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A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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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A答案

班级:学号:姓名:装订线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2013学年第1学期《经济法》试题A卷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D2、A3、B4、C5、D6、C7、D8、B9、D10、A二、多项项选择(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1.ABCD2.AB3.AD4.ABD5.ABCD6.AB7ABCD.8.ABD9AD10.ABD三、判断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认为表述正确的[√];认为表述错误的[×],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2分,错误的扣1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2×3√4×5×四、简答题(12分)1、(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强制性规定)(6)其他情形。n2、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五、案例分析题(28分)答:1、 (1)不合法。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均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5分)  (2)不合法。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4分)(3)合法。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5分)2、n(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的标的物以交付,(4分)(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约定“在乙向甲付清款项前,甲保留该3头牛的所有权”。所以,产下的小牛应归甲所有。(5分)(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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