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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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要求及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指导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与领导 (领导组与专家组成名单) 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注:各科室长和首诊医师为疫情责任报告人,负责本室传染病的信息收集、登记和上报。 疫情抢救预备队 队 长: 副队长: 督导组: 医疗组: 流调组: 消毒组: 宣传组: 后勤组: 1、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职责 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和指导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突发后应急处理工作。传染防治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医院传染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所属机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的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员和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1)防治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预防保健科等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的日常工作,上报情况,落实上级精神。 (2)医疗组:设在门诊办公室,由各专业门诊、急诊和发热门诊的骨干医生组成。负责全院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工作的初步诊断、防治和监测工作,参与和组织全院疫情处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3)护理组:设在护理部,由各相关专业的护理人员组成。负责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工作中的整个护理工作。 (4)专家组:设在医务部,由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我院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的技术指导、会诊、排查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 (5)院前急救小组:设在急诊科,由急诊科院前急救小组成员组成。负责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病人的院前急救工作,随时听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遗。 (6)物品供应小组:由后勤保障部、总务科、设备科及药剂科人员组成。负责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7)疫情报告和流调组:由预防保健科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的疫情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8)医护人员防护小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体医护人员和社会群众的防护工作,医务部、预防保健科、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9)后勤服务小组:总务科负责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对领导小组和所属工作机构的要求 (1)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头脑清晰,决策果断,指挥有力,措施得当,安排周密,行动迅速,紧张有序,确保工作高效率,令行禁止。 (2)办公室和各个小组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遇有突发疫情,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各组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持信息联通,确保防治的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个小组成员应及时掌握国内外传染病防治信息和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各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加强医院传染病的预防 1、统一组织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知识的培训,使广大医护人员掌握各类最新诊断知识和防护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对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将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各科室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利用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向患者和社会群众宣传预防传染性疾病的知识。同时,通过深入社区开设健康教育课堂、利用宣传板报、义诊等多形式扩大宣传。 3、在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和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 三、疫情的监测、报告 1、疫情监测的分工:预防保健科组织各专业医护人员负责疫情的检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实行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 2、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1)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对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病例的监测和筛查工作。各专科门诊要配备具有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和护士,对来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同时对其全部资料要完整记录、妥善保管,以备复核和回顾调查。 (2)各科室对接诊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好登记造册,并按规定做好上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一旦发生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疫情,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检测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4)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例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立即直报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以电话等最快的通讯方式2小时内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 (5)所有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暴发事件或可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和医务部,预防保健科和医务部及时汇报分管业务副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四、传染病及聚集性症候群暴发事件的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暴发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的防治,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配合,分工负责,积极救治,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医疗防治 (1)医院院前急救小组和应急医疗救治队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疫情,急救小组做出快速反应,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2)由“120”接诊的或院内发现的传染病暴发的疑似或确诊病例,各专科门诊或科室的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各类传染病的诊疗方案和诊治流程进行救治和监测,必要时进行隔离,同时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如我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应及时转送至其他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疫情监测、消杀工作和污物的处理 (1)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院内完善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 (2)发现传染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等群发疫情,预防保健科要立即组织人员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院感科组织进行消毒喷杀,同时做好接触者的个人防护。 (3)对各类病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报告,及早隔离,积极治疗。对密切接触者按各类传染病防治原则的要求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或医学观察,必要时予以隔离。 (4)对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消毒处理。 3、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加强医院内部,尤其是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门诊、病区、工作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消毒、灭四害工作。同时,教育职工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生活习惯、科学饮食、合理饮食。 五、保障措施 1.药品保障:药剂科要保障各类应急预防性药物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品,对药品采取专柜贮备、专人管理、专病供应。 2、防护用品保障:根据防治工作需求,配备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鞋套、医用工作服、工作帽、污物桶、消毒桶等防护材料。对防护材料建立专门仓库,实施专项供应,落实专人管理。 3、患者所需物品供应:对患者所需物品集中供应与管理。由所在科室护士长具体负责患者所有物品的专门管理、专门清洁和消毒。 4、经费保障:医院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各类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应急防治工作。 六、几点工作要求 1、医院的防治工作要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统一调度。 2、在传染病疫情及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事件突发后,立即启动医院本预案。全院各科室无条件听从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安排。 3、列入本预案的所有科室和参加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要充分发扬抗击非典型肺炎“战役”的精神,以神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本职工作。 4、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和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工作,严格遵守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5、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