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0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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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专题四第一框通往就业之路学案
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就业就是享受这一权利、承担这一义务的重要途径。但是,无论就业还是创业之路,都不会是一条坦途。怎样正确的求职应聘?作为劳动者,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经营者,我们又应怎样守法经营?这都是本专题所要学习的内容。本专题所要探究的问题按照“劳动者维权”和“经营者守法经营”两条主线呈现相关内容。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无论劳动者还是经营者,作为民事主体都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因此,本专题涉及的知识是第二专题民事法律关系知识的延伸和具体化。 “因工作需要加班不得请假”、“工资参照相关标准”、“工伤自负”……在各式各样的劳动合同中,常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内容,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对一些无理规定摆出一副“你爱签不签,不签走人”的姿态。为了能有一份工作,许多人被迫接受了这些“霸王条款”,自己的权益因此受到了损害。到2012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多来,受该法影响,不少用人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规范了很多。然而,由于整个社会人力资源的供求关系依然极其不平衡,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霸王”条款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花样层出不穷。 【请思考】 劳动合同中出现的“霸王条款”违背了哪些原则? 据国外媒体2012年7月11日报道,东北制药(000597)、 华北制药(600812)、中国制药、维生制药和维尔康制药 (300267)等5家维生素C生产企业涉嫌操纵价格一案确定 将于11月5日在美受审。业内人士称,如果最终确认价格同盟,这些维C企业面临的罚金可能高达数亿美元。2001年12月,中国医药(600056)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组织国内多家维C生产企业开会,达成了维C出口和价格方面的协议。这次会议被美方认定为“价格同盟”的证据。 【请思考】 “价格同盟”违背了市场经济的什么原则? 第一框 通往就业之路 知识点一 选对求职路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为了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先后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法律原则,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我们指明了就业的条条通途。 2.求职之路 (1)校园招聘会等各种人才招聘会是人们求职的重要渠道。 (2)公共媒介应聘也是求职的重要方式。 除了根据电视、报纸的招聘广告应聘外,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应聘异军突起。 知识点二 成功就业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作用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它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 (2)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固定和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得以维护和保障。 [关键一点]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两类。 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 3.有效劳动合同及其法律约束力 (1)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关键一点] (1)违反合法原则的具体情况包括:①主体资格不合法。如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②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③程序不合法。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但有些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也有一些特殊规定,只有依照法规完成签字、批准或鉴证手续后,这些劳动合同方为有效。 (2)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确认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2013年春节过后,陆某到南方寻找工作,直到4月才被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招为流水线工人。陆某考虑到找一份工作不易,于是对用人单位起草的劳动合同内容未敢提出任何异议就签了字,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合同规定:陆某每天工作9小时;工作期间,陆某因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均自行承担费用,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期为4年,试用期2个月。陆某每提前1年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3 000元违约赔偿金。 该劳动合同内容是否有效? 提示:该劳动合同内容无效,因为它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违法之处有三:其一是关于劳动时间条款。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陆某每天工作9小时,显然超过上限规定,是违法的。其二是关于因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费用,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患病、工伤等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权利。其三是关于违约赔偿金的约定显失公平,且无法律依据。因此该劳动合同内容无效。 订立和变更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订立和变更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3)平等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4)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只能以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劳动合同 [典例1] 下列选项中对劳动合同理解错误的是( ) A.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必须具备法定条款 B.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经建立劳动关系便可视为订立了劳动合同 C.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少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生死合同”、“卖身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解析] 本题考查对劳动合同的理解。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必须具备法定条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故选B项。 [答案] B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典例2] 某外资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小赵与公司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并未为其上“三险”。于是小赵不满,时常迟到早退,并在合同期内私自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对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 ①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过短 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职工的各项保障,不应逃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应为小赵上“三险” ③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小赵不该因不满而迟到早退 ④小赵不应在合同期内再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⑤既然公司没有为小赵提供应有的保障,那么小赵与其他公司另外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行为也是无可厚非的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②③⑤ D.③④ [解析] 本题较灵活地考查了学生对劳动合同内容(条款)的理解及对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的理解。社会保险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显然是错误的,②分析正确;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也应诚实恪守信用,因此③④对小赵错误行为的分析正确。①⑤的分析不符合合同法,故选B项。 [答案] B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 ①保障了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 ②指明了劳动者就业的途径 ③是规范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原则 ④确立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劳动法》是关于劳动力市场及劳动者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法规,故选①②③。④说法过于笼统,排除。 答案:A 2.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想不出家门就能找到称心的工作,最好的应聘方式是( ) A.人才招聘会 B.电话预约 C.职业介绍所 D.公共媒介应聘 解析:要抓住题干中的关键词语“现代科技发展”“不出家门”,故选D项。 答案:D 3.家住上海的小红大学毕业两年了,也走了两年的求职之路,可仍没找到一家称心的企业。一天,她在新浪网的招聘栏中发现了桂林一家企业的招聘广告,非常有兴趣,立即把自己的资料发过去,结果中聘。这表明网上应聘具有__________的特点。( ) ①信息容量大 ②方便快捷 ③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④可提供多种选择方式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①内容题干材料没有体现,④不是网上应聘的特点,故排除。②③都是网上应聘的优点,而且与材料相符。 答案:B 4.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其内容包括( ) ①试用期 ②劳动合同期限 ③工作内容 ④劳动报酬 ⑤保守秘密 ⑥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②③④⑥ D.③④⑤⑥ 解析:①⑤属可备条款的内容。 答案:C 5.2014年春节过后,远在山西的李刚来到上海打工。在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刚发现在“休息、休假”权利方面规定“每周有一个休息日”不妥,与厂方协商改为“每两周休息一天,其余休息日集中起来三个月回家探亲一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刚与厂方主要坚持了________原则。( ) A.平等 B.自愿 C.协商一致 D.诚实信用 解析:题干中李刚就“休息、休假”的内容与厂方协商,体现了协商一致原则,故选C。 答案:C 6.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表现为( ) ①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 ③劳动者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 ④劳动者必须按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规定权利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解析:①②③符合题意。 答案:A 二、非选择题 7.无效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解答此题关键在于对基础知识的识记。 答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3)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签订的劳动合同。 8.职工张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未与张某协商,单方决定改变了张某的工作岗位。张某不同意企业的决定,并以不上班来抵制。后企业以张某连续旷工两周为由解除了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撤销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析:本题以张某与企业的劳动纠纷为背景,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应根据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答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企业变更张某的工作岗位,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与张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改变。企业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张某的工作岗位,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此,企业的决定是无效的。当然,张某以不上班来抵制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应当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