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0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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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政临考答案
案例(一)1.对材料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要求的补充:(1)材料采购和构件加工,要择优选择;(2)要减少采购过程中的管理损耗。2.对工程技术人员成本管理责任要求的补充:(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布置施工现场平面,为文明施工减少浪费创造条件(2)严格执行安全设备事故,将事故成本减少到最低。3.沥青路面工程承包价和目标成本的确定方法不正确。原因:(1)计算承包价时要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市场价格、相关定额及计价方法进行仔细的计算:(2)计算目标成本(即计划成本)时要根椐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计价清单、取费标准,依据企业的施工定额编制“施工预算”。本案例中计算承包价和目标成本均采取简单的打折计算不妥。4.布置给测量人员的要求正确。理由:从成本控制的角度看,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厚度与宽度,将决定沥青混合料的消耗量,决定完工后的沥青路面的质量。测量人员按技术规程和设计文件要求,对路面宽度和高度实施精确测量,则能有效控制沥青路面的质量,不出现返修成本;能有效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消耗,避免超过计划用料,降低合理损耗,从而控制住材料成本.案例[二)1.侧壁水平位移、基坑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都是监测的重点;如果坑底存在承压水层时,坑底隆起也是基坑监测的重点内容。本工程应加密观测次数,如果变形发展较快应连续监测。2.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最大隐患有:(1)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将每层开挖深度由1.5m增大到3m.(2)在基坑坑顶大量堆荷,把大量钢材及弃土堆集于坑顶3.(1)本工程在基坑出现坍塌预兆后没有引起注意是施工单位的一大失误。(2)本工程已经出现坍塌凶兆时,项目经理还组织人进入基坑枪险,造成人员伤亡是一个重大错误。4.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案例[三)1.(1)模板安装:板缝内模板一次安装到顶,并填塞缝隙防止漏浆。外模板随浇筑板缝混凝土随安装,保证不跑模不漏浆,一次安装高度不宜超过1.5m.(2)混凝土浇筑: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250mm,注意混凝土和易性。二次混凝土入模不得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3)混凝土振动:机械振动和人工振动相结合,确保不漏振,不过振。(4)混凝土养护:连续湿润养护不少于7d.2.该批混凝土不能用于浇筑壁板缝。首先,该批混凝土为普通混凝土,不是微膨胀混凝土。其次,该批混凝土强度为C40,和壁板强度等级一样,而不是大于壁板一个等级。3.(1)沉淀池必须在池壁缠丝完毕、喷射水泥砂浆保护层前进行满水试验。(2)由于本工程中沉淀池为无盖结构,进行满水试验时需测蒸发量。4.n由于沉淀池属于隐蔽验收,所以在池周围回填土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验收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案例(四),1.关键线路:①一③一⑤一⑥(或B一E一G),计算工期为390天,按此计划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2.事件一: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是非关键工作,延期没有超过总时差,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风险。事件二: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承包商承担该责任。事件三: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虽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可抗力的工期风险,但工作C是非关键工柞,延期没有超过总时差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事件四: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建设单位的责任。事件五: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该工程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则该施工单位获得的工期补偿是30天。3.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10天×1500元/天=1.5万元,因为工作A的延长导致该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了10天,工作B不予补偿。案例(一)1.(1)不妥之处:面状基坑采用单排降水井,并布置在基坑外缘一侧。正确做法:面状基坑宜在基坑外缘封闭状布置。(2)降水井的布置在地下水补给方向适当减少,排泄方向适当加密。正确做法:降水井咋布置在地下水补给方向适当加密,排泄方向适当减少。(3)在基坑运土通道出口两侧不应设置降水井。正确做法:在基坑运土通道出口两侧应增设降水井,其外延长度不少于通道口宽度的一倍。2.为了保证滤池过滤效果,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的主要环节有:(1)对滤头、滤板、滤梁逐一检查、清理。(2)地梁与支承梁位置须准确。(3)滤梁安装要保证全池水平度精度。(4)滤板安装不得有错台。(5)必须封闭滤板间以及滤板与池壁间缝隙。.(6)用应力扳手按设计要求检查滤头紧固度。(7)滤头安装后须做通气试验。(8)严格控制滤料支承层和滤料铺装层厚度及平整度。(9)待滤料铺装后,须做反冲洗试验,检查反冲效果。3.基坑内构筑物施工中的抗浮措施:(1)选择可靠的降低地下水位方法,严格进行排降水工程施工,对排降水所用机具随时做好保养维护,并有备用机具。(2)构筑物下及基坑内四周埋设排水肓管(盲沟)和抽水设备,一旦发生基坑内积水随即排除。(3)备有应急供电和排水设施并保证其可靠性.(4)雨季施工;基坑四周设防汛墙,防止外来水进入基坑;建立防汛组织,强化防汛工作。(5)可能时,允许地下水和外来水进入构筑物,使构筑物内外无水位差,以减少浮力值。n4.送水并网应具备的条件:(1)给水厂总体联动试运行验收合格,供水水质、压力、水量符合设计及管理单位要求。(2)出厂水管与配水管网勾头完毕并验收合格。(3)给水厂运行管理人员组织培训完毕,正式上岗工作。(4)给水厂正式运行条件具备,管理单位供水统筹工作完成。(5)施工单位已正式移交工程。案例(二)1.对城市主干路应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作业(本工程可备两台)成梯队,联合摊铺全幅一气呵成,相邻两幅之间重叠50~100cm,前后两机相距10一30m。摊铺机应具有自动调平,调厚,初步振实、熨平及调整摊铺宽度的装置。2.“三快二及时”是:“快卸、快铺、快平”和“及时碾压、及时成型”。碾压开始温度为120~1500C,,碾压终了溫度控制在55~85℃。3.按集井最大粒径分,有特粗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五种。4.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有稳定度、流值,空隙率、沥青饱和度和残留稳定度五项。案例(三)1.不完善。理由:目标成本分析的内容还包括机械、设备和间接費用两項内容。2.不符合。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施工组织设计还应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实施。3.不正确。理由: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崴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并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4.不能批准。理由: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申报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案例(四)1.不正确。理由:由于本项目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并有新旧工程交替,且需维持社会交通,因此施工平面布置图应是动态的。2.工程总工期为120天。关键线路为:①一②一⑤一⑦一⑾一⑿一⒀。3.事件一将使工期拖延4天;事件二将使工期再延长0天。如果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只能获得由于事件一导致的工期拖延补偿,即延期4天。理由:原有地下管网资料应由业主提供,并应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所以承包人应获得工期索赔,而设备故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所以不会获得延期批准。4.还有:实际施工进度图: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措施;计划调整意见和建议。案例(一)1.燃气管与给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m,燃气管顶的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9m.。2.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为0.6MPa,稳压1小时,无漏气为合格;管道严密性试验压力为0.46MPa,持续时间不小于24小时,实际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与之签了分包合同,这是A公司对这起事故首先应负的安全控制失责的责任。3.(1)A公司没有认真审核B公司施工资质,便与之签了分包合同,这是A公司对这起事故首先应负的安全控制失责的责任。n(2)A公司虽然采取了派人进驻B公司施工现场,并对B公司的违规操柞提出了劝阻意见和正确做法,但未采取坚决制止的手段,导致事故未能避免。这是A公司安全控制不力的又一方面应负的责任。(3)应统计分包方伤亡情况,按规定上报和按分包合同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4.B公司不具备安全资质,又不听A公司人员的劝阻,坚持违规操作,造成事故,完全应该负起“分包方未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以及"分包方未服从承包人的管理”的责任,对这起事故B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案例(二)1.质量保证措施(1)中,"挖掘机司机按测量员测放的槽底高程和宽度成槽”错误,应机械挖至槽底高程200mm以上,余下部分用人工开挖。“经人工找平压实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错误,应经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验槽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措施(2)中,“下料高度大于2m”错误,应改为“槽深超过2m”补充:分层浇筑时,应先将管座平基凿毛冲净,并将管座平基与管材相接触的三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混凝土。2.当基坑变形急剧增加,应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应及早撤离现场。本工程已经出现坍塌凶兆时,项目经理还组织人进入基坑抢险,造成人员伤亡是一个重大错误。3.因为水泥的进场时间已超过3个月,必须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案例[三)1.(1)不正确。改正为:分包商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应报总包商审批。(2)不正确。改正为:总包商应确认分包商从业人员资格;交底采用书面形式,由总、分包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并保留交底记录。(3)不正确。改正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包商应有专门部门或人员对分包队伍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实施监督管理。(4)不正确.改正为:分包商对于其分包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2.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分包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事故,所以承担主要责任。3.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4.(1)停止使用、封存(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案例(四)1.A与B:10,22,37一)15,35,50=10,7,2,-50B与C:15,35,50一)10,20,30=15,25,30,-30KA,B=max(10,7,2,-50)=10(天)KB.C=max(15,25,30,-30)=30(夭)所以总工期T=10+30+10+30一80(天).n2.可以。理由:首先造成墩身施工推迟是由于业主的原因,而且该推迟会使工期延长,并会带来人员、设备的窝工,所以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3.第3项错误,应改为:立杆接长除顶层頂部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第4项错误,应改为:盖梁施工脚手架部分与承重支架必须分隔设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