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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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概论》简答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3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概论》简答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37) 盗传必究 一、简答题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木原则。(10 分) 答: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3 分) 国家全而保护消费者权益;(2 分) 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2 分) 交易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2 分) 社会监督。(1 分)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条件。(10 分) 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发起人,其中过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分)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木达到法定资木最低限额,注册资木的最低限额为 500 万元人民 币; (2 分)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2 分)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2 分)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1 分) (6) 有公司住所。(1 分) 3.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10 分) 答:关系的竞争性;(1.5 分) 主体的特定性;(1.5 分) 行为的违法性;(1.5 分) 手段的不正当性;(1.5 分) 动机、目的的非义(非正义)性;(2. 5 分) 客体的多重性。(1.5 分) 4. 税法的构成要素。(10 分) 答:纳税主体。或称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和非 法人单位等。(2 分) 征税对象。或称征税客体,是指征纳税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1 分)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1 分)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主要有: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2 分)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 分) 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期限。(1 分) 减免税及地方附加和加成。(1 分) 违法处理。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是税法强制性的集中表现。(1 分) (回答任意 5 要点即可得满分) 5. 破产制度的功能。(10 分) 答:(1)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最大程度的公平的清偿;(2 分) (2) 迅速解脱债务人的债务危机,使其重整旗鼓;(2 分) (3) 促使企业居安思危,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革新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 分) (4) 调动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和 传 统企业制度的革新;(2 分) (5) 通过产权市场的资产重组,实现存量资本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2 分) 6. 仲裁与审判的区别 o (10 分) 答:第一,性质不同。 第二,管辖权的取得条件不同。 第三,审理程序不同。 第四,审理的原则不同。 7.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0 分) 答:(1)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社会组织内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包 括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与微观经济管理关系。(4 分) (2) 经营协调关系。是指平等地位的或彼此不具有任何管理关系的参加者之间所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 (3 分) (3)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只有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在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内,才使这类关系进入了 法 律调整领域。(3 分) 二、案例分析题 1. 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 “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碑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 特点。” 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 中引起极大震 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 重。为此,保温行 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 用途、 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 保温瓶的性 能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是属于虚 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许某的防盗安全门是 2004 年 10 月 7 日购买的,价格是 750 元,另外支付了 40 元的安装费。选择 防盗 门时,主要因为该厂家在广告中称为购买安全门的用户投保了两万元的保险金。谁知 2005 年 7 月 30 日,正在 单位上班的许某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说他家的安全门被人撬开了。公安机关经现场勘察,认定 窃贼系撬开安 全门入室盗窃,共盗走皮衣、摄像机、放像机等物品价值 20800 元。公安机关的人走后,许 某认为买防盗安全 门的时候厂家许诺投了保,此外这门被撬,说明安全门质量不合格,于是许某就给厂家 打了电话。厂家很快派 人来进行了查证落实,并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为许某更换了同规格安全门。但是, 当许某提出给付保险金时, 厂家却予以拒绝。 请问:许某要求厂家支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应得到支持? 答:《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 当具 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 除外。经 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 供的商品或者 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许某购买安全门正是由于考虑到厂家在做广告时 承诺的两万元保险 金,才决定选购厂家的安全门。厂家在其广告中承诺为购买其安全门的客户投保两万元, 其行为就应与其保证的 服务相符。因此厂家应当赔偿损失。 3. 李鸣于 2003 年 5 月进入佳景机械制造厂工作,并与之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劳 动条 件、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必备条款;由于李鸣技术过硬,三个月以后他已经成为技术骨 干,他总 结的技术窍门为工厂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厂长在全厂大会上予以表扬,并口头答应为其第五 个月开始增加 工资 20%,但双方没有为此再签订书而协议。第五个月连续两个月李鸣并没有拿到增加的工 资,为此李鸣向厂长 问询,但是得到了否认。无奈李鸣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问题:你认为李鸣应该得到增加的 20%工资吗? 答:应该。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一方当事人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又以口头形式 变更 了书面合同的某些条款,如工种条款、工资条款、试用期条款等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李鸣可以与 工厂签定 补充协议,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李鸣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 位可以不向劳 动者支付补偿金;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 按规定支付给劳动 者经济补偿金 o 4. A 公司和 B 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A 公司在 4 月 1 日发出要约,要求 B 公司在 1 个月内 承诺。 B 公司于 4 月 5 日收到后即承诺。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 5 月 5 日承诺才到达 A 公 司。A 公司没 有提出疑义。至 5 月 20 R,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 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 原合同"为由拒绝履 行,而与 C 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新合同约定,由 B 公司负责货物运输,5 月 25 R B 公司依合同将货物交给承 运人。5 月 26 日货物在途中由于交通事故而焚毁。现 A 公司、C 公司都要求 B 公 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1)B 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 (2)B、C 公司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的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3)B 公司是否对 A 公司、C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B 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生承诺,按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 要约 人,本案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间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时限而不接 受承诺外, 故该承诺有效。 (2) C 公司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公司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出卖人对标的物交付 第一 承运人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灭受人承担。 (3) B 公司对 A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 A. B 两公司合同已生效,B 公司不履行即违反合同,故 B 公 司应 承担责任。 (4) B 公司对 C 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 公司按时供货,已尽合同规定之义务。货物灭失属不可抗力, 故 B 公司不承担责任。 5. 某针织厂向某百货公司推销羊毛衫,每件价格 380 元,共 5000 件,同年 3 月底前全部交货。百货 公司 表示,如价格降至每件 350 元,可以要 3000 件。针织厂同意减少供货数量至 3000 件,并还价每件 360 元,3 月底前全部交货。该百货公司回函表示同意。针织厂和百货公司双方遂签订一份羊毛衫购销合 同。 请问:针织厂和百货公司的行为是订立合同的什么过程?双方各处在什么地位? 答:是要约、承诺的过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 要约、 承诺的方式。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各方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 6. 张某系某服装厂的财会人员,2000 年 5 月进入该厂工作,跟服装厂签订了期限为五年的劳动合同。2002 年 5 月,该厂由于经济效益低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进行了一次全厂裁员 a 张某被作为 冗员被服装 厂辞退,张某提出其与服装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服装厂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张 某要求被服装厂 拒绝。经过该厂工会组织调解无效,刘某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服装厂是否可以因为经济性裁员而与职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 (2)前进皮革制品厂是否应当给予张某经济补偿? 答(1)服装厂如果确实出现了经营严重困难,可以单方面解除与职工张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 规 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而引起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法定情况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用人单 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2)服装厂应当给予张某经济补偿金。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7. 某年某青年到某超市购物,边看边选,最后没有合适物品,决定离开超市。在超市门口,被保安 人员 拦住,并被告之有偷盗嫌疑,要求到保卫科交涉,该青年坚决否认,据理力争,无奈只好随保安人员 到保卫科 接受检查。最后没有发现任何商品。此时保卫科的负责人说:“对不起,你可以走了,该青年回 家后深感不平, 于事后的第二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超市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要求超市赔礼道歉、恢复名 誉,并赔偿精神损失。 请问:法院应任何处理?为什么? 答:法院查明,超市搜查该青年属实。认为保安无故怀疑该青年偷盗,并强行搜查该青年的人身及物 品, 属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法规定,判令超市在起门口张贴公开道歉信,保安人员当而 向该青年 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