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民法典》座谈会发言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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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民法典》座谈会发言材料4篇

党员学习《民法典》座谈会发言材料4篇 ‎ ‎ ‎  发言材料一 ‎  突出“民”字。贯彻实施民法典,要立足人民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增进民生福祉。‎ ‎  突出“法”字。推进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公文咩咩”编辑,并强化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积极创新方式方法,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引导全社会知晓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突出“典”‎ 字。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贯彻实施民法典,要树立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民法典的最大效用,真正把民法典的法典编纂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治国理政水平。‎ ‎  发言材料二 ‎  着力在加强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把民法典宣传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中之重,以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等“十进”为抓手,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法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推动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民法典的宣传者、维护者、践行者。‎ ‎  着力在建设法治政府上下功夫,以民法典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把民法典实施融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强弱项、补短板”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出台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法律维权机制,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着力在深化社会治理上下功夫,用民法典推动三治融合、构建法治社会。把民法典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蓝本”,发挥覆盖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服务民法典实施“最后一公里”。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深入推进以“五大体系”为路径的法治社会建设,用民法典精神推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软法”体系完善,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  发言材料三 ‎  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为保 障民权、增进福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它的颁布实施也为保证市场经济运行提供更加完备的规则体系,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开展经济活动的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供给。‎ ‎  深入学习好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江苏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工作,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检委会、举办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学习好民法典,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深刻领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内涵和实质。‎ ‎  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好、运用好民法典各项规定。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司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厘清刑民界限,为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公共利 益的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运用好民法典关于公共利益保护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司法保护,落实好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努力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  发言材料四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  更加自觉带头学习运用,既掌握看得见的“法条”,更深刻理解看不见的“法理”,充分领会饱含的人文理念、平等思想和法治意蕴,更加精准有效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  推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及时做好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立、改、废工作,跟踪关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立法、司法机关提出释法的意见建议,确保贯彻实施工作衔接顺畅。‎ ‎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民法典划定的公权力行使边界,对照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行为界限,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活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发挥保障经济发展功能,用民法典明确规则、激发活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创造良好条件,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  发挥促进社会治理作用,强化民法典的基础法律保障功能,推动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 遵守、运用法律,使之成为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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