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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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3、防火巡查制度; 4、防火检查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消防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 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 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 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 的消防安全情况; 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 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七、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 全的操作规程;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 全的重大问题; 九、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 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 人员数量的 30%。 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 其落实;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 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九、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 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 2 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 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 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 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 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 小时巡查)》,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 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 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 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 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 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 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 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 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 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 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档案制作、管理规定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 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 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 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 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 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四、 五项的共 18 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 必要的图纸、图表。 4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 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 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 A4 纸,相片等非 A4 纸材料应粘 贴在 A4 纸上。 c)、第 4.3 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 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 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 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 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 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 8 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 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 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 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 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 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 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 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 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 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 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 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 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 10 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 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 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 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 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 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 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 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 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 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 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 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 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 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 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 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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