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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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政教处范文之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认真参加值周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如离岗或失职造成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4、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5、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并做好记录,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领导,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妥善处理。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值周领导汇报。 8、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校长(签章): 教师(签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