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0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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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主观题(2)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政治主观题 1.2011年1月10日,人民网载文指出,近年来,我国矿难事故频发,造成多人伤亡。生命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已经发生的矿难不能逆转,逝去的生命无法生还,如何吸取教训,严加防范,杜绝矿难,才是根本。 请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谈谈国家应怎样杜绝我国频发的矿难事故? 答案: 解决我国频发的矿难问题,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崇尚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1)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立法机关必须建立、健全我国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矿山安全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2)行政机关应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我国矿山及采矿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严惩违反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3)司法机关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查处违反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保证人们的生活质量。(4)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使公民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树立社会主义的权利义务观。 2.小花10岁时爸爸因车祸去世,第三年其母亲与邻村的张某结婚,婚后一年生下一男孩。继父张某认为小花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在小花读完小学后就强迫她去镇上的一家餐馆帮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叫小花做,小花稍有不满,张某非打即骂,还经常不让小花吃饱穿暖。小花的母亲慑于张某的暴力,也不敢制止张某的行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地过上一天。 (1)小花继父张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2)请你从民事法律的角度,谈谈怎样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答案: (1)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小花继父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小花继父张某的做法还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的规定。 (2)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必须明确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要尽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或子女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不得遗弃、采用家庭暴力和进行虐待。 3.湖南省怀化市A公司女青年向某年轻漂亮,能力又强,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爱和总经理的器重,这引起了女同事马某的嫉妒和不满。一天向某和马某发生争执,向某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总经理对马某进行了批评。下班后,马某将向某拦在公司门口并大骂向某是“狐狸精”,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向某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于是向某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开庭后,向某发现法官是马某的舅舅,于是要求换法官,法院同意了向某的要求。 (1)案例中,向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2)向某和马某的诉讼属于哪一种诉讼活动?这一种诉讼活动应贯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哪些? (3)向某和马某的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案: (1)向某行使了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2)向某和马某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中贯穿着一些相同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 (3)向某和马某的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开庭审理。它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五个阶段。 4.原告吴先生诉称,其于2010年12月10日在被告处口头定购了2套高级女士西服套装,约定价款8 880元,要求西装面料为100%棉,并给了被告1 000元定金。12月26日双方交接货,该商品标识面料成分为100%棉。吴先生委托相关检验所对该西装进行面料检验,结果表明面料成分为80%棉、20%氨纶。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货,返还商品价款8 880元,并赔偿8 880元,支付违约金1 000元,支付鉴定费100元及诉讼费用。而被告认为口头约定不属于合同,自己也不知道西装面料实际不是100%棉的,所以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商品衣物成分与标识不符,商品虽然存在瑕疵,但并不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于是判决被告为原告退货,返还原告货款8 880元,而对原告其他主张不予支持。 (1)案例中的口头约定是否是合同?有效合同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2)案例中被告的违约属于哪种类型?请说明含义。 (3)从案例中我们能获得什么启示? 答案: (1)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合同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从案例中吴先生的口头约定,并给付定金的行为,都是为了确立明确的买卖关系。应当视为合同。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案例中被告的违约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3)①合同体现了权利和义务关系,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合同,应该树立合同意识,增强信守合同的观念;②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义务;③加强法律学习,订立合同应符合基本原则,形式要规范,内容要明确,以利于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500元,购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后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由拒绝归还。 (1) 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简要说明理由。 (2) 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处理?(4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10分) (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白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借款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债券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胡某与马某之间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观上胡付钱给了马。但在主观上胡氏基于还款的意思,马则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胡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得款项,马某有义务返还。 (福建卷)42.(10分) 在A、B 两题中任选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在答题卡对应填涂选中的题号。 A:材料一 2008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防震减灾修改草案。在广泛征求修改建议,充分听取“5.12”抗震救灾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并经过进一步修改和审议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 材料二 一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抢劫、盗窃和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等危害抗震救灾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救灾款物管理、恢复重建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保障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上述两则材料共同说明我国实施哪种基本治国方略?(3分)《防震救灾法》的修订和实施如何体现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要求?(7分) A.(1)依法治国 (2)①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全文公布草案、征集意见、修改和审议等立法程序、修订《防震减灾法》,体现了立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②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震救灾及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严重查处和预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职务犯罪,体现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确保司法公正、监督有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