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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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 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 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 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 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 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 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 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 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 10 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 3 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 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 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 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 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 域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 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 10.30 前上报党政办,由所 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 14 天,并密 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 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 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 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 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 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 2 个,乡际交界处设 置 1 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 24 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 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 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 1 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 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 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 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 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 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重点疫区人员,从重 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 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 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 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 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 1 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 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 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 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 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 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 14 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 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 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 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 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 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 (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 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 8 点至晚上 8 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 持 1.5 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 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 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 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 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 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 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 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 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 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 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 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 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 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 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 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 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 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 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 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 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 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 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 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 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