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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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一、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绩效。社保基金种类多、覆盖广、政策性强,资金来源复杂、数额巨大,对社保基金筹集、‎ 管理、使用、投资运营各环节进行全覆盖审计,全方位全过程掌握社保基金规模、结构和债务情况,发现存在的系列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可以有效优化社保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投资运营机制,更好发挥社保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从单位层面上来看,可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水平;从地方层面来看,可以掌握社保基金总体规模、使用情况、债务情况,促进地方政府做出科学决策,出台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绩效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从国家层面,可以及时消除社保基金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修订完善社保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社保基金管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社保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利于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当前财政审计全覆盖、扶贫审计全覆盖取得了显著成效,医保审计全覆盖成效初显。‎ 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是审计全覆盖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社会影响力,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审计技术手段、审计管理模式、审计组织方式。‎ 二、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面临的问题 ‎(一)基金审计操作指南未形成。社保基金审计开展多年,由于政策的不断更新完善,迄今为止还没有权威的便于操作的社保基金审计指南。当前,没有对社保基金审计范围、内容、重点、操作流程、审计方法、组织方式、审计实务、风险防控、前沿理论、法律法规等进行系统研究和全面梳理。各地开展社保基金审计,没有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对审计质量进行防控。‎ ‎(二)数据采集分析模式未统一。由于各地社保基金使用的财务软件、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各式各样,没有严格实行归口统一管理,这给数据采集、转换、分析带来极大的障碍,大大增加了数据转换的工作量,增加了数据准确比对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数据分析的效率和分析结果的质量。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会计分录、数据统计、数据归口存在错误,采集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存在质疑。‎ ‎(三)社保基金核算制度未更新。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核算基础仍是初期采用的收付实现制,在当时业务比较单一的情况下,可以较真实反映社保基金财务收支中以现金实际收入或支付的情况。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核算制度已不能准确完整反映尚未实际收到的债权或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等情况,在实际工作中,需要配套设计大量的辅助台账。比如,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年初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结算额度时,由于医保部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医疗机构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因此出现医保部门未反映与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非现金收支的债权债务而定点医药机构却反映而导致出现双方债权债务不相符等情况。这些情况已不能直观地反映当期损益的全貌,也不利于相关报表使用者准确了解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家底”。‎ ‎(四)基金审计模式待改善。当前,市县审计机关在社保基金审计项目组织管理上没有做到资源整合、业务同步、信息共享、政策一致、标准统一,仅靠三五个人的审计组,查阅几十个部门海量的财务数据,延伸外调相关单位,很难高质效完成如此庞大的审计任务。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全覆盖,需要改进计划管理和组织管理模式。‎ ‎(五)纵向融合审计机制未建立。当今,各类社保基金是相互独立的,服务对象不同,服务政策不同,服务地域不同。但由于没有确立完善的署、省、市、县四级审计机关的纵向融合审计机制,没有确立审计机关内部机构相似审计内容融合的机制,存在碎片化、松散型、封闭式态势,导致审计结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也是审计质量一直没有大的提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社保审计资源力量缺乏。社保基金种类多、相互独立,服务的对象涉及各类人群,涉及人社、医保、就业、民政、残联、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业务复杂、任务繁重,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从某市审计系统来看,长期相对固定从事社保基金审计的专业人员,市级审计机关3人,某县级审计机关2人,其他县市区没有设置专门的内设机构,社保审计人员更换频繁。近年来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基本采用临时组建审计组,缺少社保基金审计业务、政策、管理上的连续性,而对近几年社保基金在管理上、政策上、职能上的改革不了解,从而增加审计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把握审计项目要求目标,增加审计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效率和质量 三、解决当前现实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社保基金审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构建具有权威性各类社保基金审计操作指南体系和其他制度规范体系。‎ 开展社保基金研究式审计,打造实务研究经验交流平台,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做好经验总结提炼,构建标准明确、结构合理、内容齐全、功能完备的各类社保基金审计操作指南体系和其他制度规范体系。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国家、省级操作指南和其他制度,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建立更加具体、更加符合自身特点的操作指南和制度规范。二是组织编写社保基金审计案例。建立健全各地向审计署、省审计厅报送优秀的社保基金审计案例,组建专家团队编写代表性的审计案例供审计一线人员学习。‎ ‎(二)加强社保基金统一规范管理。一是统一规范全国社保基金财务软件、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等各类软件,方便全覆盖审计采集数据和整理信息资料。二是改革社保基金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同时接受本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领导,保持政策落实的统一性、稳定性、传导性,改变现行体制下各地政策措施不同、数据关联不强和共享操作难而导致全覆审计无法操作的局面。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顶层设计。建议由国家和省级政府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统一顶层设计,出台指导性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三)完善社保基金核算基础。针对不同的社保基金运行的特点,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社保基金隐性信息、债权债务和风险隐患,有利于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社保基金管理、使用、运营情况。‎ ‎(四)创新社保基金审计组织模式。打破现有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直接由审计署、省审计厅定期组织各类社保基金全覆盖审计,整合全国、全省审计资源,大力推广“上下审”“交叉审”“联合审”等组织方式,全国、全省“一盘棋”,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质量控制、统一结果公告,发挥审计的整体规模效益。‎ ‎(五)积极推广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一是开展联网审计。全面推进审计系统与各类社保基金系统联网对接,审计署对汇总到中央社保基金业务主管部门的全国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得出审计疑点,分发各省市县审计机关,由各地组织全覆盖审计进行核查,最后将核查结果报与审计署。二是建设社保基金审计数据库,开发社保基金审计软件,组建一支由审计业务骨干和计算机技术人员组成的数据分析团队,统一数据采集、转换和分析标准,组织编写大数据审计案例和规范语句,为审计全覆盖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提高社保基金审计专业水平。一是严把社保审计人员入岗关。提高社保审计人员准入门槛和选拔标准,明确入职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高社保审计队伍基础水平。二是严把社保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关。采取师带徒、老带新、强带弱的方式,引导社保审计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三是严把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关。打破业务壁垒,通过业务融合、专业融合等多渠道掌握各行各业的政策及审计方法,使社保审计人员逐渐成为“百科全书”,不断提升社保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建立一支“一专多能”的高素质社保审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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