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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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最新《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知识培训试题附答案
最新《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知识培训试题附答案 一、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4 分, 共 20 分) 1、 制定《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的目的是: 。 (ABC) A、 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 B、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C、 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D、 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 2、 幼儿园教师是指 的教师 。 (AB) A、 公办幼儿园 B、 民办幼儿园 C、 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机构 D、 电化教育机构 3、 处分包括 。 (ABCD) A、 警告 B、 记过 C、 降低岗位等级 D、 撤职、 开除 4、 公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 有下列情形的, 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 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ABCD) A、 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 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B、 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C、 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 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 拖延处分、 推诿隐瞒的 D、 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 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5、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 (ABCD) A、 警告和记过处分, 公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 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 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 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B、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 公办幼儿园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 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C、 开除处分,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幼儿园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 报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 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 报主管部门备案。 D、 给予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 责令检查、 通报批评, 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 职务晋升、 职称评定、 岗位聘用、 工资晋级、 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 按照管理权限, 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二、 判断题(每题 4 分, 共 20 分) 1、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2、 对教师的处理, 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 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 3、 幼儿园教师不包括民办幼儿园教师。 (×) 4、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 及时移送教育局。 (×) 5、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 理由、 依据、 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 三、 填空题(每空 2 分, 共 20 分) 1、 幼儿园及幼儿园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 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作出处理决定前, 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 调查了解幼儿情况, 听取其他教师、 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 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 教师要求听证的, 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2、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 可以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 可以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3、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其中,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给予开除处分。 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丧失教师资格。 4、 给予教师处理, 应当坚持公平公正、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 情节、 危害程度相适应; 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 5、 警告期限为 6 个月 , 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 ,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 个月 。 是中共党员的, 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6、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 责令检查、 通报批评, 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 职务晋升、 职称评定、 岗位聘用、 工资晋级、 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 个月 。 四、 简答题(每题 20 分, 共 20 分) 1、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哪些? (一)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 通过保教活动、 论坛、 讲座、 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 转发错误观点, 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不良信息。 (四) 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 消极怠工, 或空岗、 未经批准找人替班, 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 (五) 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 面临危险时, 不顾幼儿安危, 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 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歧视、 侮辱幼儿, 猥亵、 虐待、 伤害幼儿。 (七) 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 在入园招生、 绩效考核、 岗位聘用、 职称评聘、 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 (九) 索要、 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 旅游、 娱乐休闲等活动, 推销幼儿读物、 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 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 竞赛活动, 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十一)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