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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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感悟3篇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感悟3篇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近年来,司法警察队伍面临着人员老化、知识结构更新缓慢、人才匮乏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基于此,笔者对C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现状进行了调研,针对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走“内涵式”发展路径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献言献策,使司法警察队伍更好地适应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一、C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基本情况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感悟3篇 关于司法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近年来,司法警察队伍面临着人员老化、知识结构更新缓慢、人才匮乏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客观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基于此,笔者对C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现状进行了调研,针对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走“内涵式”发展路径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献言献策,使司法警察队伍更好地适应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一、C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2月,C市两级法院现有司法警察600名,从人员编制看,行政编制197名,事业编制14名,以工代警8名,聘用制法警381名(占法警总数的63.5%),据初步统计,有几个城区法院法警大队只有大队领导是在编干警,其余均是聘用人员。从年龄结构看,25岁以下160名,25—35岁294名,35—45岁66名,45—55岁71名,55岁以上9名,分别占法警总数的26.67%、49%、11%、11.83%、1.5%,平均年龄31岁。 从人员结构来看,人员结构复杂,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还有工人身份;从在编与聘用的比例来看,在编司法警察与聘用司法警察的比例严重失衡,政法编制的少于聘用的,由6个基层法院在编司法警察仅有2—3人,有的法院在编司法警察仅是警队领导;从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没有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梯次格局。目前成都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35—45岁66名,45—55岁71名,55岁以上9名,而政法编制司法警察年龄普遍在35岁以上,年龄偏大,其根源在于未及时补入在编司法警察。 二、C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警察配置的不合理性 一方面,警力严重不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政法干警专项编制中,按法院控编数的12%配备司法警察。以笔者所在的C市某基层法院为例,政法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8人,现有在编司法警察14人,占全院在编干警的12.97%(约高于12%的标准),聘用法警6人,其中女司法警察3名。但是,实行责任制改革后,8名司法警察抽调到法院其他部门,因此在法警队工作的只有11名司法警察,其中在编司法警察6名,聘用制法警5名。在法警队工作的这11名司法警察每天既要肩负法院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开庭、协助执行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任务,还要担负法院的夜间值班任务和维稳、涉法信访任务,一旦遇有重大庭审活动,只能依靠公安调警协助完成警务保障,个别基层法院提押被告人时经常按1比1的比例进行提押。履行司法警察工作的警力严重不足,客观上造成了司法警察队伍超负荷履行,不能全面地履行职责,也给法院的警务保障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司法警察队伍的不稳定性 一方面司法警察职权的模糊性和司法警察地位的从属性,挫伤了部分司法警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重影响了司法警察思想稳定;另一方面司法警察福利待遇差,职级晋升困难,不同地域的司法警察待遇和职级相差悬殊,干同样的司法警察工作,市(区)级法院比县级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和职级高很多,造成了司法警察心理上的平衡,也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的稳定;第三聘用法警存在随时“跳槽”的现象,据不完全了解,多数聘用法警来法院工作是无奈的选择,认为警队平台太小,不足以实现人生价值,其聘用到法院工作是把法院作为“跳板”来对待,部分体能技能较好的聘用法警往往留不住,通过几年的工作经验的积累,把主要精力用于准备考试,寻求其他工作选项,一有机会就远走高飞。据统计,近五年C市两级法院聘用法警考入特警、狱警60余人,个人辞职应聘其他工作岗位100余人。 (三)司法警察管理体制缺乏规范性 一方面《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各级法院成立相应的司法警察管理部门,简言之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然而部分法院对司法警察工作重视不够,对业务庭和警队管理上厚此薄彼,只注意对法官的管理,对司法警察的管理重视不够,对警队长远建设和司法警察的思想动态缺乏系统规划和深入了解,多年来将司法警察分散配置在法院的各个部门从事其他工作,没有归口到司法警察管理部门接受管理和领导,即存在法警兼职的情况;另一方面,警队自我管理随意性较大,不少司法警察包括一些警队领导没有接受过严格的管理训练,缺乏职业素养,不少警队实行的是“人性化管理”,其实对警队而言就是随意管理,特别是在涉及对司法警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层面——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协助执行等的管理制度上,有的还没有形成完备的规范化的执法管理机制;第三,《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接受所在法院院长和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简言之则是双重领导,然而实践中几乎无法做到双重领导。一方面,司法警察由所在法院的院长直接管理和指挥,但少数法院是由机关党委书记或执行局局长等分管,这显然是不按《条例》办事和对司法警察工作不够重视的表现;另一方面,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根本无发实施垂直领导和专业化管理,造成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规定下级法院不落实的现象。譬如兼职法警现象问题,上级法院多次重申坚决纠正兼职法警的问题,但是下级法院不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兼职法警的问题,总是有意回避,而且越演越烈,这既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也不便于司法警察的集中管理和统一使用。同时,上级司法警察部门对下级警队垂直领导和专业化管理缺乏系统性、经常性、针对性和长远规划,也不能很好结合下级法院警队的实际情况,出现情况就重视起来,好好地抓一下,问题解决后或没有情况时就不闻不问。 (四)学习和培训方式还有待加强 一是各级法院对司法警察的学习和培训没有一套完整工作体系(培训机构、场地和相关设施)和系统的长远规划,尽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对每年司法警察的学习训练时间、内容、标准作了强制性规定,但尽限于政治学习、体能和技能方面,对如何提高司法警察法律知识、哲学和传统国学,以及提高做思想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方面也没有做出严格规定。二是上级法院组织学习培训较少,仅限于新警培训,首次授衔和晋升警衔培训才开始起步,对老法警的培训仍然依靠警队的自我培训。三是各级法院忙于繁重的警务保障任务,所组织的学习培训总次数、人次过少,针对性不强,有些培训偏重于体能技能的训练,而且缺乏规范化的培训标准。此外,组织警队之间经验交流以及执法规范现场观摩还处在起步阶段。 三、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内涵式”发展对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是发展结构模式的两种类型,属企业管理学上的两个概念。“外延式”发展是指通过扩大规模、增加数量来实现效益的发展模式,强调的是数量规模,而“内涵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内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是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或者是节约能量消耗、提高质量、增加有用功、提高效率的方式来增加剩余价值,在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对于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而言,“内涵式”发展无疑是缓解和解决当前队伍建设诸多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有助于基层法院在面临警力严重不足、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更新缓慢、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等问题的同时,立足自身实际,科学管理,不断挖掘和激发队伍的整体潜能,实现优化组合,合理配置有限资源,“管好、用好、培养好”司法警察队伍,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队伍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做好警务保障工作。因而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走“内涵式”发展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二)增加立法供给制定单独的《司法警察法》 根据公权力必须要由法律授予,职权配置必须要由法律明确规定,而《条例》属于人民法院内部规定,它的效力远不及法律的效力,而且《条例》对司法警察的职权也没有明确规定,反而《条例》第八条规定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表明司法警察的从属地位,因此制定《司法警察法》是非常必要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已经颁布并施行多年的《司法警察法》,而且运用情况良好,为我国制定《司法警察法》提供了可行性样本。制定《司法警察法》,把司法警察职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如俄罗斯联邦制定的《俄罗斯联邦司法警察法》、1979年澳门特区《司法警察司组织法》。因此在司法警察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这一宗旨不变的情况下,建议全国人大根据现行的《人民警察法》的组织模式和内容就司法警察的职权、义务、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执行监督、独立采取强制措施、盘问、检查、留置权,约束、监护权,强行带离现场、搜查权、执行权、调查取证权、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等方面,结合《条例》的具体规定制定《司法警察法》,完善职权,改变被动的从属地位。完善司法警察职权目的是维护审判顺利进行这一中心,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在审判活动中都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 (三)增强服从意识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准军事化队伍,必须要有严格的政治纪律作保证,要有协同合作的团队精神作支撑,否则是难以做到听党指挥和令行禁止,也难以完成复杂艰巨的审判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司法警察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法警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采用教育、引导、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养,培养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优良品格,不断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时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同时要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警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考核、从严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警察队伍。 (四)着力提升司法警察领导干部五种能力 提高学习能力。经常教育和引导警队领导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建立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警队班子成员科学判断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决策能力。决策是执行的前提,要决策正确。班子成员就应当具有胸襟开阔,海纳百川的雅量。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和事中事后的监督权。有效提高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创新是司法警察事业发展的生命。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处理繁杂的事务过程中,警队领导要敢于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突破陈规,结合工作实际推陈出新,凸现亮点。提高落实能力。在警务管理过程中,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固然重要,但只有将其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充分发挥和体现最大的功效,这就需要抓好落实。提高协作能力。作为一名警队领导,应当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严格要求的同时努力营造“和谐相处,友好合作”的氛围,要始终坚持“团结、和谐、互补”的原则,加强民主集中制、增强警队领导班子团结,组合成最优化的群体状态,追求最佳的管理效能,使警队领导班子成为团结战斗的集体。 (五)建立科学的用警制度 通过争上岗的选拔形式,积极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和用活人才机制,使真正能干事、会干事、愿干事的人拥有可以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在工作当中,不仅要注重培养和使用已经发现的警察人才,更要有一双慧眼,善于发现队伍中隐藏的警察人才,通过更广泛、更扎实的挖掘人才,敢于把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提拔到司法警察这一重要岗位,从而促使每位干警把其内在潜力和创造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其成为保障法院审判事业的真正源泉。 (六)加强司法警察履职保障 坚持“从优待警”,营造暖心留人的环境,留住人才。在坚持发现人才,用好人才的同时,要注重留住人才。各级法院党组要关心、重视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切实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对司法警察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一方面要改善办公和住宿条件,为司法警察创造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法警察的物质生活待遇和职级晋升空间,在全力保障司法警察应享受的待遇外,对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的特殊津贴也必须落实到位,基层法院可以把司法警察的从警经历、工作业绩等量化到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的政策中,与业务部门人员享有同等的人事晋升机会。 (七)优化司法警察队伍机构 改善和优化司法警察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保证审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建立高、中、低相结合的纵向人才层次结构体系,名级法院在选拔和招录新警时,要全盘考虑,既要有适当数量的高素质复合型司法警察人才,又有中等规模的业务性专业型司法警察人才,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基础性实用型司法警察人才,形成高、中、低档次不同、比例适当、动态发展的人才层次结构。另一方面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横向人才结构体系,各级人民法院应根据本院法警部门、法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并结合个人意愿配置数量合理、老中青结合的人才结构,将其所学、所长、所优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形成与法警工作性质、任务基本匹配的人才体系,做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从而有利于各项法警职能工作协调平衡地开展。 (八)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储备制度 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互派人员进行交流,“借调”或“选调”一些既具有专业知识又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到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锻炼之后,如果能够胜任可以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作为特殊人才加以引进。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本科生见习基地的形式及时地发现和培养人才,为审判事业发展储备人才。 (九)构建司法警察管理新机制 实行严格的编队管理和双重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警察的人员配备、警队领导的提升和免职、警用装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垂直领导和专业管理。健全和完善法警的辞退、清退制度。把司法警察队伍中不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任职条件,不适应法警工作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分流。进一步完善法警提前退养和提前退休制度,形成人员流动的良性循环。建立切实可行奖惩机制。一方面,对那些事业心不强、不思进取、工作态度不端正、经常小错不断的司法警察坚决清除法警队伍,对那些训练成绩不达标的或任务完成不好的实行经济制裁或暂缓晋职晋衔。另一方面,采用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全体法警树立危机意识和争先意识,使年轻司法警察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更有为”的争先意识,使老法警树立“只有努力工作,才能跟上发展步伐”的危机意识,从而形成人人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促进司法警务工作的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十)加强司法警察的学习和培训 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包括法律知识、哲学和传统国学)、体能和技能训练,对如何提高做思想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方面要有长远规划。建立一套完整工作体系(培训机构、场地和相关设施),针对司法警察的性质和岗位特点,对每年司法警察的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时间、内容、考核标准作强制性规定,并严格组织实施;加强交流学习和示范引领,组织各法院警队之间相互交流和外出考察学习,适时安排每个警队担任一至二个科目的示范表演,经常开展执法规范化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观摩会;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和训练方式,在警队内部采取领导教部属、老同志带新同志、教练员(骨干)教一般干警的传、帮、带的方式进行学习和训练。在外部可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一方面可以请武警部队教练员、技术骨干到警队来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指导,另一方面可以选调一部分学习和接受能力强的司法警察到武警部队和公安警察学校进行专门学习和深造,学成后回到警队担当教练员组织训练和指导,达到共同进步和提高。 队伍强,则事业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我们司法警察必须牢牢抓紧队伍建设,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途中,更好地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我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七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律管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人事股和法律援助中心。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办。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三名,乡科级正副科级干部18名。 (三)人员结构:中央政法编51名,事业编9名。其中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3人,31至40岁18人,41至50岁11人,50岁以上18人,队伍年龄呈老年化状态,中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76.6%;大专及以下学历14人,占总数23.4%。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18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本着努力打造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拥护,干警自豪”的政法队伍为宗旨,大力开展不忘政法初心教育活动,使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成为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能够经受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但也要看到,目前的现状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依然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机构改革后,把原来县法制办的职能全部划入了司法局,由于机构编制限制,到目前只调进了一位工作人员,而许多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很高,一时无人接替和适应。同时,原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的工作职能本来就很多,这些工作需要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人员承担。 二是司法行政缺编严重。县司法局公务员编制51名,目前下辖社区矫正等10个股室,但县司法局机关定编人员只有18名,按每股室2人计算,加上局班子人数4人,至少也要24人,由于缺编问题严重,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 三是干部流动机制不畅。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人才引进难,提拔交流少,人员结构老”的局面。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导致人才引不进来,引进来作用发挥不了,业务刚熟悉却又留不住的现象。司法局机关也存在队伍年龄偏大,40岁以上就占60%,专业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是增加“司法辅警”岗位。面向社会进行招考,确保乡镇司法所达到2人以上定岗招录。 二是创新干部内部交流机制。实行内部交流制度化,机关股室与司法所、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机关与机关之间干部换岗轮训,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鼓励干部结合岗位需要参加各类考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精兵队伍。 【篇三】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分析 xx人民法院中央政法编制53名,其中现在职在编干警49名,其中班子成员9名,包括院长1名,副院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执行局长1名,专职委员1名。 在职在编干警中,具有法官资格人员26名(其中离岗2名),其中一线办案法官14名,包括刑庭2名,民一庭3名,民二庭3名,东观法庭2名,昭馀法庭1名,古县法庭1名,行政庭1名,审监庭1名。这14名一线办案法官中,担任庭长职务的8名,担任其他中层正职职务的2名。 49名在职在编干警中,科级以上干部30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23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的数字说明,不难发现,我院作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人员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官队伍老中青比例失调,新进人员中通过司考的干警比例较小,一线法官在法官总人数中所占比例较小,致使法官队伍不能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法官队伍断层问题日益严重;编制总数不够。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客观体制性机制上的矛盾依然存在,已经制约了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法官名额严重不足。我院除民一庭、民二庭外,刑庭、东观法庭、昭馀法庭、古县法庭、行政庭、审监庭均不能独立组成合议庭,执行局无一名干警具有审判资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利益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法院现有编制数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工作强度较大,案多人少矛盾尖锐。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许多法官长期超负荷紧张工作。审判工作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各种新类型案件(特别是新增的涉及房屋拆迁的案件)、疑难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纷纷大量涌入法院,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大,从而导致案多人少、一人多岗的现象日益突出。 (二)法官年龄偏大。我院在岗一线14名办案法官中,45周岁以上8名,40--45周岁的2名,35—40周岁1名,30—35周岁的3名。 (三)政治待遇较低。目前法院法官等级虽然存在,但并未体现为政治待遇,并且在晋升法官等级上受到行政职级的限制。同时,相对于党政部门来说,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的机会少得多,在政治方面发展的空间过于狭窄,在获取同等政治待遇上的能力处于天然的劣势。我院在岗一线14名办案法官中,副科虚职8名,其他6名均为科员。 (四)法官健康问题不容乐观。案件逐年增加,办案人员短缺,难度与责任在加大,法官承担着沉重精神压力,有的法官长期带病坚持工作,处于不健康状态的干警不在少数。 我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法官队伍建设存在上列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即有现实的,也有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而当前政法队伍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及原因,主要是以下四点: (一)法官队伍有减无增,后备法官明显缺乏。老法官到龄退休,而近年来法院新招录人员中有的因未通过司法考试转而从事行政综合部门工作,导致在编干警中法官的比例逐年递减,已不能适应目前法院发展形势,跟不上法官队伍职业化的改革步伐。我院法官缺乏,合议庭组成困难,审判队伍青黄不接。 (二)进人体制、用人机制的局限性是主要原因。在改革中要在体制上、机制上亟待有所突破,拓宽法官遴选通道,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发展。针对前几年提出的法院队伍中法官、法律辅助人员、行政人员职业化要求,在基层法院要根据实际变化灵活掌握。适时变更。 (三)法官待遇偏低也是形成上述情况的重要原因。法官收入待遇与其他法律工作者存在差距,同时法官职级待遇又不能到位,导致势态愈加严峻,法官状态“进不来,留不住”问题日益严重。 (四)法官群体职业风险和心理压力加大是加剧法官队伍青黄不接的重要原因。高度的职业风险让法官产生了非正常的心理:倦怠逃避心理、机械麻木心理、紧张焦躁心理、担忧焦虑心理,上述四个方面心理压力的存在,对法官群体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无疑是不可小觑的,严重的话甚至会对法官群体的司法理念、人才机制产生不良影响。 三、近年来政法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法院在改革中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制度,同时又重新重视人民陪审员及其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工作压力,在法律形式和程序上减轻了法官工作量。尤其是根据xx年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开展我省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晋高法政[xx]14号)精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正在扎实有序地开始实施。xx法院xx年度新一轮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批方案、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发布增选公告,预计将于今年5月底完成陪审员增选工作。届时仍在任的16名人民陪审员和增选的36名人民陪审员基本能满足目前陪审工作的需要。通过大批增补人民陪审员,对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法院陪审率,增强法院司法能力,提升法院司法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关于“基层政法领导干部不办案、综合部门挤占办案部门人员编制、提前离岗离职”三项内容的调研情况 (一)基层政法领导干部不办案情况客观上领导干部因行政事务繁杂,工作千头万绪,无暇埋头钻研办案,只能通过分管业务庭室,审批法律文书及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等形式间接参与案件审理,而不能像普通业务庭室的法官那样直接办理案件。所以院领导干部不办案的情况,客观上是存在的。 (二)综合部门挤占办案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基层法院依照上级法院考核评价体系设置相应内设部门,出现一人科室现象,基层法院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与劳动量日益增加,导致非业务部门1个名额挤占业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即1名法官在非业务部门工作,致使办案一线法官人数仅占法官总数的53.8%,大大降低了审判工作效率。 (三)提前离岗离职情况因地方政策性规定,xx年之前,我院共有4名干警因年龄达到52岁被“一刀切”。之后按照“两部、两高”关于纠正法官、检察官提前离职离岗问题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规定,老法官提前离岗离职现象未再发生。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感悟3篇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感悟3篇 【篇一】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我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教材”。第三卷连同第一、二卷,更加系统、更加完整地反映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生动记录、生动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成果。研读这部重要著作,可以从中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心连心”的真挚情感,可以从中领悟到习近平总书记“心有所信、行有所向”的坚定信仰,可以从中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勇于亮剑、敢于斗争”的责任担当。这些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风范,为我们干事创业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榜样示范作用。 一、人民是阅卷人,干事创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人民”,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频率最高的用语。有学者作了专门统计,十九大报告203次提到“人民”,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82次提到“人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短短800多字中20次提到“人民”。可以说,“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位置高于天、分量重如山!“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朴实无华的八个字,却道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大国领袖的赤诚为民情怀!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就要深刻体会到贯穿其中的人民观点、人民立场。一是要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我们干事创业的根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过上更好的日子”。进入新时代,人民期盼拥有更加美好的物质生活,更是期盼拥有更加美好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始终把“人民至上”理念牢牢植根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宣传工作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要把“一切依靠人民”作为我们干事创业的根本动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宣传思想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既是宣传思想工作的对象,又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主体。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要把“一切由人民检验”作为我们干事创业的根本评价标准。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评价一个地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好不好,关键看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看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获得感。要锤炼宣传干部“四力”,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引导什么,为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强大合力。 二、思想是定盘星,干事创业必须坚定崇高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中讲到,“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研读第三卷,同样能够深切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这一崇高信仰,不仅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笃信坚守,还体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一以贯之。宣传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全市意识形态和理论武装工作,说到底就是要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中,促使645万永州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奋力谱写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永州篇章。一是要在理论武装中坚定崇高信仰。崇高信仰不会自发产生,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中国、影响世界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和精神旗帜。要聚焦首要任务,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用科学理论把全体党员武装起来,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二是要在舆论宣传中倡树崇高信仰。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要大力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信仰,大力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英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坚决整治信仰缺失问题,着力把正气立起来、把歪风压下去,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三是要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崇高信仰。宣传干部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根本任务就是实现“一个高举”“两个巩固”。可以说,宣传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更加需要树立崇高信仰,也更加应当带头践行崇高信仰。要坚持从自己做起,从学习抓起,按照“三个一流”标准,积极推动宣传干部学在前列、干在实处,营造起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是试金石,干事创业必须敢于亮剑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地讲到,新时代的伟大斗争将始终伴随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全过程,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一个深切的感受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保持着一份深沉厚重的忧患意识,始终展现出一种顽强不屈的斗争意志。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升级加剧。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也不例外,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从暗到明、愈演愈烈,迫切需要发扬斗争精神。一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发扬斗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斗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是西方压倒东方,就是东方压倒西方。这种斗争是长期而复杂的,我们不能有丝毫马虎懈怠,不能有任何妥协退让。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意识形态斗争的新一线。要把互联网作为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坚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切实管好网络、论坛、讲座、户外广告等各类阵地,确保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平稳。二是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需要发扬斗争精神。对于舆论宣传来说,正面的声音上不去,负面的声音就会蔓延。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舆论宣传工作至关重要,舆论宣传阵地寸土必争。要积极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全面打通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举旗亮剑、敢于冲锋上阵,旗帜鲜明地反对、抵制和揭批错误舆论,确保主旋律响亮。三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进行深层次改革,需要进行物质层面和思想层面的变革性斗争。比如,永州把全面推动文化生态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作为今年文化体制领域改革的“一号工程”来抓,目的就是要让永州的文化文人、好山好水为旅游赋能,着力提升全市旅游景区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篇二】 汉献帝兴平年间,有董遇“三余”勤读的美谈,讲的是性格质朴但又好学的董遇,在收集捡拾野稻子卖钱维持生计期间,每次去打柴总是带着儒家的书籍,一有空闲,就拿出来学习诵读,现指读好书要抓紧一切闲余时间。 反观当下,许多党员干部一提起学习就直摇头,经常以工作忙、没有时间为借口不愿读书,对不懂的新知识更是难以沉下心来深入钻研。近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出版发行,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党的创新理论中有信仰、有智识、有根脉,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在持续学习上见真章,让学习融入日常、成为习惯,真正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 以“刻苦钻研”为基。“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党员干部的思维层次和工作水平才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内涵丰富深刻,要想真正学通弄懂,必须深耕深植、深钻细研。浅表化、装潢化甚至功利式学习,学不到理论的精髓要义。要把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提神醒脑”的首要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求真务实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始终秉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发扬钻劲和韧劲,与懒惰作斗争,学会“挤”时间看书、“钻”进去研读,把刻苦钻研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学习方法,始终牢牢把握、坚持不懈,才能终见效果。 以“学思践悟”为筏。学深悟透,就像在山顶瞭望,看得更远更广;一知半解,则犹如“盲人摸象”,难以消化吸收。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是推动理论创新成果、重大决策举措应运而生、与时俱进的“金钥匙”。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就会使学用两张皮、知行相隔离。不能“照本宣科”,必须从理论的根本和源头入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切忌“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能“断章取义”,如果零敲碎打、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就难以全面系统科学地认识理论,甚至还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歪曲理论本意的错误。只有带着问题,以求破解之法的心态深入思考学,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这一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精髓所在,把科学理论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 以“知行合一”为桨。“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学懂弄通做实,落脚点是做实。实践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无字之书”。只有行动才能解决难题,只有实干才是立身之基、立功之道。除了传统的理论学习,更要向实践学,提高综合素质,找准工作方向;向群众学,增强创新能力,创造鲜活经验。要从实践中来,用科学理论的“显微镜”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立场坚定、从容应对,分清是非曲直,辨别美丑对错,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到实践中去,用好理论“指挥棒”,积极投身火热的社会生活,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改革前沿经风雨见世面,磨练意志,增长才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砥砺奋进的决心勇气、干事创业的方法能力。 【篇三】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九专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收录了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明确指出,“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赴安徽创新馆考察调研,了解安徽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靠自己”的质朴情感和科创硕果再次得到升华印证。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实现“两翼”齐飞,必须要靠“自主创新、自力更生、自出心裁、自始至终”的精神密码和不二法门,打好基础、储备长远,在创新发展中育新机、开新局。 自主创新打好“组合拳”,将短板变成“潜力板”。企业基础研究不足、重大原创成果缺乏、关键技术依赖、底层工艺能力不够、软硬件成果自主转化不到位等依然是我国科创局面的短板。我们必须要将自主创新的“一招鲜”“几招鲜”研究出来、运用到位,才能在创新高地上占有“一席之地”甚至领航发展。要以科技短板、创新瓶颈为导向,建立健全科技管理、科技决策、人才发展、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等体制机制,从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统筹指导安排,精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生态链建设,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能够完全适应国内外需求。要从根本上改变“受制于人、受制于外”的局面,坚定信心、增强能力,破除“等靠要”思想,及时拆除产业化“篱笆墙”,从政策、主体、职责、基础、资源、环境等方面持续压实“基本面”,释放挖掘、参与、实施、主导潜力,全面发力、点位突破,真正掌握竞争发展主动权。 自力更生牵住“牛鼻子”,将创业变成“创众业”。科技是发展的“牛鼻子”,是国之“利器”,科技创新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生活福祉。在“双创”的时代大背景下,要把握发展潮流,紧跟“稳就业”需求步伐,用实际行动证明“因为众业才最不容易倒”,走出一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守业路。要充分掌握“创众业”赖之以“强、赢、好”的创新规律,主动融入到脱贫攻坚、生态旅游、文明创建等基础性民生工程中,自觉投身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中,用好用活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智慧“大脑”。要着眼于“创新、孵化、集群、共享”于一体的空间平台搭建,融合创新网络,畅通“各展其才、尽展其能”评价、奖励、引用保障渠道,释放“创众业、众创业”改革红利,让创新成果的科技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属性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创新局面、占领新高地。 自出心裁激活“动力源”,将破题变成“破难题”。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发展质量和效率为中心进行创新动力变革,是获取科创稳步发展不竭动力的“源头”。要在“卡脖子”的关键领域下功夫,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危机结合、危中求机、化危为机,勇开“顶风船”,善于在供给创造和全面需求中寻求动态平衡。要破解阻碍创新突破、产品原创、产业化成果转化的共性问题,在实施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上持续用力,探索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高速度、高质量转化的应用模式,催发新动能、激发新活力。要致力于经济治理体系构建,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利用合作与竞争在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的新优势,让科技和制度“双驱”联动、提升质效。 自始至终迎战“新高地”,将联赛变成“接力赛”。科技创新,贵在接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成为独立的创新中心,或独享创新成果。”要系统化、常态化普及科学知识,形成资源精准配置、要素高效流动、环境持续开放的显著优势,共建共治共享“人人参与、人人主导”的科创新局面,提振士气、同频共振。要指引中国“智”造开放合作向纵深发展,逐步提升高精尖领域、交叉领域、“断点”“盲点”领域的攻坚能力和斗争才干,及时对接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时代“新高地”的大需求、大环境。要在首创精神、原创动力的激励下,教育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把握大势、抢占先机,携手创新、接力奋斗,站稳国际科创前沿,领航创新发展方向,将“细流”引入“河流”、将“众流”汇成“江海”。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实现创新发展“两翼”齐飞,“大国利器”必须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立足于己、为己所用,才能不断让中国“智”造丰硕成果赢得先机、赢得优势、赢得未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