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专题六第二框心中有数打官司学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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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届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五专题六第二框心中有数打官司学案(1)

第二框心中有数打官司 考试内容与要求 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①诉讼与诉讼权利(a)‎ ‎②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 ‎1.了解诉讼的含义、种类和诉讼法。‎ ‎2.把握诉讼法贯穿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 ‎3.知道公民的主要诉讼权利。 ‎ 不作要求的内容:①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侧重点。 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诉讼中的体现。 ③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④《刑事诉讼法》对委托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⑤回避制度。 ⑥上诉期限。‎ 一、诉讼与诉讼权利 ‎1.诉讼的含义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种类 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3.尽管诉讼的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 二、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这就是诉讼代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1 |全面认识诉讼 小张老公王先生在婚后搞婚外恋,造成双方感情破裂,于是小张和王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和一辆家用轿车归小张所有,女儿亦随其生活,王先生“净身出户”,并按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小张与王先生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五个月之后,王先生却提出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全部给小张是被逼的,是无效协议,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问题探究] 王先生可以反悔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吗?‎ ‎[参考答案] 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即使人民法院受理了,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全面认识诉讼 ‎ 含义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种类 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和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特点 基本特点是其规范性,这种规范性表现在:①诉讼请求必须符合法律规范。②诉讼必须按照法律预先确立的具体程序进行。不仅是当事人,即便是法官也不能随心所欲、恣意妄为。③诉讼裁决的根据必须是法律规范,任何与立法相抵触的情理或道德规范不能作为解决冲突的根据 基 本 原 则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 ‎[例1] (2017·浙江新高考选考模拟)李某涉嫌殴打张某致使张某伤残,开庭后张某发现,李某的舅舅正是该案的审判员。 张某有权要求(  )‎ A.延期开庭  B.更换审判员 C.停止审判 D.不接受审判结果 ‎[解析] 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是申请回避的诉讼权利,B 项正确。 其余选项不是个人的诉讼权利。‎ ‎[答案] B ‎[例2] 湖南省怀化市A公司女青年向某年轻漂亮,能力又强,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爱和总经理的器重,这引起了女同事马某的嫉妒和不满。一天向某和马某发生争执,向某将此事汇报给总经理,总经理对马某进行了批评。下班后,马某将向某拦在公司门口并大骂向某是“狐狸精”,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向某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于是向某请张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开庭后,向某发现法官是马某的舅舅,于是要求换法官,法院同意了向某的要求。‎ ‎(1)在本案例中,向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2)向某和马某的诉讼属于哪一种诉讼?这一种诉讼应贯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哪些?‎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诉讼活动中的诉讼权利、诉讼类型、诉讼原则等知识。两个问题指向都明确具体,首先要运用法律知识对案例中的主体行为进行定性和判断,然后根据设问要求结合教材知识作答即可。‎ ‎[答案] (1)向某行使了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 ‎(2)向某和马某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中贯穿着一些相同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例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等。‎ 2 |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8日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等涉嫌邪教杀人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5月28日晚,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等在招远麦当劳餐厅,采用踹、跺,用拖把、椅子击打等方式围殴被害人吴某某,致其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案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1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帆、张立冬死刑,吕迎春无期徒刑;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航、张巧联有期徒刑10年、7年。宣判后,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庭审中,全面听取了上诉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亲属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问题探究] (1)如何理解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2)本案中的被告是否可以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再提出上诉。‎ ‎(2)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被告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省高院提出上诉,但省高院认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 利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就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上诉权就是由两审终审原则而来。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上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义务 ‎①当事人应当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 ‎②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③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向对方当事人提问 ‎④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例3] 年仅16岁的“长安少年山西打工遭到毒打,致伤后丢弃荒野使其冻掉双脚……”陕西省各级领导、有关团体、医疗机构密切关注,省残疾人联合会安排张徐波在省博爱医院免费治疗,长安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张徐波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的原因是(  )‎ A.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当事人是盲、聋、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解析]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我国诉讼法规定,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本案中张徐波年仅16岁,属于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因此可以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 ‎[答案] C ‎[例4] 王老汉与邻居张大妈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张大妈告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大妈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王老汉的侄子,遂要求更换法官。张大妈的要求(  )‎ A.全理,因为当事人说了算 B.合理,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C.不合理,公民不得干涉法院的审理 D.不合理,这损害了王老汉的权利 ‎[解析]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王老汉的侄子是审理此案的法官,这不利于公正审理,故张大妈行使的申请回避权利是合理的,故答案选B项。‎ ‎[答案] B ‎[随堂基础巩固]‎ ‎1.张某与李某因承包鱼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张某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他可以(  )‎ A.上诉 B.经一审法院同意后上诉 C.经诉讼代理人同意后上诉 D.要求撤诉,改为仲裁 解析:选A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A项正确;当事人有独立的上诉权,无须经法院或其他人同意,故排除B、C两项。D项明显错误。‎ ‎2.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需要先征得________的同意。(  )‎ A.起诉的人民检察院    B.原审人民法院 C.被告人 D.被害人 解析:选C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上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导致的诉讼案件,属于______的受案范围。(  )‎ A.民事诉讼 B.刑事诉讼 C.经济诉讼 D.行政诉讼 解析:选D 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可以推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 ‎4.比较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形式(  )‎ ‎①内容各不相同 ②参加的主体各不相同 ③诉讼权利各不相同 ④法律基础各不相同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解析:选D 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因此本题选D项。‎ ‎5.贵州省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参与性侵犯幼女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性侵害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问题,也因此再次引起法律界的深层次思考。实践中存在一些未成年被害人无法参与刑事诉讼过程的情况,尤其在一些基层和偏远地区,对于案件的进展如果被害人自己不去打听就没有人会主动告知,甚至连案件的判决结果都不知道,自己在诉讼中应该享有哪些权利更是无从得知。‎ ‎(1)上述材料中案件的诉讼是什么诉讼?其侧重点是什么?‎ ‎(2)公民的主要诉讼权利有哪些?‎ 解析:本题以贵州省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参与性侵犯幼女案为材料,考查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及公民诉讼权利的认识。第(1)问,首先根据材料信息可以断定其属于刑事诉讼,然后分析刑事诉讼的侧重点;第(2)问,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公民主要的诉讼权利并对其作简要分析。‎ 答案:(1)上述材料中案件的诉讼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①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人们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时无暇参加诉讼活动;有时在搜集证据和材料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碰壁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就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③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课后技能提升]‎ ‎6.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孙红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红的同事陈强。后来,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爽,赵爽买到钢琴后,发现该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解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1万元钱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院确定由陈法官独立审理此案,并由与陈强做了6年邻居的蔡敏担任书记员。就本案所涉及的回避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①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利害关系 ‎②陈法官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陈强 ‎③书记员蔡敏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已经是6年的邻居 ‎④证人孙红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陈强的同事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解析:选C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中的法定回避情形以及回避适用的对象问题。这里需要注意④,在考查回避问题时,经常涉及证人,需要注意证人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人员。‎ ‎7.郭某因销售黄色书刊,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的罚款,郭某不服,提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郭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郭某所销售的黄色书刊是由张某批发给他的,且对张某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张某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当直接给予处罚 B.应当责令有权行政机关给予处罚 C.不能直接给予处罚 D.应当向有权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解析:选C 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处罚,A、B两项是行政处罚,与题主体不符;D项表述错误。‎ ‎8.16岁的小边涉嫌多次盗窃被拘留。开庭审理前,小边提出委托自己在大学读书的哥哥为自己辩护。材料中小边行使了自己的________的权利。(  )‎ A.辩护 B.委托辩护人 C.委托诉讼代理人 D.委托法定代理人 解析:选B 法定代理人由法律规定,无须委托,D项排除。小边涉嫌犯罪,其委托人称为辩护人,应选B项。‎ ‎9.在民事诉讼案中,王明因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可对二审判决仍不满意,再次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诉状被驳回,维持原判。这是因为我国人民法院坚持(  )‎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B.合议制原则 C.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D.两审终审原则 解析:选D 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10.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对此(  )‎ A.小光可以自行辩护,不必请辩护人 B.小光无须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 C.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D.法院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解析:选C 根据刑事诉讼法,小光为未成年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应选C项。‎ ‎11.陈杰与李亮系邻居,2016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杰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楼房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亮,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清后,陈杰搬出房子,使其正式归李亮所有。在李亮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陈杰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但遭到了李亮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审理时,陈杰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亮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2017年6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杰要履行合同的约定。陈杰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陈杰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半个月以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1)陈杰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陈杰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的哪项基本诉讼权利?‎ 解析:本题以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案例为背景,考查诉讼权利的知识。本题涉及申请回避和上诉权两项权利。回答时着重把握这两项权利的法律规定,以此为依据来作答。‎ 答案:(1)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主审法官与一方当事人的父亲是朋友关系,这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主审法官回避。‎ ‎(2)陈杰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中的判决已经生效,因此陈杰丧失了上诉权。‎ ‎12.(2017·杭州高二检测)因不满《百家讲坛》某主讲人的部分学术观点,2014年1月,一读者趁主讲人在新华书店图书中心签售时,竟动手打了他。后从警方获悉,打人者被无锡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1 000元的处罚。有网友认为这一处罚过重。某警官对此解释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应该从重处罚。考虑到主讲人虚岁已经75岁了,因此进行了“顶格处罚”。而当事人读者对此处罚表示不满,申请行政复议。‎ ‎(1)什么是行政复议?它应遵循什么原则?‎ ‎(2)本案的当事人读者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本案中,公安部门的处罚与当事人读者本人有利害关系,当事人读者的投诉目的在于维护其本人合法的权利,因此他可以向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2)本案当事人读者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内容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等。本案中对当事人读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当事人读者如果认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 000元的处罚过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他可以向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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