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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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三)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 月 22 日,国新办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在会上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李斌说,卫健委将会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指导各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是严防死守,把疫情控制在武汉。督促湖北省和武汉市依法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和野生动物管控。 二是紧盯全国面上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织牢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两张网,做好病例救治各项准备,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是全力救治患者。调配最强的中西医疗资源和专家资源,中西医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死亡病例。 四是做好信息发布和国际合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客观报道疫情进展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实事求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五是加大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尽快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有针对性地做好抗病毒药物的研发和筛选。 六是部署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值班值守。安排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调派熟悉工作的人员,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和疾 控机构留足在岗人员。 我院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学院党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部署研究方案、出台有力举措,形成全方位立体式防控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全面领导统筹防控。学院党委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出台了《永城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了以陈晓峰为组长,各位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覆盖所有处室、系部、附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院领导带头落实假期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是全力以赴加强防控。保卫处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严格监管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严把疫情防控第一关。保卫处、后勤处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 10:00 前通报前一天疫情排查情况。后勤处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每天定期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防控宣传。针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学院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校园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宣传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号召全体师生科学理性对待疫情,消除懈怠和恐慌情绪,切实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关注各级政府网和省市区卫健部门相关主 流媒体,主动客观全面透明通报相关情况,让全院师生全面及时了解情况,全员积极参与防控,不信谣不传谣。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个人自我防护意识,号召全院师生文明过节,做到不聚会,不上门拜年,不到人口密集地,出门带口罩,回家勤洗手。 四是全面落实假期延长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和假期延长时网络教学工作。开学时间视疫情进展情况确定,以教育厅公布开学时间为准,听口令、听部署,不抢跑,不拖延。 当前,全院上下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到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攻坚战。下一步,学院将持续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统筹防控、宣传引导,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入境防控和服务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8 日发布通告,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根据通告,入境来浙人员要提前申报个人信息,并申领健康码国际版。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 通告要求,加强入境防控和服务。目的地为浙江的拟入境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入境时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由口岸所在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并安排诊治。对 14 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况管理措 施。该类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或居住地后,应在 1 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并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体温等自我检测情况。 入境来浙人员应根据当地管制措施申领健康码国际版。对入境来浙的中外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根据通告,社区(村)应加强管控,确保网格不漏户、户内不漏人,对居家隔离实施硬管控。宾馆饭店应切实履行入境人员住宿登记管理责任。企业应做好内部员工有无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行程史摸排工作。各高校尚在境外的外国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在学校复学前不得自行返校。 通告明确,入境来浙人员凡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