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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1-3依法行使财产权学案
学案3 依法行使财产权 走进生活 目标导航 张三在2013年8月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2014年12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15年8月16日之前付清房款50万元。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15年8月5日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王五,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行为无效。 思考 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提示 王五。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张三与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张三与王五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王五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①了解财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所有权及其取得和变更方式、财产共有关系。 ②明确用益物权的主要种类及其内容、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 ③通过对财产权制度的学习,增强保护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的意识。 1.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①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 ②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③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所有权 ①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②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③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④共有关系: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想一想 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一样吗? 提示 不一样。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的含义: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2)用益物权的分类: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选一选 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①国有土地所有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示 ②③④ 3.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的含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的分类: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说一说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提示 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 4.简要回顾 探究点一 财产所有权 探究导引 (2016·浙江4月选考)从事运输的赵某与二手车贸易公司H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 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的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缴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因此受到极大的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 核心归纳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内容上的完整性。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利。它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2)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第三人,都是该所有权的义务人。 (3)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典型例题 例1 (2015·浙江9月选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转让给周某,之后周某又将汽车转让给蒋某。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但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A.蒋某 B.周某 C.赵某 D.三人共有 答案 C 解析 汽车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与不动产一样,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的汽车因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其所有权仍属于原主人赵某。 探究点二 用益物权 探究导引 刘老汉(男)和王老太(女)均老年丧偶,考虑到与子女关系的问题,王老太搬到刘老汉处居住,并未结婚。刘老汉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王老太居无定所,便留下遗嘱:自己的房子由王老太居住至死亡。后刘老汉去世,王老太的子女又搬来与王老太共同居住该套房子。刘老汉的子女与王老太的子女因该套住房发生了纠纷。 如果你是法官,试问此案该如何解决? 答案 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但不是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一般居住权可因遗嘱取得,故王老太对该套房子享有居住权。 刘老汉的子女无权请求王老太搬出该套房子。但居住权具有人身性,不得转让与他人。如果转让与他人,则丧失居住权,故刘老汉的子女有权请求王老太的子女搬出该住房。刘老汉的子女对该套住房享有继承权是无异议的。 核心归纳 用益物权不等于所有权 (1)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2)用益物权仅仅是使用、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而且用益物权主要是与土地有关。 典型例题 例2 小王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店,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修公路要征用沿途农村土地,包括小王家的宅子和承包地。材料中小王家享有的财产权有( )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 ④家用土地所有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本案涉及的小王家的财产权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①③符合题意。②不符合本案主旨;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一般属于集体,④说法错误。故选C。 探究点三 担保物权 探究导引 材料一 云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材料二 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答案 (1)材料一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材料二所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 (2)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 核心归纳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名 称 所有人的权利 分 类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用益物权 使用和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典型例题 例3 (2016·衢州一中期末)甲在某服装店加工西服一套,去取时,因所带的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该服装店行使的权利是( )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 答案 A 解析 该服装店因甲没有履约而成为债权人,作为债权人服装店有权扣留该财产,这是债权人的留置权,故选A。 1.李明想买一套商品房,在哪种情况下,商品房的所有权才归他( ) A.按交付的方式取得 B.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 C.付完房款后 D.与卖主签订协议后 答案 B 解析 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所以李明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商品房的所有权才归他。 2.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既顺应了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新趋势,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B.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再是农民的财产权利 C.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变化 D.使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增加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用益物权的理解,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没有改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故A项说法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是农民的财产权利,故B项说法错误;尽管可以转让,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改变,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此举有利于制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 3.甲向乙借款,并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 答案 B 解析 题干中,甲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担保,显然这是用动产作为借款的担保,属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押。A、C、D不符合题意。故选B。 4.王侠为讨债,强行扣押他人车辆,结果债未讨回反赔钱。日前,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侠将所扣货车返还给原告王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 600元。 2016年7月21日下午,王侠率人到工地找到正在拉砖的王强,向其讨要欠款。王强称手头暂时没钱,请求再宽限几日。为使王强主动还钱,王侠遂强行将王强用于营运的货车扣押。王强几次托人交涉,要求王侠返还车辆,但王侠拒不返还。王强无奈,遂将王侠诉至法庭。 (1)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请说明理由。 (2)王侠的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答案 (1)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王侠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原告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私有财产所有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对所扣货车予以返还。因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被告还应酌情予以赔偿。 (2)王侠的行为启示我们:①要依法办事,否则就会为违反法律付出代价。②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 解析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王侠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原告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私有财产所有权,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回答本题一定要结合材料。 一、选择题 1.2016年1月,甲将自己的私房作价转让给乙,之后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丙,丙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甲、乙、丙、丁四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 )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乙所有 C.应归丙所有 D.应归丁所有 答案 A 解析 不动产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的转让并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该房屋应归甲所有。 2.甲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王某修理,完成后甲不付钱要领取摩托车,王某将车扣留。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王某对甲的摩托车享有留置权 C.甲不付修理费,王某无权扣留车辆 D.王某可以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债务人未付有关费用可以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故选B。 3.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房产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②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的楼板有民事权利 ③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的楼梯有民事权利 ④四层住户丁在楼顶建花园侵犯了甲乙丙的民事权利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住宅楼的外墙和楼顶属于全体住户共有,①④符合题意;三、四层间的楼板和楼梯属于三、四层住户所有,②③说法错误。 4.香港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先生以一元的价格将《笑傲江湖》的版权卖给中央电视台,这是金庸先生在行使自己财产的(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 D 解析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财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版权出售属于处分权,答案选D。 5.2016年,浙江向农民颁发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2017年,全省农民将陆续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代身份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A.自物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用益物权在我国现行的物权法中,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6.村民甲批得一块宅基地,在此建造了两间住房和一间偏房。一年后,因要搬到城里儿子家住,甲将此房转卖给了本村正要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乙。村民甲行使的是( ) A.国有土地所有权 B.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答案 B 解析 村民甲将此房转卖给乙,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B正确。 7.近年来,我国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里的农村承包经营权属于民法中的( ) A.所有权 B.债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答案 D 解析 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D符合题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更不是债权和担保物权。 8.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 ) ①抵押权 ②生命健康权 ③质权 ④留置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生命健康权属于人身权,排除②,故选C。 9.现在,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客户所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从法律角度看,“按揭贷款”体现的权利是( ) A.财产权 B.所有权 C.债权 D.担保物权 答案 D 解析 根据材料“用客户所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可知,该担保方式为抵押,故应选D项。 10.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对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的这项权利称为(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几种担保物权的概念,根据题意,应为抵押权,故选A项。 二、非选择题 11.(2016·浙江高考自选)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与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16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16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彻底冲毁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1)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2016年2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答案 (1)归乙。钢琴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一般为交付。2016年2月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乙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的所有权转移。 (2)归甲。林中小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经产权过户登记,始发生所有权转移。甲与乙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林中小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 12.李老板是农民出身,开办一家家具厂,近年来发现房价不断上涨,李老板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市中心地段购置了4套商品房。农村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也要被征用,到时候李老板预计还会得到3~4套安置房作为补偿。由于李老板一直把农村老家房子以及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李老板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1)结合案例,简述物权的三种类别。 (2)结合案例,如何解决老王和李老板的纠纷? 答案 (1)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其中,李老板对集体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李老板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购置商品房,因此银行享有抵押权。 (2)由于李老板对其农村老家房子拥有所有权,对承包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所以征地拆迁时李老板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李老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与老王之间的纠纷,也可以选择调解、仲裁,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加以解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