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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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监管方案范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监管方案范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的 通知》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强 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疫情防控资 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政策执行到位。财政部门是否通过预算足额安排,库款优 先保障,资金提前拨付。资金使用部门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 细账,落实确诊和疑似人员医疗救治、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 补贴政策,落实紧急采购政策对未挂网的急需药品和其他物资设 备开通绿色通道,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流程,确 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 2.严格纪律要求。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擅自截留、挤占、挪 用疫情防控资金或改变用途;严禁将上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相 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擅自调整补贴补助政策标准 及政策适用对象范围;严禁借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违规发放津贴 补贴;严禁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 工作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严禁借紧急采购之名将与 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纳入紧急采购范围;严禁统计信息 和数据造假,不得瞒报、漏报、乱报统计信息和数据。 二、工作措施 1.分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检查。第 一组组长,成员、,负责检查局相关股室,卫生健康局和各乡镇 人民政府。第二组组长,成员、,负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 乡镇卫生院。 2.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 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对疫情防控资金政 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追踪问 责。 三、工作方式 1.在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以线上监督为主。由各股室及资 金使用单位按要求提供(上级资金文件、凭证,支付的原始凭证 及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线上报送监督局。及时跟踪各地各部 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社会舆情,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公开 财政支持政策,针对各方面反映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组织 力量迅速进行排查。 2.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后,采取现场监督。监督局依据各股室 及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查资金管理使 用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挪用挤占、假公济私、损失浪费等违 法违规行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