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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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教育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52)

202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121) 盗传必究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40 分) 1. 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因素不包括()o A. 社会经济 B. 教育 C. 社会网络 D. 职业环境 E. 社会性别 2. 首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通过的《渥太华宣言》中,健康促进的 5 个主要活动领域不包括()。 A. 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B. 创造支持环境 C. 发展个人技能 D. 开展疾病控制 E. 调整服务方向 3. 在传播中,干扰指的是()o A. 受传者接受信息后的心理行为反映 B•传播过程中对信息减弱或加强的因素 C. 在传播过程中能决定信息取舍的人 D. 在传播中传播双方的相互依存关系 E. 在传播过程中双方缺乏对信息的共同理解 4. 按传播的规模分,人类的传播活动不包括()。 A. 人际传播 B. 大众传播 C. 组织传播 D. 自我传播 E. 上下传播 5. 某人得知好友在体检中被查出高血脂后,积极改善自己的饮食习惯,体现了健康信念模式中哪个 因素对其行为的影响?() A. 对疾病易感性的认知 B. 对疾病危险性的认知 C. 对采纳健康行为障碍的认知 D. 自我效能 E. 提示因素 6. 为扩大影响,集中解决一部分人共同存在的心理问题,可以采用()。 A. 专题咨询 B. 团体咨询 C. 门诊咨询 D. 个别咨询 E. 信函咨询 7. 人察觉到自己患有某种疾病时去医院看病属于()o A. 预警行为 B. 求医行为 C. 遵医行为 D. 病人角色行为 E. 保健行为 8. 在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时,考虑长远的发展和要求,体现了制定计划的()。 A. 整体性原则 B. 弹性原则 C. 前瞻性原则 D. 从实际出发原则 E. 参与性原则 9. “到未来某年,使某社区 35 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的比例达到 90%”,属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计划 目标中的()。 A. 总目标 B. 具体目标 C. 教育目标 D. 行为目标 E. 健康目标 10.“干预活动覆盖率”属于()o A. 形成评价指标 B. 过程评价指标 C. 效应评价指标 D. 结局评价指标 E. 总结评价指标 11.可用于克服健康促进项目中目标人群失访影响的方法是()。 A. 设立随机对照组 B. 培训项目工作人员 C. 增加调查对象人数 D. 校准调查工具 E. 进行问卷预调查 12.以下健康管理策略不包括()。 A. 生活方式管理 B. 需求管理 C. 社区管理 D. 疾病管理 E. 灾难性病伤管理 13 .不属于随机抽样方法的是()o A. 单纯随机抽样 B. 方便抽样 C. 系统抽样 D. 分层抽样 E. 整群抽样 14.个人深入访谈的优点不包括()。 A. 可以用于讨论敏感问题 B. 反馈及时,交流充分 C. 能够获得比较深入的信息 D. 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大量信息 E. 可用于发现新问题 15.在病房教育中,与病人共同拟定行为目标的最佳人选应该是()o A. 护理员 B. 护士 C. 医生 评价的权利。也即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获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4 分) 二是学生有获得证书的权利。也即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应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这是学 生的 一项重大权利。国家实行教育考试制度,经国家批准或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依照国家的有 关规定, 对通过考试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4 分) 五、论述题(本 题 20 分) 1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认识。 答:(1)法律意义上的教师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 对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2 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也可简称为“遵纪守法”义务) 此项义务是对教师提出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践行职业道德两个层面的法律要求。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 而: 一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三是为人师表等。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任 务”(也可简称为“教育教学”义务) 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因此,教育教学义务也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所要履行的一项基木义 务。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而:一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二是遵守规章制度;三是履行教师聘约等。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 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也可筒称为“思想教育”义务) 思想教育义务是有关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社会活动的义 务规 范。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书育人;二是积极引导学生;三是活动形式多样等。 4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而全面发展”(也可简 称 为“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尊重学生义务是对教师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及相关法律在教育领 域的 具体体现。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儿个方面:一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二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三是促 进学生全 而发展等。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 象” (也可筒称为“保护学生权益”义务) 维护权益义务是指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的义务。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一 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二是制止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履行批评和抵制义务等。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也可简称为“提高水平”义务) 提高水平义务是对教师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基本要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一是不断 提高 思想政治觉悟;二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要把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作为教 师的一项 基本义务,有计划、多方式进行等。(13 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 20 分) 17.教室天花板脱落砸伤一女生 【案例简介】 5 月 16 日 7 时 45 分,南昌市某中学初三(2)班教室内,学生们正在朗读英语,突然,天花板上掉下 一块 石灰块,恰好砸在女生小琦头上。顿时,小琦的头上、衣服上和课桌上全是石灰与沙子,同学们都吓 呆了。教 室外的班主任罗老师听到响声后进教室查看,而后他让小琦去洗一下,并组织其他学生清理课桌。 当时,还有 另外 3 名学生也被脱落的石灰块砸中,但人无恙。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小琦家采访时,小琦正在卧床休息,头上还有石灰粒,右臂上有明显伤痕,“我 现在 感觉头还有点痛,请了假,下午不去上课了”,小琦对记者说。 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该班教室内石灰块掉落的位置靠近讲台和过道。据悉,事发后,校方并未采取 任何 措施,却仍让学生在该教室内继续上课。“上午上了四节课,但我们哪有心思听讲啊,都不时看看天 花板,就 担心再掉石灰块下来。”班上几名学生说。 当记者问班主任罗老师“事发后校方为什么不通知家长,也不带学生去医院”时,他解释说,他在该 校任 教仅一年零两个月,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足。事发后,他也曾问过小琦,头有没有问题,小琦当时 说没有问 题。“我和小琦的妈妈联系过,让她下午带小琦去医院做检查。”罗老师说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 该中学初三 年级所在的 2 号教学楼,已使用了 50 余年,走廊上的天花板千疮百孔,有许多石灰块脱落的 痕迹。对此,该 校罗副校长坦言,在去年,学校 1 号办公楼、2 号和 3 号教学楼就已被鉴定为危房。但因 为没有资金,迟迟不 能得到重建。今年学校才争取到资金,暑假时将首先重建 2 号教学楼。此外,罗副校 长还表示,如果小琦被医 院查出有问题,学校将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1)主体分析: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班主任罗老师、 学生 小琦及其家长。 (2)法理分析:本案例是一起由于某校教室天花板脱落砸伤学生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当事人违反 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 害事故处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符合 规 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 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 求和建设 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 教育,加强管 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 对需要维修、改造 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应当建立安 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 儿园、托儿所不得在 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生 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 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 活设施。”“教育行政部门 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 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 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 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本案例中,该校明知包括 2 号教学楼在内的几幢楼房已被鉴定为危房,但因为没有资金,迟迟不能重 建。 在此情景下,却仍让学生在这些危楼中上课,客观上为本次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并最 终导致了 学生小琦被砸伤,侵犯了小琦的生命健康权。 (3)责任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 造 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 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民事 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上级人民政府责 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二)学校建 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 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 改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 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 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发生学 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 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①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 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 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②学校的安全保 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 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旋 的。 本案例中,该校明知教学楼已被鉴定为危楼,存在明显的事故隐患,却未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事故隐患, 最 终酿成了学生小琦被砸伤的后果,为此,学校及其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 律责任。 与此同时,该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明知这些楼为危楼,却未能及时提供学校建设或维修 的资金,最终 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为此,其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4)启示分析: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以下启示: 1 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为此, 学 校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与此同时,应及时督促 上级主 管机关或当地政府核拨或追加教育经费,及时进行这些危楼的重建与维修,以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2 学校主管机关或当地政府应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 协 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核拨或追加教育经费,进行危、旧教学楼的改造、维修与重建,确 保学生 安全。 3 教师和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当发现校内有不安全隐患时,应小心规避,并及时向学校或相关责任 部 门报告,以督促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 学生应树立维权意识。当白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选取适宜的法律救济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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