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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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最新
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最新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最新坚持以邓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三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治本,狠抓落实,推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为我乡全局工作服务。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一、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一)基本情况本月,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187件,消费咨询30件,消费投诉7件,合同备案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信访转办件1件,正在调查核实中。全局无违反三项制度典型案例。(二)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长期以来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在围绕落实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方面,在学、建、改三个方面狠下功夫,达到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提高素质,改进工作,服务群众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在加强学习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对建立健全三项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是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的关键,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点。因此,我局在落实三项制度的过程中,首先狠抓学习,提高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建立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和责任,增强建立制度的紧迫性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我局通过组织动员会、学习讨论会、学习交流会以及印发学习提纲引导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的方式,系统组织学习了书记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以及省、市、县领导有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逐条讲解了《省首问负责制》、《省限时办结制度》和《省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学习,使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其次,狠抓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深入查找思想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宗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思想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建立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围绕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我局把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梳理原有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的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修订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程,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随机性和盲目性。首先,我局先后出台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倒查问责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市工商管理系统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其次,我局遵循便利化、导向化、透明化三化原则,突出产业负面清单、居所负面清单两单重点,认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深入调研、广求意见、严格把关,牵头制定了《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除77项经营限制项目和74项禁止项目外,投资人均可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除10类房屋、13种情形外,工商部门均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最后,我局启动工商便民登记制度改革,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类企业的登记权限下放到基层工商所,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三是在分类指导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行政效能。首先,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指导,突出产业负面清单、居所负面清单两单重点进行业务指导。其次,加强对工商便民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通过开展业务登记培训会、到基层工商登记窗口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三)存在问题一是制度制定时间较早,未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二是监督考核体系不健全,导致部分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三是行政效能建设分类指导做得不够好,部分工作人员不能从制度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出发,站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从内心深处更加积极主动的遵守三项制度。二、7月份工作打算一是结合我局实际修改、补充和完善三项制度。二是健全群众举报和监督考核体系。三是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分类指导。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X〕63号)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规发〔202X〕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XX年,盐池县农牧局为我镇禁牧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20XX年,盐池县公安局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镇从20XX年起,聘任花马池司法所所长担任我镇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室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关于公安机关落实三项制度的自查报告按照分局党委统一部署要求,__派出所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了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了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了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了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