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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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承办单位: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体育军训部二、比赛宗旨为促进学院体育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推动校园全民健身活动的全面开展,活跃和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三、口号:新起点新征程青春无畏逐梦扬威四、比赛时间:2017年11月10-11日(遇雨另定)五、比赛地点:之江学院(绍兴校园)田径场六、参赛单位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中旅(旅游)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七、竞赛项目男生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1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掷实心球、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女生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4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掷实心球、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男女生混合集体项目:16人×60m迎面接力赛男女生混合16人×60m迎面接力赛说明:8男8女参加,男女各一端,接棒者需站在起跑线后用右手接到棒后,绕过立杆方能起跑。参加接力赛的学生运动员一律不得穿钉鞋进行比赛。八、开幕式表演项目:排舞、军体拳(一)比赛办法1.军体拳属表演项目,不计团体总分。2.排舞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参赛。(二)录取名次与奖励\n1.开幕式排舞表演,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单项前三名的三倍分计入团体总分,并发放奖牌;其它表演队团体总分加10分。2.军体拳作为开幕式表演项目,大会给予发放“开幕式表演奖”奖牌。(三)排舞比赛的一些规定:1.评分因素:动作的一致性;成套动作的编排;曲目风格的把握;表演效果和身体姿态的控制。评分因素包括完成分(3分),身体姿态控制(1分),成套编排(2分),曲目风格把握(2分),表演效果(2分)。2.评分办法:成套动作采用10分制,满分为10分。临场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01分,裁判员根据评分因素要求进行评分。3.参赛曲目:串烧二曲①探戈(迪斯科探戈)②名族舞蹈(藏歌唱起来)。4.参赛人数:开幕式排舞表演人数为52人(队形:4×13人,其中男生或女生不得少于10人,表演时每路纵队13人)。总人数少于52人、男生(或女生)少于10人扣0.05分/人。(四)其它:1.各项比赛站位由各分院抽签或预赛成绩决定。2.上场队员服装统一。3.根据之江学院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17年校园阳光排舞比赛暨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排舞预赛带入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排舞比赛成绩占50%。九、竞赛办法1.各队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2.单项每项每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包括16×60m迎面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3.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4×400m接力、16×60m迎面接力、800米、1500米、3000米只设一个赛次,按成绩录取前八名。4.竞赛使用最新田径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接力项目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检录3次未报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并不得参加以后所有项目的比赛。5.运动员的钉鞋由参赛单位自备,必需使用标准用钉(短钉)参赛。十、运动员参赛资格\n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之江学院正式在册的学生。2.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1.个人项目(1)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不计下一名次。(2)比赛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改项或换人。(3)各单项前八名发证书和奖品。2.团体总分取前三名,男女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人均团体总分一等奖一名。总分数相等以破省大学生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3.根据之江学院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程”工作方案,(1)2017年校园迷你马拉松定向越野赛成绩,赋予分值并记入2017年之江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记30分、第二名记24分、第三名记22分、第四名记20分、第五名记18分、第六名记16分、第七名记14分、第八名记12分、第九名记10分;(2)2017年学院二、三年级达标运动会比赛成绩,赋予分值并记入2017年之江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第一名记40分、第二名记32分、第三名记28分、第四名记24分、第五名记20分、第六名记16分、第七名记12分、第八名记8分、第九名记4分。4.破记录加分破校记录加18分,破学院记录加9分(同时破校、学院记录的只加18分),同一项目破记录只加一次。5.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四名。十二、其它1.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运动员资格问题最终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裁决是否符合参赛资格)。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100。保证金不予退还。2.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每人次扣团体总分1分。\n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4.无号码布者一律不得参赛,号码布由体育军训部统一制作发放,比赛结束后各单位收回交至体育军训部。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如: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宜参赛),适合本项目比赛。6.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1月3日(周五)16:30;电子报名表及运动员名单(集体项目只需在一名队员后打√)发送至:316157609@qq.com7.竞赛规则执行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8.本规程解释权属学院体育军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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