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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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政务处分法学习感言
政务处分法学习感言 1、在强化精准执纪方面,我们要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情形,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开展政务处分工作,坚决防止泛化、随意化。要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情节轻重、认识态度、一贯表现等因素,坚决防止畸轻畸重、量纪不一。在加强督促指导方面,要通过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运用《政务处分法》的督促检查,推动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切实履职担责。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帮助和指导各单位正确运用、灵活运用,及时梳理《政务处分法》实施中的共性问题,集中研究予以解决,切实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指导。 2、在以往的办案工作中,对国有企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公职人员处分缺乏法律依据,是监督惩戒中的突出问题。《政务处 分法》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特别是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规定,通过明确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权限,填补了此前对有关人员无法给予处分的空白,更加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3、《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在案件审理工作中,需要区分不同监察对象的身份编制情况,适用不同的法规制度、不同的处分依据,在现实中造成困扰。《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现实问题,将《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所有监察对象都纳入《政务处分法》进行规范,科学、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法定情形,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为今后精准规范统一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 4、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理解《政务处分法》并学以 致用,以《政务处分法》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做到学法懂法用法的有机结合。要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公职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坚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更要时刻约束自己,严格执行纪律法律规定,切实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5、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在“学”上下功夫,带头学习、带头维护,通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增强学法懂法用法能力;要掌握《政务处分法》的新特点,在“悟”上求深刻,深刻理解内涵精髓,领会核心要义,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用”上讲实效,把所学所悟用于工作实践,依据法定事由,经过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查看更多