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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历史】2021届一轮复习人民版:课时14 美国1787年宪法(作业)
课时作业(十四) 美国1787年宪法 时间:45分钟 一、选择题 1.1781—1786年,美国政府摊派给各州的款项共1 500万美元,各州共交纳2 419 000美元,佐治亚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分文未交。因此政府财政非常困难,为了支付战争费用和其他开支不得不大量举债,大量发行纸币。结果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劳动人民负债累累,社会严重动荡不安。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A ) A.政体设计的缺陷 B.各州权力过大 C.政府权力有限 D.政府政策失误 解析:结合题目中的时间“1781—1786年”得知此时美国的国家体制是邦联制,邦联制下中央的权力太小,各州的权力大,故出现了题目中的问题,故选A。B、C项是A项的表现,错误;根据前面的分析,D项错误。 2.据史料记载,美国有一段时期货币贬值,在许多地方几乎不能流通,公共信用降到极点。政府当时无法获得资源,军队人员不足,难为军队提供给养,整个国家体制严重失序。导致该情形出现的原因是( A ) A.邦联体制导致中央权力弱小 B.胡佛政府推行自由放任政策 C.经济大危机扩展到各个领域 D.“分权制衡”降低行政效率 解析:由“政府当时无法获得资源,军队人员不足,难为军队提供给养,整个国家体制严重失序”可看出当时政府松散无权,结合所学可知这是美国邦联政体造成的,故选A;自由放任强调政府不插手,并非无权,故B错误;经济危机下政府可调动资源,故C错误;分权制衡与材料无关,故D错误。 3.(2019·保定月考) 178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民众认为,宪法应由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制宪会议)自己来制定,然后把它交给政府,而不应该预先由政府制定它,然后把它“恩赐”给人民。如果一个政府能够制定自己的宪法,那么这个政府也就可以任意改变宪法,从而堕落为暴政。这反映马萨诸塞州民众认为( B ) A.反复无常的政府易走向暴政 B.制定宪法要遵循民主的程序 C.联邦宪法的内容要体现民主 D.制宪会议要由地方选举产生 解析:通过自己选出的制宪会议可以看出强调制定宪法必须有民主的程序,故选B。材料着重叙述了宪法制定的方法和程序,没有谈到政府的多变性,A项错误;材料没有说明联邦宪法的内容,C项错误;材料强调宪法必须体现人民的意愿,保证民主的程序,D项错误。 4.托克维尔说:“小国有自由,大国有力量。十三个州就是一个小国,现在要让渡权力建立起一个大国,如何设计中央和各州的纵向分权机制,以使国家兼具有自由和力量?”美国开国元勋们的做法是推行( B ) A.邦联制 B.联邦制 C.共和制 D.三权分立 解析:题干中“使国家兼具有自由和力量”说明托克维尔希望在保证各州独立自主的同时能够加强中央集权,联邦制下中央权力有所加强,地方依然保持一定的独立自主权力,符合题干要求,故选B。邦联制下中央权力过小地方权力过大,不符合题干要求,A项错误;共和制是国家政权组织的形式,并未涉及到中央地方关系,C项错误;三权分立是总统、国会、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并未涉及中央地方关系,D项错误。 5.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弹劾与定谳(yàn,审判定罪)时,应受免职处分”。这一规定有利于( D ) A.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B.实现“制约与平衡”原则 C.防止中央政府专权 D.增强政府人员的法律意识 解析: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之文官(政府官员)如果犯罪受到弹劾与审判,应该受到免职处分,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政府人员的法律意识,故选D项。 6.2016年9月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推翻了总统奥巴马对“911法案”的否决。“911法案”是由国会起草的允许“911”恐怖袭击事件受害者及家属起诉沙特阿拉伯政府的一部法案。根据美国宪法,随后( A ) A.这项法案将会自动生效 B.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C.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 D.总统将被迫辞职 解析:美国总统对立法有否决权,但经过国会复议后三分之二通过,立法立即生效,故选A,排除B。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立法违宪,但不能废除法律,C项错误;美国总统不会因为否决的法律被国会通过就辞职,D项错误。 7.19世纪初,美国建立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时,国会根本没有考虑单独给最高法院盖办公楼,仅在国会大厦的一楼给它留了一个房间。这反映出当时美国( A ) A.司法部门权力比较软弱 B.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 C.联邦宪法没有得到落实 D.不重视法律制度建设 解析:国会只能给予司法部门一个房间,体现了司法部门权力较弱,故选A。材料只能体现司法权较弱而不能体现其从属于立法权,B项错误;单从材料无法看出联邦宪法没有得到落实,C项错误;法律制度建设主要由国会体现,D项错误。 8.在2016年11月8日,美利坚合众国总统选举的同时,众议院全部435个席位及参议院100个议席也进行了改选。美国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体现了( D ) A.联邦体制原则 B.总统中心原则 C.议会中心原则 D.主权在民原则 解析:材料考查的是美国总统和国会的选举,结合所学可知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参、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故选D。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这与材料不符,A项错误;材料强调的是选举,B项错误;据所学可知美国国会有立法权,在行使权力时受到其他两个部门牵制,C项错误。 9.(2019·九江模拟)有人认为1787年“美国的宪法运动不是民主革命和反英体制的结果,而是对民主强烈反作用的结果。”对这一材料的正确理解是( B ) A.民主政治的建立基于对个人自由的尊重 B.1787年宪法含有分权制衡民主之意 C.1787年宪法在选举权上表现出的民主性 D.1787年宪法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社会基础 解析:据材料“美国的宪法运动不是民主革命和反英体制的结果,而是对民主强烈反作用的结果”可以得出1787年宪法含有分权制衡民主之意,故选B项。 10.1803年,美国与法国签订了从法国廉价购买路易斯安那的协议,但美国总统要想使该协议生效,还需获得参众两院的批准。据此可知美国( D ) A.国会权力至高无上 B.总统对国会负责 C.行政权高于立法权 D.总统权力受国会制约 解析:美国联邦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没有最高权力,故A、C项错误;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不对国会负责,B项错误;由材料总统签订的协议需获得国会的批准,可知总统的权力受国会的制约,故D项正确。 11.1934年6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该法规定:在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宣布对现行关税和其他限制贸易措施的修改。这一规定反映出( A ) A.美国政治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B.美国立法机构服从于行政机构 C.美国总统行使外交权力将不受限制 D.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遭到破坏 解析:根据“不经过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总统可以与外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提高了总统办事的效率,与宪法规定美国总统通过的法律须经过参议院批准的规定相互补充,既体现了原则性,又体现了灵活性,故选A。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和行政相互制约,B项错误;在三权分立体制之下,总统的权力受到国会与法院的制约,C项错误;材料中所说的情况本身是在国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了,体现政策的灵活性,D项错误。 12.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希拉里普选票数多共和党特朗普近34万票,选举人票,希拉里比特朗普少74票,希拉里输掉了选举。这反映了( D ) A.美国人不相信普选制 B.选举人制不反映民意 C.以精英政治制衡普选 D.美国制度核心是制衡 解析:美国总统大选反映出两党之间、选民与政治精英之间的制衡,故选D。普选制仍然是总统选举的一部分,符合宪法权力制衡原则,A项错误;选举人制实行“胜者全得”的原则,仍然能够反映出该州民意的倾向,B项错误;“希拉里输掉了选举”,反映出民粹主义的普选对精英政治的胜利,C项错误。 二、非选择题 13.民主和法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编自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 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美国1787年宪法没有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和美国共和政体创造性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世界近代史相关史实,谈谈你对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认识。 解析:本题考查辛亥革命和美国共和政体。(1)第一小问特点,据材料一“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得出以国会为中心,谈判协商与法制程序相结合,结束君主专制而代之以民主共和政体。第二小问具体表现,据材料二“ 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得出国会成为间接民主的代议制机构;据材料二“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得出赋予总统独立的行政权;据材料二“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得出构建“分权与制衡”体制(或三权分立体制)。 (2)据材料三“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衡”得出最高法院获得了宪法终极解释权,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宪法的至上权威获得切实保障,完善了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 (3)可以从民主具有相对性,民主制度具有多样性,民主制度的形成具有渐进性,民主制度的形成既要借鉴别国经验又要结合本国国情等角度回答。 答案:(1)特点:以国会为中心;谈判协商与法制程序相结合;结束君主专制而代之以民主共和政体。 具体表现:国会成为间接民主的代议制机构;赋予总统独立的行政权;构建“分权与制衡”体制(或三权分立体制)。 (2)最高法院获得了宪法终极解释权;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宪法的至上权威获得切实保障;完善了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度。 (3)民主具有相对性,近代欧美国家的民主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不是全体人民的民主;民主制度具有多样性,近代欧美国家的代议制具有不同的内容;民主制度的形成具有渐进性,欧美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不断发展完善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民主制度的形成既要借鉴别国经验又要结合本国国情。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斯塔夫里阿诺斯:“从世界史的观点看,美国的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和政治机制。”麦迪逊说:美国政治体制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麦迪逊“双向平衡机制”的理解。(说明:选择一个方面进行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 解析:根据所学知识,可知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美国“双向平衡”的政治体制,“双向平衡”既表现在地域平衡,中央与地方利益平衡、大州与小州利益平衡、南方与北方利益平衡,也表现在体制平衡,参众两院的平衡,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的平衡。从中选择一方面进行论述即可。 答案:示例一 “美国的制度设计”是地域平衡机制: (1)中央与地方利益平衡:中央“抓大放小”,地方有相对独立性,既符合美国州先于国的国情,又兼顾了国高于州的需要。 (2)大州与小州利益平衡:参议院的议员名额每州不论大小,均为两名,众议院议员名额则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3)南方与北方利益平衡:5个黑人折合3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 示例二 “美国的制度设计”是体制平衡机制: (1)参议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体现了政治精英的利益;众议院议员的选举体现了普通民众的利益;总统的选举采取选举人团制度,则体现了普通民众与政治精英利益的平衡。 (2)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可以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让更多的人进入议会,代表更多的利益团体说话。 (3)三权分立权力制衡。①“分权”:美国的中央政府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②“制衡” :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家和法院的制约;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通过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