原生态的人,他是不是就获得了真正的“自在”呢?这还不行。他发现自己生活的环境太狭隘了,来来回回就在花果山上,交往的就是些个猴兄猴弟。他想要拥有更大的空间和世界,所以去寻仙问道,有了种种法力。一个筋斗云翻出十万八千里,生活空间如此之大,可以为所欲为,来去自如。有了这么广阔的生存空间,就获得真正的“自在”了吗?还是不行。孙悟空有一天突然悲叹起来,他看到老猴死去,想到自己迟早也要死去,于是到阎罗殿去把自己的名字从生死簿中勾掉,从而拥有了绝对意义上的“自在”。‎ 但是对社会人来说,这却触犯了规范,社会不允许没有经过任何修炼就得到这种绝对自由。孙悟空扰乱了正常的秩序,这必定要受到惩罚。社会要么剿灭他,要么改造他。小说采取了寓意性的写法,用“如来佛的掌心”代表一种无所不能的社会规范,个人有再大的能耐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个体人”一旦步入社会,就不可能再有绝对的自由自在了。‎ 孙悟空遇到唐僧,投身西天取经的事业,这是偶然的事情吗?不完全是。小说有一个寓意性的写法——“紧箍儿”。紧箍儿是有形的东西,但却有无形的含义。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儿是怎么戴上的?是他自己戴上的。他看到藏着紧箍儿的花帽子漂亮,就自己给自己戴上了。这说明孙悟空是心甘情愿地接受社会规范,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紧箍咒”有一个很雅的名字,叫“定心真言”。只有把孙悟空的心“定”住,他才能真正地长大成人。‎ 于是,西天取经,是孙悟空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过程,更是他收心敛性的过程。西天取经赋予孙悟空的任务,就是保护唐僧一步一步走到西天去,跋山涉水,不能偷懒。这是一种人生的命题,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人生最大的价值不在于目的,而在于过程。西天取经的八十一难,并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那些周而复始、形形色色的险阻与妖魔,都不过是孙悟空修心过程中所遇障碍的象征。‎ 任何社会中的人都面临着“自在”和“成人”的两难处境。你生活在社会当中,一方面希望有更多自由,另一方面又发现面临着种种约束。这是两难的,人的一生就是在这种两难处境当中找到最佳位置。在这个意义上,孙悟空是成功的。‎ ‎(节选自《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化价值》,有删改)‎ ‎7.请简要分析本文的论述层次。(6分)‎ ‎8.文中“如来佛的掌心”“紧箍儿”“八十一难”分别意味着什么?(6分)‎ ‎9.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西天取经”的寓意。(6分)‎ 三、【2016年高考上海卷】阅读下文,完成第10-14题。(18分)‎ 湖殇 熊久红 ‎①当一双脚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时候,其实,那种心痛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 ‎②我说的是,在西部腹地,看着被戈壁荒漠一寸寸吞噬掉的艾比湖;我说的是,面对一片白色的盐碱,以及狂风掠过时卷起的漫漫沙尘。‎ ‎③对湖而言,它首先带给我们的,应该是那粼粼的波光,是鸥鸟的翔鸣,是蓝天白云的倒映,是渔歌唱晚的恬静,这些特征是湖带给我们的生活体验,也是湖应有的生命品质。而我脚下的艾比湖,正在丧失这些青春,就像一个散失了光鲜的干瘪水果,躺成一汪奄奄一息的物证,那些越来越多从湖底裸露出来的丑陋的盐碱污泥,总是让我联想到一具行将风干的木乃伊,一个湖的木乃伊。‎ ‎④青年时期的艾比湖有着1200平方公里的水面;有着几万乃至十几万只野鸭水鸟嬉戏的场面;有着浩浩荡荡芦苇环卫的辽阔水域;有着长河落日大漠孤烟的宁静旷远。这些深深的怀念,使得我对眼前的景象,有着撕心裂肺的悲怆。‎ ‎⑤在蛮荒的疆域里安插一个湖,应该是上帝对自己分配不公的一种补偿,她带给我们的是对绝望灵魂的抚慰,是对生存状态的重估,是能枕着入眠的一个梦境。而这个梦,曾经真真实实地存在过,在记忆的回望里,碧波荡漾。‎ ‎⑥那是八十年代中期,一直对巴金的《海上日出》心存缱绻,期待感受红日出海的璀璨景象。新疆离海太远,使只好以湖的水域,模仿海的苍茫了。从首府放暑假回来,邀几位同学,骑车六十多里,去艾比湖看日出,以弥补对海的贫瘠和渴望。‎ ‎⑦由于道路的崎岖,到湖边时,太阳早已三尺竿头了。虽没赶上看日出,却被眼前一望无际、绵延至深的芦苇荡所震撼,清风拂过,波涛汹涌。一如百万雄兵拥围着这一城的浩淼,湖的浅滩上,密密麻麻布满了野鸭、灰鸭、斑头雁,随便朝水中甩一片卵石,都会惊飞几十只水鸟,空中盘旋两圈,又栖落水中。湖面很宽,即使极目远眺,也看不见对岸的轮廓。水边是一排沙滩,赤脚从上面走过,可以感受到温热潮润的细沙与脚趾间密切接触的惬意。几行浅浅的脚印,一段浪漫的行程。‎ ‎⑧二十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淡化湖在往事里的色彩,这幅精美的画面早已长在岁月深处,每一次温故,都在重新涂一遍色彩,所以,停靠在回忆中的湖,其实,一直都很鲜艳,多少次在梦里,潮涨潮落,清波涟涟。‎ ‎⑨但眼前的残败,总让人恍然隔世,觉得这个每年被大风从湖底卷起无数沙尘和盐尘的,这个每年以几平方公里的速度一点点消失的,这个在干涸湖底随处可见禽鸟尸骨和枯苇干枝的,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湖啊!它与往日被我们时常念想的碧水清波毫无瓜葛。‎ ‎⑩多么希望艾比湖的枯萎是一次误诊!‎ ‎⑪但更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串的数字。近50年,我国失去的湖泊有243个,其中,新疆的数量最多,达62个。罗布泊消失于1972年;台特玛湖消失于1974年;玛纳斯湖消失于1974年;艾丁湖消失于1987年。这听上去多少有些像宣读阵亡名单,但它们确实是从我们眼中一个一个消失的。‎ ‎⑫那些缭绕碧波的绿茵,那些水中游戏的鱼鸟,那些湖面泛舟的渔人,那些环湖晚炊的村庄,都随着湖的消失而泯灭了。‎ ‎⑬通过同伴的结局,艾比湖一定看到了自己悲情的归宿,所以,湖才有了泪的咸涩。如果能发出呐喊,我想,湖是一定要向上天控诉的,控诉那贪婪者、破坏者、无知者、傲慢者,控诉他们以自己的短视,替子孙们挖掘着墓穴。‎ 资*源%库⑭时常看到一些赞美艾比湖的文章,对它仅剩的三分之一的水域,进行热情歌颂,听上去就像是对着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赞美她美丽的服饰和迷人的发髻,不知道在鱼缸里长大的鱼,会不会朗诵有关海的诗句。‎ ‎⑮我在为一个湖悲哀的时侯,突然想起了那些鸟,那些以湖为生的水禽,它们的翅膀,如何才能越过灾难,飞抵梦想的天堂。‎ ‎(有删改)‎ ‎10.第①段中的比喻贴切形象,表现力强,请加以赏析。(3分)‎ ‎11.作者描绘了八十年代中期游湖所见景色,用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分)‎ ‎12.本文是抒情散文,第⑪段却用了若干数据和年份,有何效果?(4分)‎ ‎13.结合全文,分析标题“湖殇”的含义。(3分)‎ ‎14.以第⑫~⑮段为例,评析本文语言运用上的特点。(5分)‎ 四、【2016年高考天津卷】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5~18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5.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16.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5分)‎ ‎17.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8分)‎ ‎18.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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