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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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案例行政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227)
202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案例行政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227) 一、案情摘要(三题,共 50 分) 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吵,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 此 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欲阻止该人。打 架的人 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陆续散去。张某即提枪追拿。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 桌椅横七 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 子弹打在水泥 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 问题: 1.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15 分) 2. 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15 分) 3. 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以什么方式承担?(20 分) 答 题要求: (1) 对案例分析时,均需从理论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方面进行阐述。 (2) 对三个小问题分析的字数总和应不少于 500 字。 1.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15 分) 答: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5 分)因为张某作为一名警察,赋有保护人们人身和财产安 全的法定义务。因此其行为为依职责行为,即公务行为。(10 分) 2. 木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15 分) 答: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予以行政补偿。(5 分)因为张某的行为为公务行 为, 旦其是某市铁路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10 分) 3. 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以什么方式承担?(20 分) 答: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张某的行为亦为职务行为,因此王某的损失仍 然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承担。(10 分)只是以行政赔偿的方式予以承担的。(10 分) 二、案情摘要(三题,共 50 分) 某市规划局为凤凰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其将临长江大街的 2 层楼房翻建为 4 层楼房。 其后,凤凰公司又申请增建 4 层,但规划局对此始终没有答复。1 年后,凤凰公司建成 8 层楼房一栋,命 名为 凤凰大厦。不久,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凤凰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建成凤凰大厦,属违法建 设;大厦 所在长江大街是历史名街,某市城市总体规划对长江大街景观之保护规定要求,沿街建设要“从 整体环境出发, 使新旧建筑互相协调,保证完美的风貌”,而凤凰大厦 5-8 层遮挡了长江大街的典型景观 天主堂尖顶,严重影 响长江大街景观。根据《城市规划法》第 40 条规定,限凤凰公司 60 日内拆除大厦 5-8 层。凤凰公司请求规划 局减少拆除面积,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受诉法院经现场勘察确认:凤凰大 厦 5-8 层只有一小部分遮挡天主 堂尖顶。 问题: 4. 本案原告未经合法审批,即行开工,违法事实清楚。但是本案被告某市规划局的处理行为有无不 当甚 至违法之处呢?为什么?(15 分) 5. 什么是比例原则?本案中某市规划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违反了比例原则?(25 分) 6. 本案应如何处理?(10 分) 答题要求: (1) 对案例分析时,均需从理论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方面进行阐述。 (2) 对三个小问题分析的字数总和应不少于 500 字。 4. 本案原告未经合法审批,即行开工,违法事实清楚。但是本案被告某市规划局的处理行为有无不 当甚 至违法之处呢?为什么?(15 分) 答:某市规划局对当事人的合法申请存在拖延履行的情形,且监管不作为,没有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5 分)木案中,原告向被告提出扩建申请,被告始终不予答复,这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不行为;其次在 原告施工 期间,被告又出现了监管不作为的情形,导致实体建筑全部建成,最终导致本案在最后处理时难 度加大。这都 是由于被告没有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而造成的。可见本案原告违法,但被告亦违法,且违 法情节和性质更为 严重。(10 分) 5. 什么是比例原则?本案中某市规划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违反了比例原则?(25 分) 答: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权益,如为实现 行政 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 二者处于 适度的比例。(10 分)具体来说,比例原则要求:(1)行政行为具有妥当性,行政行为不仅要合 法,还要符 合情理,比较妥当,易于实施和接受。(2)行政行为具有必要性,尤其是实施对行政相对人权 益不利的行政 行为时,只有认定该行为对于达到相应行政目的确实是必要的、必需的,才能实施。(3)损 益性行政行为必 须具有比例性,即行政主体在实施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时,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 行选择,择其成本最 小的、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实现行政目标,同时也能够尽量减 少对行政相对人的不利影 响。本案中,某市规划局所作的处罚决定中,拆除的面积明显大于遮挡的面积, 不必要地增加了原告的损失, 给原告造成了过度的不利影响,违反了比例原则。同时木案中原告和被告均 有违法之处,而且部分违法结果的 形成亦与被告有关,因此不应由原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原告应只在其 法定范围内承担其违法责任。(15 分) 6. 木案应如何处理?(10 分) 答: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予以变更。(5 分)鉴于凤凰大厦已经全部建成,因此拆除遮挡天主堂尖 顶的 部分,其他违法建筑,予以罚款保留,即减少了拆除面积,加大罚款数额。(5 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