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A版高考政治新增分大一轮浙江专用版讲义精练:第十六单元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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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A版高考政治新增分大一轮浙江专用版讲义精练:第十六单元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四十七课

第四十七课 法律救济 考情分析 考点展示 考试要求 考题列举 考查热度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调解 a 无 ‎★☆☆☆☆‎ 仲裁 b ‎2017浙江4月选考,41(1)(综合)‎ ‎★★☆☆☆‎ 行政复议 b ‎2018浙江4月选考,36(选择)‎ ‎★★☆☆☆‎ 心中有数打官司 诉讼与诉讼权利 a ‎2018浙江4月选考,36(选择)‎ ‎★★☆☆☆‎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 ‎2018浙江11月选考,40(2)(综合) ‎ ‎2016浙江4月选考,38(选择) ‎ ‎2016浙江10月选考,37(选择)‎ ‎★★★★☆‎ 诉讼的基本程序 管辖 b ‎2016浙江10月选考,37(选择)‎ ‎★★☆☆☆‎ 起诉与立案 a 无 ‎★☆☆☆☆‎ 开庭审理 a 无 ‎★☆☆☆☆‎ 用证据说话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b 无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c ‎2018浙江11月选考,40(1)(综合)‎ ‎2016浙江4月选考,42(2)(综合)‎ ‎★★☆☆☆‎ 知识点一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考点1 调解 ‎(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作用:人民调解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3)工作原则 ‎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提醒 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对点训练 ‎1.2017年12月,原告A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对A公司与B职业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调解:B学院最终应向A公司支付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750万元,A公司不再向B学院主张剩余全部物业转让款的利息。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即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B.任何一方都不能再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 C.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 D.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答案 A 解析 对于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双方签字认可,则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故A符合题意;B错误,如果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不认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维护自身权利;C错误,双方采用调解化解纠纷并不是因为它方便且不收费;D错误,双方如果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重新调解。‎ ‎2.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分局和消协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在长春市某卖场设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下列关于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调解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 B.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C.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法律约束力 D.调解若成功则应当收取一定费用 答案 B 解析 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A错误;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C错误;调解不收取费用,D错误;B项说法正确,符合题意。‎ 考点2 仲裁 ‎(1)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2)特点: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3)基本制度 ‎①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②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③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仲裁机构: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提醒 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婚姻、收养、监护、扶(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等不能通过仲裁裁决。‎ 对点训练 ‎3.2017年12月10日,杭州某企业从临安陈某处预定了100箱山核桃作为职工元旦福利,要求12月30日前送达,并且保证质量,不能掺杂陈年山核桃。双方还约定,如果发生纠纷,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陈某如期交货,但是企业认为山核桃掺杂陈子,要求陈某赔偿,陈某拒绝。结合上述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双方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因为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旦签字均应遵守 B.双方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因为仲裁不公开审理,对外影响小,而且经济便捷 C.如果仲裁解决,仲裁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D.如果非诉讼方式仍旧无法解决,纠纷双方仍旧可以上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答案 B ‎4.甲和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 D 解析 遗产继承不属于合同纠纷,其财产权益往往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是不能约定仲裁的,因此,甲乙之间的约定无效,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D正确。‎ 考点3 行政复议 ‎(1)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特点: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醒 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对点训练 ‎5.(2018·浙江4月选考)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由材料可知,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符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C。‎ ‎6.2018年2月1日,小张把车停在萧山某马路边被交警贴了罚单,但他发现一起停着的好几辆车并没有受到处罚,感到十分愤怒和不服。小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 A.向杭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提起行政诉讼,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D.提起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对于交警贴罚单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所以应该向萧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A错误。行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B错误。D不符合题意。C正确且符合题意。‎ 易错点一 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提示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矫正训练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1个月内向B公司提供工程所需材料。但由于自身原因,A公司未及时向B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此,A、B 两家公司为解决合同纠纷选择了仲裁途径,那么这两家公司要明确(  )‎ ‎①由一方单独提出仲裁申请即可 ②对仲裁裁决不认可,不可向法院起诉 ③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④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裁决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仲裁的相关知识。仲裁必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仲裁协议,①错误。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正确。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间选择其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故②正确,④错误。‎ 易错点二 行政复议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 提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矫正训练 ‎2.某当事人对县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依法对该复议案件享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是(  )‎ A.县工商局 B.县委 C.市人民政府 D.市工商局 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实质上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因此,对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3.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有得到补偿,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的答复。为此,张大妈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  )‎ 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 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 D.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 B 解析 对张大妈作出决定的乡政府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属于行政复议管辖范围,故选B;A、C与题干不符;D说法错误。‎ 知识点二 心中有数打官司 考点1 诉讼与诉讼权利 ‎(1)诉讼含义: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种类: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3)法律依据: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是诉讼法。根据诉讼种类的不同,我国的诉讼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法律基础: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 提醒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是相对于实体法而言的,是规定程序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对点训练 ‎1.2018年1月12日,华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华为一审胜诉。这起案件属于(  )‎ A.行政诉讼 B.民事诉讼 C.刑事诉讼 D.诉讼调解 答案 B 解析 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民事诉讼,B项符合题意;A、C、D均不符合题意。‎ ‎2.小周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店,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若小周的父亲对这一处罚不服,他可以(  )‎ A.因财产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B.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C.就卫生局的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 D.对卫生局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若小周的父亲对这一处罚不服,他可以对卫生局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D符合题意;本题不是民事诉讼,排除A;上诉不符合题意,排除B;C中“行政不作为”说法错误。‎ 考点2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等等。‎ ‎(2)基本诉讼权利 ‎①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提醒 (1)我国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在定罪量刑之前,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辩护。‎ ‎(2)被委托的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 对点训练 ‎3.(2016·浙江4月选考)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诉讼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故①正确。向仲裁机构请求仲裁,需要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第三方仲裁机构请求裁决,故②错误。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无暇参加诉讼活动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故③正确。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故④错误。答案选B。‎ ‎4.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几座住宅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的范围内。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此时柴先生(  )‎ ‎①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可向该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③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 ④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④ B.③④ C.①② D.②③‎ 答案 A 解析 如果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不合法,他可以委托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对该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将区政府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停止征收,①④说法正确。柴先生可向对该区有管辖权的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②说法错误。柴先生不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③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A。‎ 易错点一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提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矫正训练 ‎1.小王因扶摔倒老人而被老人的家人索要赔偿费而向法院起诉。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王聘请李律师参加法庭诉讼。本案中小王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述涉及的权利都享有 答案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B符合题意;辩护适用于刑事诉讼,A不符合题意;C、D与题意不符。‎ ‎2.2018年3月30日,无依无靠的17岁孤儿小吉被刘某教唆一起参与了一起抢劫,后小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吉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他辩护 ②小吉的辩护人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 ③作为该案被告小吉有权为自己辩护 ④小吉与刘某平等地享有相关诉讼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诉讼代理人不同于辩护人,①不选;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而不是必须由法院为其指定,②不选。‎ 易错点二 公民上诉权利的行使和期限 提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矫正训练 ‎3.下列关于公民上诉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民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B.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只能由原告向法院提出 C.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D.公民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答案 C 解析 公民如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D错误;民事诉讼中,上诉的主体主要是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有权提起上诉,B错误;C说法正确。‎ ‎4.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7年8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丧失了(  )‎ A.上诉权 B.申诉权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因此,本案中张某两个月以后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判决已经生效,因此丧失了上诉权。‎ 知识点三 诉讼的基本程序 考点1 管辖 ‎(1)管辖的含义: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法院的受案范围 ‎①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法院的管辖问题 ‎①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 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②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 提醒 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全国影响的案件。‎ 对点训练 ‎1.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对该区内几座住宅楼和附属平房的征收工作,柴先生的房屋在本次征收范围内。柴先生认为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合法,他到该区法院状告区政府,可是该区法院说这个案子不归他们管。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角度看本案属于(  )‎ ‎①民事诉讼 ②行政诉讼 ③级别管辖 ④地域管辖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C 解析 柴先生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典型的“民告官”行为,属于行政诉讼,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的财产等民事权利方面的纠纷的诉讼案件,①不符合题意;状告区政府应该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柴先生的诉讼,而区法院是初级人民法院,级别不够,所以是级别管辖,③符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C。‎ ‎2.居住在甲县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县的王某在丁县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条宠物狗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反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宠物狗给他人。王某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应向(  )‎ A.甲县法院起诉 B.乙县法院起诉 C.丙县法院起诉 D.丁县法院起诉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管辖中“原告就被告”原则,本案吴某是被告,居住在甲县,所以应在甲县法院起诉,故选A。‎ 考点2 起诉与立案 ‎(1)起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 ‎①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 ‎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③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提醒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是以立案为起点的。‎ 对点训练 ‎3.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对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一般来说,法院如果受理的话,起诉应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 ‎①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③有明确的被告  ④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答案 D ‎4.2018年10月1日,某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城广场进行法制宣传。在此过程中,王某、赵某、余某等人进行骚扰,法制办工作人员汪某等人向前制止,并与王某、赵某、余某等人发生冲突。汪某等人见制止无效,遂以县政府法制办的名义对王某、赵某、余某作出各罚款300元的决定,并当场收缴。王某、赵某、余某不服,遂以县政府法制办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诉应(  )‎ ‎①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②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③告知王某、赵某、余某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 ④在王某、赵某、余某不同意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情况下,裁定驳回起诉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 答案 D 解析 本案的适合被告是县政府,而非县政府法制办,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王某、赵某、余某变更被告;王某、赵某、余某不同意变更的,县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王某等人起诉时有“明确的被告”,符合起诉条件,因此不能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故选D。‎ 考点3 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 ‎①开庭准备: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 ‎②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③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 ‎④休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就案件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得出结论,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 ‎⑤宣判: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2)两审终审制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提醒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对点训练 ‎5.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法庭上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以下哪些是民事诉讼中开庭准备阶段的内容(  )‎ ‎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 ②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③审判长宣布开庭 ④审判长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是法庭调查阶段的内容,①不符合题意。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②③当选,选C。在刑事诉讼中,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与题目中的民事诉讼不符,④不选。‎ 易错点一 地域管辖的管辖权 提示 在地域管辖中,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矫正训练 ‎1.王某欠李某人民币10万元,几经催讨不还,李某计划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可是李某住在湖州市吴兴区,王某住在杭州市西湖区。李某可以将王某诉至(  )‎ A.西湖区基层人民法院 B.吴兴区基层人民法院 C.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 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为A。‎ ‎2.张某户籍所在地是海淀区,后搬到老家昌平区农村居住,但户籍仍在海淀区。张某有三个儿子,都在朝阳区居住,张某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但三个儿子均拒绝。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受理张某起诉的是(  )‎ A.海淀区人民法院 B.朝阳区人民法院 C.昌平区人民法院 D.昌平区或者朝阳区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上述案例中张某的三个儿子均居住在朝阳区,所以应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易错点二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提示 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等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矫正训练 ‎3.赵某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赵某上诉后二审法院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增加了3年有期徒刑。后来赵某偶然得知,本案二审主审法官李某曾经与自己儿子发生过冲突,且赵某有确切证据证明李某在本案中故意加重了自己的刑罚,在此情况下,下列救济方法中,赵某不能选择的是(  )‎ A.向公安机关请求重新调查 B.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 C.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 A 解析 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依法提起抗诉,但不能向公安机关请求重新调查,B、C、D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故选A。‎ ‎4.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自己提审的,应当适用(  )‎ A.原审程序 B.一审程序 C.二审程序 D.再审程序 答案 C 解析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自己提审的,应当适用二审程序,C正确。当事人确有新的事实证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错误的,有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起再审申请,D错误;A、B不符合题意。‎ 知识点四 用证据说话 考点1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1)证据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证据的种类 ‎①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③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提醒 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对点训练 ‎1.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都有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 ‎①物证与书证 ②短信与微博 ③证人与证言 ④新闻与舆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民事证据主要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①③正确,故选A。‎ ‎2.甘肃省平凉市吴某夫妇因行业竞争对平凉工业园区马坊村马某产生怨恨,伺机报复,于4月5日两次向马家牛奶罐投放亚硝酸盐,致39人中毒,其中3名幼儿死亡。在本案中,亚硝酸盐(  )‎ A.属于物证 B.属于鉴定意见 C.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意见 答案 A 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亚硝酸盐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故应属于物证,A项正确。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鉴定后的意见,故B、D两项不符合题意。C项说法错误。‎ 考点2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举证责任的含义: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举证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提醒 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 对点训练 ‎3.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10万元。B公司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A公司否认B公司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于是A公司把B公司告上法院。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 确的是(  )‎ ‎①A公司应承担B公司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B公司应承担自己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A公司应承担B公司未付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B公司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A公司主张被告B公司拖欠其货款10万元,故其应对该权利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因此,①正确,④错误;在本案诉讼中,被告B公司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因此,B公司对这一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故②正确,③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4.2015年1月,赵某之妻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寿两全保险。2018年1月13日,王某不幸溺水身亡。赵某主张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身故的标准给付保险金9.5万元,但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仅给付原告保险金3.2万元,发生纠纷上诉到法院。对此,我们可以推断(  )‎ ‎①保险公司无须就王某自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②赵某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③该案件经过两审后不得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④赵某可以在该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系自杀身亡,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就王某自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错误;赵某起诉保险公司,应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②说法正确;该案件经过两审后,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再审,③错误;赵某可以在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正确答案为B。‎ ‎5.(2018·浙江11月选考)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 ‎(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 获取信息 设问信息 知识范围: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 设问指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 材料信息 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调用知识 谁主张,谁举证;两审终审原则 整理答案 ‎(1)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2)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易错点一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提示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为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 矫正训练 ‎1.金某驾驶别克轿车经过某小区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赵某应当证明该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案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金某不是不负任何证明责任,A项不选;本案实行举证 责任倒置,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B项正确;金某不必证明也不可能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C项不选;赵某应证明其与该侵害行为无关,不是要证明该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不选。‎ ‎2.田某为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于某项管理工作上出现失误,该公司决定解除田某的职务,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田某不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部分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和田某均有举证责任 B.由田某负举证责任 C.该公司负举证责任 D.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答案 C 解析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辞退、解雇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故本题选C。‎ 易错点二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提示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行政机关进行举证,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矫正训练 ‎3.王某因盗窃被检察院批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王某盗窃罪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 A.王某 B.公安局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 C 解析 本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故选C。‎ ‎4.因对违规处罚不服,张某对H市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H市工商局认为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由________负举证责任。(  )‎ A.张某 B.H市工商局 C.人民法院 D.张某和H市工商局 答案 B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题中H市工商局认为起诉超过期限,因此,应由H市工商局而不是原告张某对此负举证责任。‎ 课时训练 一、选择题 ‎1.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对此,张大爷可以(  )‎ ‎①请居民委员会调解 ②请张某所在单位劝阻、调解 ③向法院起诉 ④让儿子与儿媳离婚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答案 D 解析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故①②③符合题意。本题答案为D。‎ ‎2.仲裁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既不同于民间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也不同于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它的显著特点是(  )‎ ‎①自愿性 ②民间性 ③平等性 ④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答案 D 解析 仲裁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并作出对争议双方均产生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仲裁不具有平等性的特点,故排除③,①②④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3.朱某向A市B区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B区政府拒绝提供。此时,朱某(  )‎ A.可以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可向B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可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区政府的争议 答案 A 解析 朱某与B区政府产生的纠纷问题,显然可以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正确;行政复议应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B区政府说法错误,B不选;公民针对政府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C不选;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解决,朱某与政府不属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不适合用仲裁的解决方式,D不选。‎ ‎4.2017年8月,陈某向所在镇人民政府送交了其与黎某对某一土地使用权的争议调查处理申请书和证据,要求处理争议,镇政府收到后未给出答复文件。之后,‎ 镇政府称原材料已交给村委会,要求再寄一份。陈某再次寄送申请书和证据后,镇政府仍未给出答复。对此,陈某可以(  )‎ ‎①申请行政复议 ②行使上诉的权利 ③提起行政诉讼 ④向上级政府“告状”‎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由材料可知,陈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①③符合题意;②④是错误的,排除。故选C。‎ ‎5.家住C县的李某到L县办事,经过一栋高层居民楼时,被从楼上掉下的一块砧板砸中鼻梁,致鼻梁骨折。由于无人承认是砧板的物主,李某将该栋楼的业主和物业告上法庭。下列对本案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向C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业主和物业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C.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 D.砧板是哪家掉下的应由李某负责举证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李某应向L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A项错误;材料中的案例属于民事案件,业主和物业并不能委托辩护人,B项不选;本案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C项正确;本案中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以举证,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并不应由李某负责举证,D项不选。‎ ‎6.王老汉的商店被工商部门以有过期产品为由处罚1 000元,王老汉不服。告到县法院,法院改判处罚800元。王老汉还是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向上级市中院提出重审请求。王老汉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A.上诉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选择法院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本案中,县法院的审理为一审,王老汉向市中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行使了上诉的权利,市中院将二审或指定县法院重审,A正确;B、C不符合题意;D不属于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7.(2018·浙江名校新高考联盟9月联考)小张步行过马路时因为闯红灯而受到交警的处罚。但当小张看到其他人步行过马路闯红灯却没有受到处罚时,就感到十分委屈与不服,于是小张就此事告到法院。小张的此次诉讼是(  )‎ A.民事诉讼,享有上诉的权利 B.行政诉讼,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C.行政诉讼,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D.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小张的此次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C入选;A、D混淆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B中“辩护人”说法错误,排除。‎ ‎8.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符合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的情形是(  )‎ A.对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定、判决不服 B.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 C.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D.法院作出甲乙离婚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B符合题意。A选项中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不是再审,应排除;法院或检察院当事人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不是当事人,C错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D错误。‎ ‎9.2018年2月1日,某上市公司创始人鲁某起诉中国证监会。该案开庭审理前,审判长陈某突然口头宣布本案不公开审理,并命法警驱除不愿离开的旁听者,鲁某当即申请陈某回避。鲁某的这一做法(  )‎ A.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 B.意在维护自身合法的实体和程序权利 C.源于该案审判长没有独立行使司法权 D.鲁某侵犯了陈某的审判权 答案 B 解析 A错误,鲁某的做法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鲁某当即申请陈某回避是基于维护自身合法的实体和程序权利的考虑,故B符合题意;C错误,题中并未表明该案审判长没有独立行使司法权;D错误,鲁某并未侵犯陈某的审判权。‎ ‎10.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  )‎ ‎①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②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 ③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 ④为当事人寻找逃脱机会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诉讼代理人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不是为当事人寻找逃脱机会,①④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②③正确。‎ ‎11.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院。为此,小王(  )‎ A.应向A县或B县法院提起诉讼 B.必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C.可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 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 答案 C 解析 法院诉讼一般遵从“原告就被告”原则,所以应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A错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聘请律师,但不是必须,B错误;小张的行为对小王造成精神伤害,小王可以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C正确;小张的行为与侵犯肖像权无关,D错误。‎ ‎12.2015年1月,小明向好友小斌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一年后,小明因资金周转困难仅还款6万元。2017年1月,小斌再次要求小明还款时,小明误记为已经全部还清欠款,两人协商未果,小斌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小明对已经还款10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②小明对已经还款6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③小斌对小明未还4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④小斌对小明借款10万元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由此可见,选项①③符合题意;选项②④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 ‎13.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案例中张某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例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负举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 ‎14.赵某与孔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6年6月离婚。2018年2月,王某持赵某于2016年5月20日单方出具的借条将赵某及孔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孔某对此借款并不知情。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②赵某与孔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孔某对该借款是赵某个人债务负有举证责任 ④王某对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孔某对此借款并不知情,因此此债务是赵某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王某知情(赵某于2016年5月20日单方出具的借条),所以,此债务应由赵某独自承担还款责任,①正确,②不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对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而孔某对该借款没有举证责任,③不选,④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15.近日,小明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件价值千元的某名牌T恤,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小明寄回货物后,卖家一直不肯退钱。于是小明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A.小明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 B.小明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 C.小明应到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小明提供的网聊记录不属于有效证据 答案 B 解析 小明是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故B符合题意;小明所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而是民事诉讼,故A错误;C错误,小明应在事件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小明提供的网聊记录属于有效证据。‎ 二、综合题 ‎16.王川与刘洋是上下楼邻居。2017年11月28日,刘洋家中不慎失火,不但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上下左右共四户邻居。邻居王川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伤口较大,被送进了医院。事后不久,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刘洋及四户邻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积极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刘洋赔偿王川损失16 000元。协议签订后,刘洋按约先支付了8 000元赔偿款。然而,之后王川家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刘洋家天花板破损,刘洋以自家房子遭王川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川。王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刘洋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节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剩余赔偿款显属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调解的基本原则。‎ ‎(2)王川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1)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 ‎(2)王川的做法是合法的。①‎ 因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之一是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尽管经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因此,王川可以向法院起诉。②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于刘洋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王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7.温州市民赵先生欲在某市奥体中心附近进行房产投资,并与房东钱先生签订了合同。因楼市已持续上涨,次日该市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当日起暂停非本地户籍购房。钱先生以赵先生不具购房资格为由,将该房产卖给本地市民孙女士,并办理产权过户。赵先生咨询相关部门得知该政策的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钱先生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义务。‎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指出本案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以及法院对赵先生诉讼请求应持的态度,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赵先生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2)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钱先生的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法院支持赵先生要求钱先生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②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故孙女士已经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法院不会支持赵先生要求钱先生继续履行义务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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