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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专业知识专家命题预测试卷及答案解析一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专业知识专家命题预测试卷及答案解析一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华图教育点击数:1234更新时间:2011/6/9专家命题预测试卷一参考时限:12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每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其选出)1.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授权行为B.遗嘱行为C.撤销行为D.买卖行为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拘传的适用对象是()。A.证人B.已被羁押的被告人C.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D.被害人3.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走私毒品B.贩卖毒品C.决水D.拐卖妇女、儿童4.我国刑法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原则是()。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5.在专利申请中,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把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我国提出申请的申请日,这样的权利称之为()。A.本国优先权B.外国优先权C.本国申请权D.外国申请权6.摄影公司与刘小姐约定,摄影公司为刘小姐免费拍写真集,刘小姐允许摄影公司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摄影公司的海报广告。后刘小姐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乙公司的广告上。经查,乙公司是从摄影公司花8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摄影公司侵害了刘小姐的肖像权B.摄影公司享有刘小姐照片的版权C.摄影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D.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刘小姐的隐私权7.()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核心的权利。A.辩护权B.反诉权C.申诉权D.上诉权8.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体系是()。A.民法B.经济法C.行政法D.刑法9.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告申请撤诉但法院不予准许后,原告拒不到庭参加审理,法院应当()。A.视为原告撤诉B.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诉讼中止D.作出缺席判决10.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A.经复议机构依法复议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B.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复议nC.行政复议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D.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1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B.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C.不满14周岁D.不满18周岁12.崔某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李某,未发生李某死亡的结果。崔某的认识错误属于()。A.法律的认识错误B.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D.行为的认识错误13.避险过当的,()。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4.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5.宪法规定,我国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人民法院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6.下列表述中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A.张某爱好搜集邮票,一次偶然发现邻居家的一封信件上的邮票非常漂亮,便将邮票撕下,致使信封被撕破,信纸外露B.李某用自己的生日试验,进入了妻子的电子邮箱,发现妻子与他人有私情,遂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存C.郑某将其同学吴某的手机号码在学校公布,称寻求合租房,致使吴某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D.公安机关为侦破一起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话监听、检查通信等措施17.下列哪项不属于刑罚的种类?()A.管制B.拘役C.罚款D.没收财产18.下列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的是()。A.某县文化局限定所有的中小学必须购买某一经营者的文化用品B.某省政府最近下发一通知,所有购买外地商品的本地商品经营者都必须交纳购买税C.某县邮电局通告全县人民,所有想装电话的用户都必须从邮电局买电话机D.某电影院进行有奖看电影,最高奖是一辆八千元的摩托车19.下列各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是()。A.法律汇编B.法律清理C.法律编纂D.法律统计20.下列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的是()。A.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B.入户抢劫的C.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D.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21.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A.法的客观性B.法的阶级性nC.法的强制性D.法的规范性22.法律解释中的限制解释是指()。A.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但其实质在于对整个法律的精神而不在于对个别文字和用语的理解B.从法律条文文字、语法来理解其含义C.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D.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含义进行解释23.我国和西方国家历史上关于人治和法治有多次争论,其中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一观点的是()。A.中国古代儒家B.中国古代法家C.亚里士多德D.柏拉图24.法的本质()。A.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B.由经济以外的因素决定C.由国家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D.由统治阶级的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25.下列选项中,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是()。A.国务院B.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26.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由()继任主席职位。A.副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补选临时主席C.委员长D.国务院总理27.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州人民法院C.自治区人民政府D.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28.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内容包括()。A.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B.结婚自由和同居自由C.订婚自由和结婚自由D.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9.下列哪项是我国公务员的权利?()A.辞退B.辞职C.降职D.免职30.以下不属于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的例外情形的是()。A.涉及国家秘密B.涉及商业秘密C.涉及个人隐私D.损害许可机关利益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每小题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正确的,请将其选出)1.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地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这说明()。A.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由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决定的B.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由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决定的C.在此之前我国法律不太注意对人权的保护D.人权保护需要法律,特别是宪法的保障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在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表现在()。A.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B.宪法的适用范围比其他法律更广泛C.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D.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3.依据我国刑法,下列行为中,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是()。nA.甲为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其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B.乙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将妻子杀害C.丙为韩国人,对在韩国旅游的我国公民实施盗窃D.丁路遇王某持砍刀袭击冯某,遂上前阻止,搏斗中致王某死亡4.下列各项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A.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C.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5.郑女士在某美容院进行皮肤护理后,脸部出现红肿、发痒的症状。经查,是因为美容时所用的护肤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郑女士找到美容院的老板谢某要求赔偿,谢某称他并不是这家美容院的法人代表,他使用的是朋友蔡某登记的营业执照,因此他对郑女士并无赔偿义务。请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郑女士可以要求谁来赔偿?()A.护肤品生产厂家B.美容院老板谢某C.营业执照持有人蔡某D.消费者协会6.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不影响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情况的是()。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经法院裁定的D.上级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7.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哪几种途径解决?()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C.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D.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8.某外商独资企业因经营期满而进入清算,清算组从成立至清算终结前实施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A.从外资企业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了清算费用B.未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参加C.同意外商留足偿债财产后将其余财产携带出境D.不顾中国企业的同等出价将设备售给外国公司9.可以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A.有重大误解的B.显失公平的C.违反公共利益的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10.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B.教育制度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1.在一国的范围内,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制裁。()n2.宪法的根本地位取决于其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和政治制度,确认、保护和巩固经济基础,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但资本主义宪法的民主对广大人民来说则是专政,是狭隘的、虚伪的民主。()4.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在1978年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5.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各级人民政府和法院都属于国家行政机关。()7.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8.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9.对所有相对方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同等的辩论机会,这体现了行政程序的程序法定原则。()10.各国在公海上均可命令涉嫌从事海盗行为的船只停船而对其实行登临检查。()四、简答题(本大题为主观题,请根据题目回答)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2.宪法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五、论述题(本大题为主观题,请根据题目回答)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为主观题,请阅读下列案例并回答)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请问:(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一对范畴,其区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前者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后者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据此分析,A项授权行为是指委托授权,无需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故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B项遗嘱行为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也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C项撤销行为是指享有撤销权的人所为的单方行为。D项买卖行为是卖方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协议,既然是协议,必然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故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D项正确。2.C[解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C项符合题意。3.B[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在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决水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4.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n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我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5.B[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优先权的知识点,题目较为简单,但考生要通过此题掌握外国优先权的内容。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6.D[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和违约的知识点,有一定难度,解答肖像权侵权问题应该注意的是侵权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营利性。其他权利的侵权问题也应该从构成要件入手。《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摄影公司未经刘小姐允许转让肖像的使用权是不合法的行为,其处分刘小姐肖像的行为构成对刘小姐肖像权的侵害,同时摄影公司的做法也违反了其与刘小姐之间的约定。因此A、C项说法正确。但该写真照片作为受委托完成的摄影作品,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其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即摄影公司,B项说法正确;本题中并没有明确涉及非法披露私人生活秘密等问题,并不存在侵害隐私权的情况,D项说法错误。7.A[解析]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核心的权利是辩护权。故A项正确。8.C[解析]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体系,它调整着我国根本的社会关系,规定着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重大问题,是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法律体系。在实施宪法的诸多部门法中,行政法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是宪法的最重要实施法。行政法的这种地位,主要由以下原因决定:(1)行政法是实施规定国家机关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及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部门法,这些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而其他部门法所实施的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相对次要。(2)行政法是较全面实施宪法规范、贯彻宪法所确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的部门法,它所调整的国家和社会生活领域极为广泛,几乎涉及宪法调整的所有领域,而其他部门法则只调整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的社会关系。由此可知,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体系。本题答案为C。9.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D项正确。10.D[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故B项错误。除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不适用调解。故AC项错误,D项正确。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5.html11.B[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B项正确。12.C[解析]n认识错误,分为法律错误和事实错误两类。法律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错误认识。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认识,但对自己行为及行为所涉及的事实情况都没有错误认识。事实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行为所涉及的事实情况有错误认识。事实错误,可以分为目标错误、手段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等。本题中崔某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没有错误认识,对行为对象李某也没有错误认识,对自己的投毒行为可能致李某死亡的因果关系也没有错误认识,崔某的认识错误在于对其所采用的手段有认识错误,这属于手段认识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3.B[解析]《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B项正确。14.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选B。15.B[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16.D[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A、B、C三项以不同的方式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而D项是公安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依职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合法措施,并不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17.C[解析]罚款不属于刑罚的种类,而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故本题选C。18.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A、B属于限制竞争行为。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C属于限制竞争行为。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D属于不正当竞争。19.C[解析] 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故C项正确。20.A[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n(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故A项正确。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6.html21.B[解析]在阶级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没有阶级性的法是不存在的。故选B。22.C[解析]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三种。其中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故选C。23.A[解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孔子的话,因此属于中国古代儒家的观点。故选A。24.A[解析]法体现执政阶级意志,但执政阶级意志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执政阶级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产生的。意志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物质关系的反映,而一定社会的物质关系则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构成的。因此,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故选A。25.B[解析]根据《宪法》第107条第3款的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26.A[解析]根据《宪法》第84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故选A。27.B[解析]根据《宪法》第112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其中并不包括自治州人民法院。故选B。28.D[解析]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两方面:(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2)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29.B[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故B项正确。30.D[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损害许可机关利益”不属于应当公开的例外情形。故选D。二、多项选择题1.ABD[解析]法的社会本质和法的阶级本质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是体现以社会主义国家当家作主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法。既然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那就决定了它必须是尊重和保护广大人民的基本人权的。人权保护只有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阶段才能被很好地实现,因此人权保护需要法律,特别是宪法的保障。在人权写入宪法之前,我国的法律也是处处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的,只是缺乏保护的经验,没有将人权保护原则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C项说法不正确,本题答案为ABD。n2.ACD[解析]宪法的最高性是从宪法的内容、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个方面反映出来的。首先,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其次,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再次,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全国性的法律(如刑法、行政法等)在我国一切领域普遍适用,其适用范围与宪法是相同的,因此B项不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3.CD[解析]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要注意,此处只是“可以”不予追究,但并不是一律不应追究,A项不符合题意。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也不符合要求。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的,若依据我国《刑法》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盗窃罪的最低刑没有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项属于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D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7.html4.AC[解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13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13条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此可知,B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A、C项符合题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5.ABC[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同时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在本案中,谢某是实际经营者,也是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而蔡某是营业执照的持有者,他们都有向郑女士赔偿的义务,赔偿后他们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当然,郑女士也有权直接向不合格产品生产者索赔。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它不具有赔偿义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6.A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对于第二种情况,必须是由原告主动提出申请,如无原告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以职权决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7.ABC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ABCD四项所述均是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n8.BCD[解析]《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74条规定:“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从外资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由此可知,A项做法正确,B项做法错误。第76条第1款规定:“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由此可知C项做法错误。第78条规定:“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故D项做法也不正确。本题答案应选BCD。9.AB[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两项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10.ACD[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由该条可以看出,A、C项是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内容;D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属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因此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选ACD。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8.html三、判断题1.√[解析]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题干是法的普遍适用性的内容,集中体现了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除此之外,法的效力还具有重复性,即在同样的情况下,法可以反复适用,而不仅适用一次。2.×[解析]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题干内容是宪法的作用的部分表述。3.√[解析]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它具有阶级性。资本主义宪法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对广大无产阶级来说就是专政,是狭隘的、虚伪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才是广大人民的民主,是广泛的、真实的。4.×[解析]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在1979年7月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现行的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5.√[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概念,表述无误。6.×[解析]各级人民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7.√[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故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8.×[解析]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人民法院。9.×[解析]对所有相对方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同等的辩论机会,这体现了行政程序的程序公正原则。行政程序的程序法定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主要步骤和方法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政主体实施的涉及相对人重要权益的行为必须遵循法定原则。n10.√[解析]略四、简答题1.[答案要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同属行政制裁,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2)制裁的对象不同。(3)采取的形式不同。(4)行为的性质不同。(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2.[答案要点]宪法的作用体现在:(1)维护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度,确认统治阶级权力的合宪性,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巩固统治阶级政权;(2)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促进经济的发展;(3)为法制的统一、完整奠定基础;(4)保障公民权利。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9.html五、论述题[答案要点]之所以说宪法是根本法,是由以下三方面反映出来的: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范围非常广泛。宪法规定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职权等重要问题。效力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它在国家法律体制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的最高性是宪法发挥根本功能的重要保障。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宪法是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宪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有特定程序,由于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最高性,在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在制定程序方面,一般设立专门机关按照特定程序制定宪法。在修改程序方面,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宪法的稳定,一般规定较之普通的法律更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六、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盗窃枪支的行为与抢劫行为之间存在着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规定了相应的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条款未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定罪处刑,不实行数罪并罚。n(3)甲为抢劫而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罪。甲在盗窃之后为逃离现场而使用枪支将被害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在本案中,由于盗窃枪支罪和抢劫罪构成牵连犯,而刑法分则有关条款又未对这种牵连犯明确规定处断原则,所以,应适用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处罚较重的罪,即抢劫罪定罪处罚。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专业知识专家命题预测试卷》,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本文来源:新都教育(http://edu.newdu.com)原文地址:http://edu.newdu.com/Institution/Speciality/Simulation/201106/197836_10.html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