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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0第七个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5篇
开展2020第七个扶贫日活动方案精选5篇 扶贫日活动方案1 国务院将每年的10月17日确定为全国“扶贫日”,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地、县扶贫开发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9月21日-10月30日 三、“扶贫日”活动内容 为有效推动“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切实组织开好这项工作,我镇把这项活动与联乡包村入户、“访、惠、聚”等活动结合开展。 (一)组织动员。我镇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认真学习此次“扶贫日”文件精神,动员所辖区人员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二)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即:开展一次募捐,我镇各行政村、社区、学校、站所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一次募捐活动,募捐款项及物资一律用于贫困村的扶贫开发事业;组织一次宣传,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本行业、本部门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一次座谈,我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开展座谈,积极为贫困户出谋献策,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办理一件实事,根据座谈了解的情况,为贫困村、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一件好事、实事。 (三)大力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利用我镇巴扎天时间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通过村广播等方式扩大对全国“扶贫日”的知晓度,营造参与度和知晓率。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1日-23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各项要求。 (二)募捐、落实帮扶阶段(9月23日-10月20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积极在所辖区域开展募捐,募捐到的现金、物资由民政办牵头统一汇总管理。物资由牵头单位直接送至帮扶对象手中,切实解决他们所需所盼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加快改善帮扶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协调发展。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开展“扶贫日”村民满意度测评,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帮扶工作影响力和参与面,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扶贫日活动方案2 _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国家“扶贫日”的知名度、影响力、号召力,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 三、时间安排 _年10月17日。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 国家“扶贫日”活动开展前,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国家“扶贫日”的知晓度。一是各乡(镇、场)要在辖区内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公众号平台、制作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将活动时间和内容传达给全县每一位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让本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在全县主要地段、街道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国家“扶贫日”活动;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要加大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力度,要利用网站、电视公众号平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家“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让全县人民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公益捐助活动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积极向贫困村、贫困户发起捐赠,向他们奉献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一是各乡(镇、场)要发动本地企业家、成功人士及爱心人士为本地区贫困群众捐款,并根据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 发布的需求类型进行捐赠,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本单位招商引资的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员他们奉献爱心,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县商管办、县邮政公司以及“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优势和特点,在资金、技术、设备和智力等方面进行帮扶,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类资源加入到国家“扶贫日”活动中。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 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及爱心人士深入到蹲点村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以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以“中国社会扶贫网”为载体,向贫困户介绍“中国社会扶贫网”手机APP功能,并现场帮助和指导他们发布生活、生产所需,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接贫困户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二是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群众近期的生活状态,帮助贫困户至少做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个困难,真心去感受和聆听贫困群众的心声;三是在活动中要进一步向贫困户宣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相关的政策,确保每一位贫困群众都能了解和享受到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四是依托我县建立的精准脱贫“邮乐购”平台,鼓励帮扶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活动当天积极购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在活动中要形成合力,帮扶活动要见人、见事、见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格局,不断扩大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参与对象,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效果,总结经验。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要注重办实事、献爱心,解决好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国家“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于10月20日前向县脱贫攻坚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贫困户需求对接情况,并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一些典型的做法和经验。 扶贫日活动方案3 _年10月17日为第6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__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__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_,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__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扶贫日活动方案4 20__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_,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04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__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__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__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扶贫日活动方案5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_脱贫〔2020〕_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扶贫日”教育扶贫系列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内容 各级教育部门、直属各学校,要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扶贫走访调研。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调研困难学生资助、薄弱学校改造、职业教育扶贫、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教育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研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矛盾和差距,并针对上级核查、指导反馈的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农村学校教师待遇不高、优质资源短缺、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不够、学生资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推进年度教育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定点帮扶单位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及美丽乡村建设,主动与帮扶对象一起研究扶贫新思路、新路径,着力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要组织单位帮扶责任人,与帮扶户一起核算前三季度家庭实际收入情况,整合用好现有资产资源,做好政策信息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识,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二)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各级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基本方略、方法措施,宣传脱贫攻坚中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宣传“扶贫日”活动的典型做法、特色亮点,弘扬正能量。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努力使每个学生人人皆知,着力营造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各级教育机关要持续深化“聚焦脱贫攻坚,机关勇当先锋”活动。“扶贫日”前夕,要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帮扶户,开展一次农产品采收、土特产认购等活动,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产品,促进产销对接。要组织所属职业学校,面对贫困群众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群众提高技术技能,促进帮扶村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开展爱心公益活动。“扶贫日”主题活动中,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邮政部门,通过爱心义卖、捐赠“爱心美术包”等形式,积极为贫困山区学生奉献爱心。市区各高中、初中、小学,要分别结合驻村扶贫、对口帮扶等工作,组织优秀教师,到各乡镇为贫困地区学生上一堂以“启蒙教育”为主题的励志教育,激励贫困地区学生更加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用知识改变命运(具体方案见附件)。要着眼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把文化扶贫融入“快乐星期天”活动,组织健康向上的优秀节目到农村演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开展“扶贫日”主题活动,要周密部署,统一安排,集中行动,确保各项活动高效开展,取得实效,在系统上下努力形成群策群力推进教育扶贫的联动效应。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要着眼精准扶贫要求,贴近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行之有效的“扶贫日”帮扶活动。对家中有在校学生的贫困户,要详细了解学生受资助情况,积极宣传教育扶贫有关政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得到教育政策资助。 (三)严守纪律,确保安全。开展“扶贫日”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群众纪律,并努力做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活动与实效相结合。要力戒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现象,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健康有效开展。 (四)留存资料,及时上报。各单位开展“扶贫日”活动有关图文资料,要及时归入单位扶贫工作档案,并及时向活动牵头部门报送活动有关情况。市直各学校开展“扶贫日”活动工作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