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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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自学考试 项目采购管理复习资料 第八章 工程合同变更、转让和终让
8.1 合同变更 8.1.1 合同变更的概念(识记)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 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 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8.1.2 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理解) 1.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3.对合同内容要求不明确的推定 8.2 工程变更 8.2.1 工程变更范围的确定(理解) 工程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栝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3.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 和尺寸 4.删减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实施工作除 外 5.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工 箱设备、材料或服务 6.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8.2.2 工程变更的估价(识记) 1.工程变更估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 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 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 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 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 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 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 化 2.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 内容的单价,应以该单价变更工程费用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 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 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换算新单价或 价格 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 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 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价格 8.2.3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用) 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 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 时,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 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7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 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变 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2.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 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 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 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8.3 合同转让、终止 8.3.1 合同权利的转让(理解) 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 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 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 发生效力。债务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 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 主张。 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 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 权利,但从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除外。 8.3.2 合同义务的转让(理解)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 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8.3.3 合同终止(识记) 合同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 法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的债权、 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的权利, 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