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比赛活动方案教学教材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毽球比赛活动方案教学教材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毽球比赛活动方案活动目的:为了营造一个健康,活泼的课余生活。为了打造一个超越自我,挑战自我的天地,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竞争意识,增强团结与合作的精神。特举办每周一次的毽球比赛。活动主题:弘扬传统体育,发展毽球运动。活动宗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比赛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比赛时间:每周一次(具体时间临时通知)活动组织:七组年比赛规则:1.比赛开始,裁判员吹哨开始计数,再次吹哨结束比赛。在规定时间内以次数多少计算成绩。2.只能用一只脚踢毽子,踢毽子脚落地一次记为有效的一次。若用身体其他部位踢毽子或毽球落地均为失败,失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接着踢,次数累加。3.裁判喊停后,所踢毽球不计次数。4.以班级为单位,每班选派4男4女参加比赛。奖项设置:分为个人及集体奖项周冠军一人(一个班级)周亚军二人(一个班级)周季军三人(一个班级)注意事项:1.各班参赛选手必须按时到达比赛场地,规定时间未到者按弃权处理。2.各班选派一名负责人以便联系。一、刑法的基本原则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n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一)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原则。(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定罪、量刑和行刑三个方面:定罪上一律平等量刑上一律平等行刑上一律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分子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相适应。二、犯罪的直接客体(一)指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二)犯罪直接客体的种类1.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1)简单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仅仅侵犯某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即只有一个直接客体(2)复杂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接客体。2.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1)主要客体,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中,刑法着重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2)次要客体,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中,刑法未予着重保护的社会关系。(三)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联系:犯罪客体通常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的。区别: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n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1.犯罪对象是凭借人的感觉器官可以感知其存在的事物;犯罪客体是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的东西2.犯罪对象虽然也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但不是所有犯罪构成的要件,亦即有少数犯罪没有犯罪对象;而犯罪客体则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3.在犯罪行为直接作用于犯罪对象时,有的犯罪对象会受到损害;而犯罪客体即使在犯罪对象并不受到损害的犯罪中也受到侵害。4.犯罪对象不能反映犯罪的性质,犯罪客体才反映犯罪的性质。(四)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1.概念: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2.特征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特定义务的根据或者来源有: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行为人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行为人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D.行为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合同行为、自愿承担行为)引起的义务。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可能性;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