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工业化与城市化以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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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工业化与城市化以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1

‎ ‎ 第四章 第二节 区域工业化与城市化 教学目标:通过分析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阶段、问题与对策,了解区域工业化的城市化的推动力和发展规律。‎ 1、 了解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 2、 分析导致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和城市 化快速推进的诸多因素,并通过比较,认识到对外开放政策是其中的关键因素。‎ 3、 比较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进程的两个主要阶段,归纳出不同时期的主要发展特点,并能够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工业化进程对城市化的巨大推动。‎ 4、 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并尝试评价目前的一些调整措施和发展方向。‎ 教学重点:把握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珠江三角洲不同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理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因素 教学难点: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进程呈现的发展阶段,特点及对城市化的影响。‎ 教学方法:读图分析法 讲授法 教具安排:多媒体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 ‎——以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 一、工业化与城市化 1、 导入 回记:城市化的概念与标志 2、 了解:‎ 工业化:所谓工业化即是指机器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发展并达到占统治地位的过程,即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以农业占统治地位向工业占统治地位的转变,它使一个国家由传统的农业国变为现代化工业国。‎ ‎3、城市化与工业化之间的关系如何?‎ ‎ 相互促进 3、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道路及其起步早晚,水平高低存在差异 7‎ ‎ ‎ 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低或刚刚起步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有条件的区域先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类似我国先富带后富政策)‎ 二、案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化与工业化 1、 珠江三角洲的地理位置和范围。(图:4.17)‎ ①由哪三条河流冲积而成?‎ 东江 北江 西江 ②位于我位哪个方位?‎ ‎ 南部沿海 ③由哪几个地级市组成?‎ ‎ 广州 中山 肈庆 江门 珠海 东莞 惠州 佛山 深圳 现还包括香港,澳门 ‎2、珠江三解洲的发展优势 开放的前沿,有着 特定的国际背景 国内背景 和有利的地理条件 ‎(1)、国际背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如何调整?) ‎ A、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所占经重不断上升 B、在工业内部,劳动力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2)国内条件:——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 ‎(3)良好的地理区位条件——东南沿海、毗邻港澳、靠近东南亚 ‎(4)良好的人文基础——全国最大的侨乡之一 三、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呈现出两个阶段:‎ ‎1、1979~1990年,第一阶段 ‎(1)、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这一阶段的主导产业。‎ ‎(2)、外商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工业增加值的增长也相对较慢。‎ ‎(图: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早期外资工厂生产的一般模式)‎ ‎(3)、一些工厂迅速成为国内同类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 ‎2、1990年以后,第二阶段 ‎(1)、高新技术产业逐渐取代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主导产业。‎ ‎(图: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的升级)‎ ‎-----由于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工资 水平的提高,使珠江三解洲地区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逐渐丧失。‎ ‎------由于改革开放范围的扩大,使得原有的政策优势丧失 转: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人口比重逐渐增大,成为我国城市分布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 ‎(2)、城市化进程加快 A、一方面,许多乡村地区变成城镇,使城镇数量猛增,呈现的规模迅速扩大。‎ B、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大 四、问题与对策 7‎ ‎ ‎ 1、 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脆弱性 思考:为什么说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具有脆弱性?‎ 三角洲地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在外资推动下不断发展的其发燕尾服受外资的制约性很明显受地区产业基础和市场腹地等条件的限制,珠江三角洲地区与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地区相比,对外资的吸引力正在下降,工业化与城市化后劲日显不足 ‎---------珠江三角洲由于面岭的阻隔,国内的市场腹地范围较小。‎ ‎ ‎ 2、 珠江三角洲工业化和城市化面临的问题 ‎(1)、产业升级面临困难 与长江三角洲相比 A、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基础、科技实力和人才队伍都处于劣势 B、外商投资区位的选择由原来的追求降低成本转变为扩大市场规模,许多外资企业由的江三角洲地区迁往长江三角洲地区及国内的基他地无,支撑珠江三角洲的地区产业升级的动力正在减弱。‎ ‎(2)、城市建设相对落后 A、天城市化的迅速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和城市数量迅速增加,城市规模急剧膨胀 B、珠江三角洲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严重滞后。‎ C、外来人口的管理跟不上, “城中村”现象比较普遍。‎ ‎(3)生态问题日趋严重 A、大气污染日益加剧、珠三角地区已成为全国的酸雨中心之一 B、水污染严重,“水质性”缺水问题突出。‎ ‎ ----水质性缺水:即水质受到污染,以致水不能使用,或使水生物死亡 C、噪声扰民,城市生存环境质量下降。‎ D、耕地锐减,土地肥力下降。‎ E、森森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 3、 采取的对策 ‎(1)、产业结构调整 思考:如何来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升级?‎ ‎(2)构建大珠三角洲城市群 思考:形成珠江三角洲工业化和城市化“遍地开花,分散发展”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课文 ‎(实施大珠三角经济圈(区),包括以香港,广州和深圳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形成可以与境内外区域经济相竟争的大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它将拥有中国20%以上的GDP总量,和占有60%左右的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和出口量,成为名副其实的具有世界重量级的“成长大三角”)‎ ‎(3)、加强规划与管理 A、各城市都制定了发展规划,同时加强了交通、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的治理。‎ B、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如何管理?‎ 7‎ ‎ ‎ ‎ 一方面,要求企业依法办理招工备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另一方面,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保障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 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推动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珠江三角洲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人文背景,工业化和城市化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外资的推动下,得以迅速发展。也正由于外资的作用,使珠江三角洲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呈现了一定的脆弱性。‎ 六、补充:泛珠三角的发展 泛珠三角包括: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①区域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区域合作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②有利于发挥区域内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建立共生共赢的经济体系。‎ ③区域合作是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④“泛珠三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并且在不同体制框架下实现的区域组合,区域内互补性很强,加强合作将给区域内各个地区和城市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七、课堂练习:‎ ‎1、珠三角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需要着重发展的产业部门有()‎ A 石化 B 纺织 C 玩具 D服装 ‎2、下列不是珠三角面临的生态问题是()‎ A 酸雨严重 B 水污染严重 C 耕地锐减 D 森林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 ‎3、下列不是珠三角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有利条件的是()‎ A 国际经济环境 B 对外开放政策 C 侨乡 D 重化工基地 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2004-06-13 11:04:08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7‎ ‎ ‎ ‎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也是我们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现实选择。这对于促进港澳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扩大内地省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  为推动合作事项的落实,经各方政府协商一致,特制订本框架协议。‎ ‎  第一条  合作宗旨 ‎  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参与合作的内地省区与香港、澳门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内进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 ‎  第二条  合作原则 ‎  (一)自愿参与。各方本着发展的共同愿望自愿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并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余协议各方有权根据法律、政策和需要,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合作项目。‎ ‎  (二)市场主导。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推动”的方式推进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企业作为合作的主体,依法自主决策投资经营。政府主要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区域合作发展方向。‎ ‎  (三)开放公平。坚持合作的公平、开放,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市场开放,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  (四)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比较优势和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经济资源、产业建设、科技文化教育、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优势集成与互补。‎ ‎  (五)互利共赢。各方应主动改善合作环境、深化合作内容、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推动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  第三条  合作要求 ‎  各方政府着重从下列四个方面推动合作发展:‎ ‎  (一)创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推动解决发展过程中相互关联的重大问题。‎ ‎  (三)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推进,逐步构筑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的著名品牌,增强区域的整体影响力、竞争力。‎ ‎  (四)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 ‎  第四条  合作领域 ‎  (一)基础设施。‎ ‎  1.能源。各方积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内能源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实施“西电东送”等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能源建设项目的合作开发,鼓励省际间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的产销合作,实现区域内资源优势与市场需求的结合。‎ ‎  2.交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加快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的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实现区域内交通运输一体化。‎ ‎  ——公路。加强省际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规划和港澳路网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快跨省、跨境和出海通道的建设,构筑和完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网络。‎ 7‎ ‎ ‎ ‎  ——铁路。进一步完善区域内铁路发展规划,构建区域铁路运输快达网络。加快云南国际铁路、东南沿海铁路等列入国家发展规划的跨省(区)铁路项目的建设,加快广深港高速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的建设及与港澳的衔接。‎ ‎  ——航空。加强各地航空公司间、机场间的合作,增加区域内飞行航线,促进区域内客货快速运送。‎ ‎  ——航运。研究制订区域航运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内河航运、海运事业发展及与其他运输系统的衔接。‎ ‎  ——加快港珠澳大桥规划、论证、建设进度。‎ ‎  3.管道。按照国家规划,积极推动区域内输油、输气管道建设步伐。‎ ‎  (二)产业与投资。各方承诺加强协调,营造公平、开放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区域内企业间开展技术、生产、投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提高整个区域的产业水平。‎ ‎  (三)商务与贸易。各方承诺加强信用建设,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鼓励区域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国家指导下,依照内地与港澳《安排》的有关内容,在泛珠三角区域内推行工业制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认证标准的互认,加强地方和企业标准制订合作,互相认同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促进商品自由流通。‎ ‎  (四)旅游。各方支持全面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树立区域旅游形象,打造区域旅游品牌。‎ ‎  (五)农业。各方同意建立稳定的粮食及其它农产品的购销关系,开辟区域农产品“绿色通道”,支持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机制,加强农业科技开发、特色农业开发,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促进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  (六)劳务。各方同意加强劳务合作,开展劳动力供求信息传递交流和劳务输出输入组织合作,促进劳动力规范有序合理流动,协调解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区域内劳动力素质。‎ ‎  (七)科教文化。加强各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与教育资源应用的合作,加强文化和人才交流。加快推进科技文献、科技信息、专家库、动植物资源和水文资源等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享;加强协调,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开发为主,逐步建立区域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推进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合作联盟。‎ ‎  (八)信息化建设。各方支持建设区域信息化交流网;加强与国家及国际相一致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  (九)环境保护。各方同意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加大珠江流域特别是中上游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强化区域内资源的保护,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十)卫生防疫。各方同意建立卫生防疫协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依法及时如实通报,协同疫病防控组织工作和疫病防治科技攻关。‎ ‎  上述合作领域所列仅为原则性内容。涉及各方或部分地方的跨省(区)具体合作项目,由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在其后的协议或合同中商定。‎ ‎  第五条  合作机制 ‎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各方同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7‎ ‎ ‎ ‎  (一)建立内地省长、自治区主席和港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 ‎  (二)建立港澳相应人员参加的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协调推进合作事项的进展,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编制推进合作发展的专题计划,并向年度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提交区域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 ‎  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合作日常工作。九省(区)区域合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由特区政府确定相应部门负责。‎ ‎  (三)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各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订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本协议提出的合作事项。‎ ‎  第六条  论坛安排 ‎  各方认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是推动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举办。该论坛与联席会议有机结合,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下一届论坛承办方在当次论坛议定。论坛的规模、形式由承办方提出建议方案,经秘书长协调会议商定。统筹协调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与九省区各自组织的赴港澳地区招商洽谈活动,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方案由论坛承办方提出,经秘书长协调会议商定。‎ ‎  第七条  本协议二○○四年六月三日于广州签署。一式十一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  第八条  各方代表签字:‎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备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于2004年6月3日在广州正式签署。‎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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